A. 珠海限購政策
珠海限購政策: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對以下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在全市范圍內向其銷售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1、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買房的流程有:
1、看房選購。看房時可以多個小區看,進行對比之後再做慎重決定;
2、選好認購。房子選定之後,業主就可以准備定金了,接下來簽完合同,定金是無法退還了;
3、簽訂合同。需要謹防購房陷阱,要確認開發商已經拿到房屋預售許可證,還要明確合同中的交房日期,避免受騙;
4、付款購房。付款分為兩種,一種全款,一種分期。經濟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全款,手續會相對較少,優惠也多一些。分期則是業主只付首付款,手續雖然比較復雜,但對經濟能力一般的業主,能減輕壓力,是個最佳的選擇;
5、驗房交房。驗房時,要徹查商品房的竣工驗收證,符合所有情況就可以交房了,如果發生問題,要積極和開發商協商處理;
6、產權落戶。業主最好提前了解些產權知識,交房後,讓開發商幫忙辦理房產證;
7、裝修入住。房屋裝修由業主自行決定,裝修完成後就可以入住了。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B. 中國的四大經濟特區是什麼
中國的的經濟特區有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這四個
C. 珠海的經濟主要以什麼為主
俗話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雖說我來珠海已經1年多,但是在珠海街頭仍能稱得上路痴一個,對珠海的商業區分布、各行各業的相關數據更是一無所知,於是乎我對珠海經濟的認識,充其量也就停留在幼兒園階段。得,且聽我如講故事般,說出我對珠海經濟發展的困惑,權當茶餘飯後的消遣罷。
首先我對珠海的印象便是,市區面積很小,主要集中在沿海一帶以及靠近海邊的地區。而在市區里,人流又主要集中在海邊的地區。其次就是,珠海的人口少,大概兩百多萬,人流量不高。人口少是一個大問題,人才數量也少,商品房囤積,飲食業娛樂業發展不起,零售業發展也有限。還有就是商業不太發達,商業區也不多...要說買東西的地方,除了唐家算一個小型的鄉鎮型的產品供應地,還有鳳凰北——>灣子沙那一塊比較大的商業中心,還有九州城那塊比較繁華讓人眼花繚亂的商場群,還有拱北那塊商品琳琅滿目但是也比較亂(有些像深圳的東門)之外,也就找不出別的什麼來了。另外,珠海電視台幾乎沒有廣告,不但沒有本地產品的廣告,也沒有外地產品的廣告,同時本地產品在外地打廣告的也甚少。這很說明問題,說明本地產業不行,本地的消費市場也小!
有愛珠人士曾感嘆「特區30年,怎麼還是這個樣子」,的確,跟深圳廣州相比,珠海的發展確實很慢。
其實面積小不礙事,你看港澳,其實也就是彈丸之地,但是香港是亞洲金融中心,同時是亞洲很重要的中轉港口(中央政府給的優惠政策?)。
商品房的囤積,珠海的房子大部分都賣不出去,這是不爭的事實,或者也有人買來出租的,話說囤積的房子除以家庭數是平均一個家庭5套房子。房子放久了會折價,然而珠海作為養老之地,可以吸引年輕一輩孩子的父母們前來定居。前來定居,就要買房子。珠海天氣好,冬天不冷,氣候溫和濕潤,正是老人們過冬的好去處。然而還有一個問題,究竟還要等多久,珠海才能成為老人們心目中理想的居住地呢?房價高企,沒有人來,珠海的房子等得起嗎?
一個地方要發展,首先就要突出自己的特色,不要人雲亦雲,人家發展什麼我就發展什麼(本人陋見啦)。珠海的商業,並不發達。工業被驅趕到金灣斗門,我也不太了解,但是平日里在深圳和廣州看到的工業品,大多出自深圳關外或者東莞,我從未接觸過珠海出產的工業品,可見珠海的工業也沒有做大做強。其實一個地方重點發展手工業並不好。有例子可看,南亞那區,多是西方國家的手工業工廠聚集地,工人們出賣自己的廉價勞動力,一天的收獲跟自己創造的利潤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資本家就是靠這剪刀差壓榨工人。然後哪天一個經濟危機過來,市場萎縮銷量萎縮,這些工廠規模就跟著萎縮,工人失業。所以說依賴手工業的經濟發展模式不合理啊!珠海的海岸線長海島眾多的地理優勢,使它成為一個適合發展旅遊業的城市。我們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那麼好的自然資源怎能不好好利用~?話說回來,珠海雖然已經開發了不少的旅遊景點,但是我覺得開發的不夠,沒有深度開發,有些地方甚至連賣水的小賣部都沒有。要知道,在旅遊城市,旅遊業是城市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啊!
