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經偵大隊報案後多長時間可以確定立案
沒有時間限制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由接受單位製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接受單位應當製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1)經濟案沒報警多久報警立案擴展閱讀:
立案的相關要求規定:
1、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2、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3、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② 報警多長時間有效
報警的有效時間如下:
1、法律制度並沒有強行規定發生糾紛以後必須在多長時間內報警才有效;
2、如果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在6個月之內都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公安機關就不會再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所以,發生糾紛後最好還是及時報警。
經濟糾紛具備什麼條件的,法院會予以立案
經濟糾紛具備下列條件的,法院會予以立案: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③ 報警立案有時間限制嗎
法律分析:經濟案件包含范圍極廣,民事、刑事、行政都可以有經濟案件,我們在這里主要講一下經濟犯罪案件的一些期限問題。有人問,經濟犯罪報案有沒有期限?實際上,就報案而言,是沒有期限的,但是報案之後,相關機關會進行審查,這個時候就有期限限制了,這個期限在法律上被稱為追訴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 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④ 報案多久能立案
法律分析:應當在二十四小時立案,特殊或者重大刑事可以延長到三十天。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對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不論是否有管轄權,都應當接受並登記,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不得以管轄權為由推諉或者拒絕。
公安機關接受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後,應當立即進行審查,並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難、復雜線索,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疑難、復雜或者跨區域性的線索,經上一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再延長三十日。
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或者書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指定期限以內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十五日以內立案偵查。
⑤ 經濟報案後多久立案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是否立案,答復一般不超過三個工作日。1、有犯罪事實存在。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⑥ 派出所從報警到立案要多久
一般情況下,在七天以內決定是否立案。公安機關接到犯罪線索,需先審查,再決定是否立案。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規定。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二十四小時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並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在接報案時能夠當場判斷的,應當立即口頭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向其他主管機關報案。對於重復報案、案件正在辦理或者已經辦結的,應當向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作出解釋,不再登記,但有新的事實或者證據的除外。
⑦ 詐騙案在派出所報案多久立案
如果是經濟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規定, 公安機關接受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後,應當立即進行審查,並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難、復雜線索,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疑難、復雜或者跨區域性的線索,經上一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再延長三十日。
立案審查期限一般案件:七日內,重大案件:經批准,三十日內,特別重大案件:經批准,再延長三十日,共計六十日。
因此,一般經濟案件應該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然後製作不予立案決定書,一般在7日+3日也就是十日內送達不予立案決定書。
重大經濟案件,經批准30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然後製作不予立案決定書,一般在30日+3日也就是33日內送達不予立案決定書。
特別重大經濟案件:經批准,再延長三十日,共計六十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一般在60日+3日也就是63日內送達不予立案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