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適用房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第三條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政策體系的組成部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要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及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㈡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
您好!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經濟適用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藉以及從事居住意外的任何活動。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對於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可向購買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原價格病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出售時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繳納土地出讓收益價款,並由政府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在補繳政府應得收益後取得完全產權。
㈢ 經濟適用房是什麼意思
經濟適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濟適用住房這種房子就是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這種樓盤它是有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費用,同時也是按照了合理標准化建設,同時這種房間也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可以說它也是是否一種具有保障性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方法
1、申請人持戶口薄、身份證、婚姻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等資料到街道辦事處進行下年度經濟適用房預登記;
2、上年度已預登記的申請人持戶口薄、身份證、婚姻證明家庭收入證明、住房證明等資料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購經濟適用房申請,並填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3、街道辦事處對接到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其居住地進行為期15天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街道辦事處簽署審查意見並鑒章後,轉報高新區規劃建設局;
4、區規劃建設局對街道辦事處上報的申請資料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並鑒章,返回街道辦事處;
5、申請人到街道辦事處領取已通過復審的《購買經濟適用房申請表》,並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員會室申領《准購資格認定單》。
㈣ 什麼是經濟適用房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的含義,第一,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第二,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比較適中,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第三,無房等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符合條件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1、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㈤ 經濟適用房是什麼意思
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
經濟適用房(economically affordable housing)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
簡介
限價房作為政府在一定時期內調控房地產市場、調節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資國有公司負責建設。銷售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定價原則按照比周邊同類商品住房低20%-25%確定。銷售價格在預售時向社會公布,公布價格應為該限價房樓盤的最高價。
購買限價房應自購房合同備案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經濟適用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房自購買合同備案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房的,由住房儲備機構按照屆時同類經濟適用房價格進行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