地理上,珠海中部多山,其實是不適合城市發展的。大家有沒有聽說哪個大城市的中心還杵著幾座山啊(城市公園除外啊)?
總的說來我覺得珠海可以先發展旅遊業,然後吸引老人家們過來安度晚年。
不過,雖然說了那麼多,從感情上講,自私點說,我還是希望珠海能保持她原來的自然生態環境。廣東可以有很多深圳廣州,甚至可以毀滅一個深圳再造一個深圳,但是廣東只有一個珠海。相比於廣州,我喜愛珠海更甚,因為珠海的本色。廣州固然有她獨特的嶺南文化,也是百年歷史名城,但是卻因為城市的發展而產生諸多問題,包括浮躁。珠海是一個難得的能夠把自然生態環境保持得那麼好的一座「城市」。就讓她保持現在的淳樸和美麗吧,我們都需要她。 以上提供很好的說明珠海主要旅遊業為主;朋友,看來你對珠海的發展還是蠻關心的咯!!!同時也讓我看到珠海的發展前景了!!!呵呵~~~~得謝謝朋友你的問題!!!
D. 經濟特區有哪些
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省 。
E.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法規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使制定法規工作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授權汕頭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各自的經濟特區實施的決定》和《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在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制定法規,在珠海經濟特區實施。第三條制定法規應當遵循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符合珠海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有利於改革開放,有利於促進珠海經濟特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第四條制定法規的范圍:
(一)為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在珠海經濟特區貫徹實施需要制定的法規;
(二)為貫徹實施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法規、決議、決定需要制定的法規;
(三)為貫徹實施國家賦予珠海經濟特區的特殊政策需要制定的法規;
(四)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交付制定的法規;
(五)市人大常委會認為需要制定的其他法規。第二章法規草案的擬訂第五條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編制年度制定法規工作計劃,並在每年第一季度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以下簡稱主任會議)審定。第六條編制年度制定法規工作計劃,應當廣泛徵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以及廣大市民群眾的意見。第七條對列入年度制定法規工作計劃的法規,由提出計劃的單位負責草擬,市人大常委會也可以指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和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組織草擬。
草擬法規草案工作可以委託專業部門、單位和個人進行。第八條法規草案應當在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前,完成徵求意見和協調工作:
(一)法規草案涉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的,由市政府法制局徵求意見並做好協調工作;
(二)法規草案涉及市政府、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以及市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由市人大常委會徵求意見,並做好協調工作;
(三)法規草案涉及廣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由市政府報請廣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徵求意見;
(四)法規草案涉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的,由市政府報請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徵求意見,同時抄報廣東省人民政府;
(五)法規草案涉及與其他行政區關系的,由市政府與其他行政區做好協調工作。第三章法規議案的提出第九條下列單位和人員可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法規議案:
(一)主任會議;
(二)市政府;
(三)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五人以上聯名;
(四)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珠海市人民檢察院;
(五)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第十條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規議案,由提議案的單位正式行文,並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後報送;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五人以上聯名提出的,由聯名人共同簽署。第十一條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法規議案,應當同時提交法規草案、說明及依據的法律和政策等有關資料。市人大常委會五人以上聯名提出議案的,有關資料由組織草擬法規草案的單位提交。第四章法規草案的審議第十二條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規草案,由有關工作委員會根據主任會議的委託進行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主任會議根據有關工作委員會提出的初審意見,決定是否將該法規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第十三條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法規草案時,提出議案機關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當出席或列席會議,就法規草案作說明,聽取審議意見,回答詢問。第十四條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認為提請審議的法規草案需要作進一步修改或就有關問題需作進一步調查、協調的,可以要求提出草案的機關或人員進行修改、調查、協調,也可以委託有關工作委員會修改、調查、協調或者會同提出草案的機關或人員共同修改、調查、協調。第十五條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可對同一法規草案進行多次審議。第十六條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法規草案,市人大常委會認為有必要的,可將草案刊登在《珠海特區報》上或採取其他形式廣泛徵求意見。
