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偵查科是干什麼的
經濟偵查科的工作內容如下:
1、對走私假幣、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等一些經濟案件進行偵查;
2、對擅自設立金融機構、虛報注冊資本等一些金融犯罪進行偵查;
3、對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等經濟詐騙案件進行偵查;
4、對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偵查;
5、對偽造、變造金融票證、國家有價證券、股票等經濟犯罪進行偵查;
6、對其他經濟犯罪進行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經濟偵查科立案的標準是什麼
1、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5000元以上的,將被立案追訴;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3、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4、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非法牟利;
5、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6、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
7、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
㈡ 經濟偵查是干什麼的
主要是調查經濟犯罪的,比如某集團涉嫌洗錢、非法集資融資等就需要分管經濟犯罪的警察介入調查,調查可以是明察也可以是暗訪,不過暗訪居多,進去當卧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