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法律關系有哪些
經濟法律關系是指經濟法主體在國家干預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根據經濟法律規范規定所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濟法律關系具有三個基本構成要素,即主體、客體和內容。
(1)主體。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亦稱經濟法的主體,是指參加經濟法律關系,依法享有經濟權利和承擔經濟義務的組織或個人。享有經濟權利的當事人稱為權利主體;承擔經濟義務的當事人則稱為義務主體。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包括國家機關、社會組織、經濟組織的內部機構、自然人、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等。
(2)客體。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客體是確立權利義務關系性質和具體內容的依據,也是確定權利行使與否、義務是否履行的客觀標准。如果沒有客體,權利義務就失去了依附的目標和載體。經濟法律關系客體包括有形財物、經濟行為、智力成果等。
(3)內容。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的經濟義務,是經濟法律關系的核心。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依法律性質的不同而不同。這是由經濟法律規范的不同規定和當事人參與經濟法律關系的目的不同所決定的。
B. 什麼是經濟法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簡稱經濟法主體,是指在經濟法律關系中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或參加者.
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經濟法主體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根據我國經濟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經濟行為和非物質財富.
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經濟法主體享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的經濟義務.
C. 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內容和客體包括哪些
經濟法律關系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法律上所稱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並具有法律人格的個人,包括公民、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法人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組織。 參加任何法律關系都必須具有權利能力,某些特定類型的法律關系,除了要具有權利能力之外,還必須具有行為能力。所謂權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確認的法律關系主體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資格,是參加任何法律關系都必須具備的前提條件。。按法學界主流的觀點,可把公民的權利能力分為一般權利能力和特殊權利能力兩種。一般權力能力是所有公民普遍享受,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如人身權利能力等。特殊的權利能力須以一定的法律事實出現為條件才能享有,如參加選舉的權利能力須以達到法定年齡為條件。 法人的權利能力始於法人依法成立,終於法人被解散或撤銷。法人權利能力的內容和范圍與法人成立的目的直接相關,並由有關法律和法人組織的章程加以規定。 行為能力是法律所確認的,由法律關系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能力。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分為三類。一類為完全行為能力人。第二類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第三類為無行為能力人。 與行為能力直接相關的是責任能力。責任能力即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責任能力是行為能行在刑事法律關系中的表現形式,它與關於行為能力規定的精神是一致的。完全行為能力人即完全的責任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即限制行為能力人,而且無行為能力人則是無責任能力人。但值得注意的是,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的年齡在不同法律中的規定是不相同的。
D. 什麼是經濟法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主體就是指參與經濟活動的某個人、單位、組織。
客體是指經濟活動中的某個事項。
內容是指經濟活動中的人對某個事項所規定的具體內容。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調整經濟關系。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繫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4)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內容和客體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經濟法始終調整經濟關系,調整的目的就是使社會的整體經濟能持續、穩定的發展,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而且在這個調整過程中甚至會有意使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有所損失。
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是縱向經濟關系,但對橫向經濟關系會產生明顯的影響;採取的手段既有懲罰性的,也有補償性的,既有鼓勵類的,也有禁止、限制類的,體現了明顯的綜合調整的特徵。
E. 經濟法律關系包括哪些內容
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有其特殊性,除了一般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外,還包括經濟法律關系的權力。
經濟法律關系是指經濟法主體在國家干預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根據經濟法律規范規定所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濟法律關系具有三個基本構成要素,即主體、客體和內容。
(5)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內容和客體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經濟法律關系作為許多法律關系的一種,除具有法律關系的一般特點之外,還有其本身的特徵。
1.經濟法律關系是經濟管理關系和經濟協作關系相統一的法律關系。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和經濟協作關系之間盡管有差別,但它們又是有機聯系,相互統一的,是統一在社會經濟關系中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
2.經濟法律關系是以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為內容的。任何法律關系都是以當事人之間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為內容。在經濟法律關系中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則是以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為內容,否則不是經濟法律關系。這種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直接反映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體現了經濟性。
3.經濟法律關系除法律規定允許採用口頭形式外,均應採用書面形式。經濟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一般採用法定的書面形式來表示,以體現經濟法律關系的穩定性和嚴肅性,並作為將來可能發生爭議的處理依據。
經濟法律關系 網路
F. 1.試述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內容和客體
經濟法律關系三要素是由主體、內容和客體構成。
主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當事人,是國家干預經濟活動中權利義務的承受者。
內容是指經濟權利和義務。
客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具體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