F. 1980年5月經濟特區有哪幾個
1980年5月,設立的經濟特區有深圳經濟特區、珠海經濟特區、汕頭經濟特區、廈門經濟特區,共4個。1979年4月首次提出要開辦「出口特區」,後於1980年3月,「出口特區」改名為「經濟特區」,並在深圳加以實施。
按其實質,經濟特區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主要形式之一。以減免關稅等優惠措施為手段,通過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鼓勵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以達促進特區所在國經濟技術發展的目的。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靈活的經濟措施和特殊的經濟管理體制,並堅持以外向型經濟為發展目標。
珠海經濟特區:
珠海經濟特區是中國最早實行對外開放政策的四個經濟特區之一,位於廣東省珠江口的西南部,東與香港隔海相望,南與澳門相連。珠海於1953年建縣,1979年建市,1980年8月設立經濟特區,享有全國人大賦予的地方立法權。
珠海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粵港澳大灣區節點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珠海是全國唯一以整體城市景觀入選「全國旅遊勝地四十佳」的城市,中國海濱城市,新型花園城市,有著國家新頒布的「幸福之城」之名,有「浪漫之城,百島之市」的稱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經濟特區,網路-珠海經濟特區
G. 1980年在深圳珠海什麼和什麼設置經濟特區
1980年8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在中國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和福建省的廈門設置經濟特區。一般地說,設立經濟特區主要是為了吸引國外的資本,引進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經營管理方法,創造就業機會,增加國家的外匯收入等。
【拓展資料】
1、 深圳、珠海等地的優越地理位置,靠近港澳台,便於發揮對外窗口的功能。
2、廣東是我國著名的僑鄉,對廣大華僑回鄉發展經濟具有較強的吸引力。
3、港澳台都是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能加強了與它們之間的經濟合作和經濟關系的緊密性。
4、面向南海,交通便利,尤其是水運極為通暢。
經濟特區建立的意義:
1、可以利用外資引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產品競爭力;
2、可以利用外商銷售渠道,適應國際市場需要和慣例,從而擴大出口,增加外匯收入;
3、有利於引進先進技術,了解世界經濟信息;
4、有利於學習現代經營管理經驗,培訓管理人才;
5、可以擴大我們走向世界的通道,開辟世界了解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窗口。
所謂的經濟特區,是指在一個主權國家或地區劃出的特定區域,採取比一般地區更加開放的經濟政策,用減免關稅等優惠措施,吸引外資和引進外國技術設備,以達到一定的經濟目的。經濟特區的特就特在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特殊的經濟管理制度。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共有7個經濟特區。中國經濟特區誕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於90年代。經濟特區的設置標志中國改革開放進一步發展。1992年中國加快改革開放後經濟特區模式移到國家級新區,上海浦東等國家級新區新的特區擴大改革等發展起來,成為中國新一輪改革重要標志。
H. 經濟特區都有哪些優惠政策
范圍:深圳、廈門、珠海、汕頭、海南省。
1、特區企業減稅。特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和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濟的外國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特區銀行減免稅。特區內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金融機構,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經營期10年以上,減按15%徵收所得稅;並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稅,第二年和第三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3、老市區特定企業減稅。在特區內的老市區,設立從事技術、知識密集項目;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回收期長的項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設項目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徵收所得稅。
4、老市區企業減稅。在特區內的老市區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減按24%徵收所得稅。
5、特區服務性企業減免稅。特區內的服務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500萬美元、經營期10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二、三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6、特區企業減免稅。特區各類企業,從事生產性行業,經營期10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7、外商分得利潤免稅。特區內合資企業的外資方,從企業分得利潤匯出境外時,免徵所得稅。
8、出口企業減稅。特區內外商投資產品出品企業(出口產值佔70%以上)減按10%徵收所得稅。(細則第75條)
9、海南特區企業減免稅。海南經濟特區設立從事港口、碼頭、機場、公路、鐵路、電站、煤礦、水利等基礎設施和農業開發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15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1年至5年免稅,第6年至10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8)珠海有哪些經濟政策擴展閱讀:
