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村集體經濟收入包括哪些方面
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包括以下內容:
1、村裡土地除去個人承包和已經開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體的,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權、國家征地補償等)就是集體經濟收入;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包及上交收入。該項收入是指農戶和其他單位因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
3、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該項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有關規定收到的財稅部門返還的農業稅附加、牧業稅附加等資金;
4、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收入。該項收入是指除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和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包及上交收入是指農戶和其他單位因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
【法律依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
第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民主管理。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財務活動和財務成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二)公開透明。財務活動情況及其有關賬目,重大經濟事項等應當向全體成員公開。
(三)成員受益。保障全體成員享受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四)支持公益。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應當用於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農村公益事業。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活動應當依法依規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包括街道辦事處,下同)和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監督。
❷ 什麼是村集體經濟
村集體經濟一般是指依靠或者利用行政村所屬資源產生的各類收益,常見的如村集體土地發包收入,集體房屋租賃,集體土地上規劃修建商業房產出售或者租賃收入。
❸ 什麼是"村集體經濟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有憲法地位。其前身是農村人民公社體制下的公社、大隊、生產隊。人民公社體解後,公社一級的經濟組織基本上體解了,大隊一級和生產隊一級的經濟組織仍按原規模延續下來。但其名稱有的已變化;其經營方式,原來的集體經營按勞分配已變為現在的家庭承包經營了。
❹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內容是什麼
摘要 集體經濟組織是生產資料歸一部分勞動者共同所有的一種公有制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的實質是合作經濟,包括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
❺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性收入包括哪些內容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性收入主要包括產品物資銷售收入、出租收入、勞務收入等。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包及上交收入是指農戶和其他單位因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有關規定收到的財稅部門返還的農業稅附加、牧業稅附加等資金。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財政等有關部門的補助資金。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和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5)村集體經濟包括哪些項目擴展閱讀:
為適應農村稅費改革的新情況,搞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工作,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我部制定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現予印發,自2005年1月1日起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執行,1996年財政部頒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同時廢止。
財會[2004]12號《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低(二十六)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各項生產、服務等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物資銷售收入、出租收入、勞務收入等。村集體經濟組織一般應於產品物資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經營收入的實現。
(5)村集體經濟包括哪些項目擴展閱讀:財政部關於印發《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通知
❻ 集體經濟收入包括哪些內容
村裡的土地除去個人承包和已經開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體的。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權、國家征地補償等)就是集體經濟收入。還有一部分是村辦企業的盈利,不過這部分現在很少了。
財會[2004]12號《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二十六)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各項生產、服務等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物資銷售收入、出租收入、勞務收入等。村集體經濟組織一般應於產品物資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經營收入的實現。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包及上交收入是指農戶和其他單位因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有關規定收到的財稅部門返還的農業稅附加、牧業稅附加等資金。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財政等有關部門的補助資金。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和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6)村集體經濟包括哪些項目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
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適用於由鄉(含鎮)、村(含村民小組,下同)農民集體舉辦的企業。 農業生產合作社、農村供銷合作社、農村信用社不適用本條例。雖然鄉鎮是基層人民政府,但鄉鎮舉辦的企業不是國有企業,而屬於農村集體經濟企業。農村供銷社、信用社、生產合作社等合作性質的經濟組織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與合作經濟組織是兩回事。)
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商業企業實施細則》(包括商業部門領導管理的商業流通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倉儲業和具有集體商業性質的其他業)
1992年城鎮交通集體所有制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實施辦法》(包括:公路、水路客貨運輸、裝卸、搬運、汽車維修等交通運輸服務業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及從事其它產業的交通系統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
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輕工業實施細則》(適用於城鎮集體所有制輕工業企業,包括輕工業系統內從事其他行業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
1994年《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細則》
1997年《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實施辦法》
❼ 村級集體經濟包括哪些方面
農村集體經濟亦稱「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我國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中文名
農村集體經濟
外文名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y
又名
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
體制模式
集體所有制
實行方式
家庭承包經營、統分結合
原經濟體制
三級所有、隊為基礎
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制
實施背景
農村集體經濟是指主要生產資料歸農村社區成員共同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共同享有勞動果實的經濟組織形式。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基本經濟體制,村級集體經濟成為農村基本的經濟組成部分。並且,伴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村級集體經濟改變了過去「集體所有、統一經營」體制一統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經營與集體統一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基礎上,衍生出多種實現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基礎上,一些農民順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在農村社區或突破社區界限,自發成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經濟組織,提高了組織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❽ 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包括哪些
村裡的土地除去個人承包和已經開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體的。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權、國家征地補償等)就是集體經濟收入。還有一部分是村辦企業的盈利,不過這部分現在很少了,好的生意都讓個人幹了。村辦企業基本絕跡了
摘錄其他回答
財會[2004]12號《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二十六)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各項生產、服務等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物資銷售收入、出租收入、勞務收入等。村集體經濟組織一般應於產品物資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經營收入的實現。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包及上交收入是指農戶和其他單位因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有關規定收到的財稅部門返還的農業稅附加、牧業稅附加等資金。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財政等有關部門的補助資金。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和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❾ 什麼是村集體經濟組織
您好: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除國家以外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唯一的一個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人民公社體解後,生產隊一級組織仍按原規模延續下來,但名稱有的已變化,各地稱謂不一;其經營方式,已由原來的集體經營按勞分配變為現在的家庭經營了。
組織類型
1、原人民公社組織演變過來的。鄉鎮(街)集體經濟經營實體(如公司、聯合社等)村經濟合作社、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自然村組經濟實體等。
2、新型聯合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農場(庄)、其它合夥農村企業等。
❿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性收入包括哪些內容我急用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性收入包括產品物資銷售收入、出租收入、勞務收入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包及上交收入:指農戶和其他單位因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收入:指除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