特區發展
一、制度兼容、演進與經濟績效
正式制度的目標取向與組織中個人的利益偏好是否一致決定了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兼容,兩者的兼容與否決定了組織和經濟運行的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大小最終決定了經濟績效的影響,主要通過激勵、監督費用和強化成本三方面進行。
一是當一個組織的正式規則與子群體中的成員的偏好和利益一致時,將會大大提高組織的經濟績效。組織中的成員受到一種自我激勵,這種激勵通過正式制度的確立而更加明確。而當博弈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規則一致時,它們將相互強化。
二、WTO規則與特區制度兼容、經濟績效
加入WTO,中國面臨WTO規則與中國現存制度的兼容問題。提高制度的兼容性,增強整個制度的經濟績效已成為當務之急,即使中國的經濟特區也不例外。
WTO規則的變遷、演進具有「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的雙重性質,是兩種正式制度的制度結晶體。但對加入WTO者來說,則明顯具有「強制性變遷型」正式制度的特徵。
尤其對市場經濟不發達國家即發展中國家這種表現更加明顯,而加入WTO者本國原有的制度則具有非正式制度的特性。因此,兩者既存在著相容的可能性,也存在著不相容的可能性。
三、強化經濟特區的制度兼容性,保持經濟特區的高績效
與WTO正式制度比較形成的各國的制度雖屬「非正式制度」,但各國的制度又存在著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之分。
加入WTO國家的制度兼容,將面臨WTO規則與本國的正式制度兼容和與本國非正式制度的兼容兩方面的難題。而由於WTO制度具有「強制性變遷型」正式制度的特性。
決定了加入WTO國家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均居於屈從地位,並應努力改變本國現存制度,以適應WTO制度,強化整個制度的兼容性,達到加入WTO提高經濟績效的目的。
I. 珠海的經濟主要以什麼為主
珠海經濟以製造業為主導。
從區域上看,橫琴、高欄港、高新區「三大引擎」發展持續向好。創新驅動發展主戰場、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主平台的高新區GDP增長快。以先進裝備製造項目為代表,在珠海經濟發展中,新投產企業的主體地位和拉動作用成為最大亮點。
當前,珠海支柱產業正進入轉型切換期,新舊產業更替、內部轉型升級同步進行。以先進裝備製造業為代表,「三高一特」現代產業正成為支撐珠海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現代產業中先進製造業、裝備製造業和高技術製造業增長勢頭較好。
珠海於1980年成為經濟特區,是中國最早實行對外開放政策的四個經濟特區之一。
2008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並明確珠海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
製造業是指機械工業時代對製造資源(物料、能源、設備、工具、資金、技術、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場要求,通過製造過程,轉化為可供人們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業品與生活消費產品的行業。
製造業包括:產品製造、設計、原料采購、倉儲運輸、訂單處理、批發經營、零售。在主要從事產品製造的企業(單位)中,為產品銷售而進行的機械與設備的組裝與安裝活動。
J. 中國五大經濟特區是哪些
五大經濟特區: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
一、深圳:簡稱「深」,別稱「鵬城」,是中國四大一線城市之一,廣東省省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國家區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務院定位的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和國際化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中國三大全國性金融中心之一。
二、珠海:廣東省地級市,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東南沿海重要的風景旅遊城市 。地處北緯21°48′~22°27′、東經113°03′~114°19′之間。位於廣東省珠江口的西南部,東與香港隔海相望,南與澳門相連,西鄰江門市新會區、台山市,北與中山市接壤。設有拱北、九洲港、珠海港、萬山、橫琴、斗門、灣仔、珠澳跨境工業區等8個國家一類口岸,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積最大、島嶼最多、海岸線最長的城市,素有「百島之市」之稱。
三、廈門:隸屬於福建省,別稱鷺島, 簡稱鷺,副省級城市、經濟特區,東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風景旅遊城市。廈門位於福建省東南端, 西界漳州, 北鄰南安和晉江,東南與大小金門和大擔島隔海相望,通行閩南方言,是閩南地區的主要城市,與漳州、泉州並稱廈漳泉閩南金三角經濟區。
四、汕頭:廣東省轄市,經濟特區,亦是東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和粵東中心城市。位於廣東省東部,韓江三角洲南端,北接潮州市,西鄰揭陽市,東南瀕臨南海。境內韓江、榕江、練江三江入海,大陸海岸線長217.7公里,海島岸線長167.37公里,有大小島嶼82個。下轄6個市轄區、1個縣,總面積2064平方公里,2016年常住人口557.92萬人。
五、海南:簡稱「瓊」,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海口。海南省位於中國最南端,北以瓊州海峽與廣東省劃界,西臨北部灣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和越南相對,東瀕南海與台灣省對望, 東南和南邊在南海中與菲律賓、汶萊和馬來西亞為鄰。
省內的三沙市是中國地理位置最南、總面積最大(含海域面積)、陸地面積最小且人口最少的地級區劃。海南省下轄4個地級市,5個縣級市,4個縣,6個自治縣;截至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925.76萬人。
中國經濟特區誕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於90年代。經濟特區的設置標志中國改革開放進一步發展。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共有7個經濟特區。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1988年4月,設立海南經濟特區。
1992年中國加快改革開放後經濟特區模式移到國家級新區,上海浦東等國家級新區新的特區擴大改革等發展起來,成為中國新一輪改革重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