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放火沒造成損失會判刑嗎
放火罪屬於危險犯,沒造成損失,也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未遂的情況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貳』 放火沒一點損失怎樣判
「放火沒一點損失怎樣判」回答:人為放火造成火災的,如果沒有造成損失的會不會被判刑依據實際的情況而定,如果是故意的行為,有可能會補判刑。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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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縱火未遂沒有造成危害的如何處置
法律分析: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縱火行為沒完成,按照刑法規定,可以有相應的從輕、減輕和免除處罰的待遇。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放火行為沒有造成任何實際損害後果;二是放火行為造成了一定的實際損害後果,但並不嚴重。在這兩種情況下,只能根據本條的法定刑處罰。只有當放火行為造成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時,才能根據法定刑處罰。「重大損失」的標准,一般為損失5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肆』 火災責任人沒錢賠償怎麼辦
主要根據具體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造成的損失來計算。火災撲滅後,公安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因此核定火災損失屬於公安消防機構的行政職權范圍。
法律分析
具體的損失金額或賠償金額的確定,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來處理:
1、由雙方通過協商來確定一個具體的賠償金額。
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損的具體物品及相應金額的,則可以要求責任方根據相應的證據進行賠償。
3、如果無法提供損失具體金額的,則可以委託物價部門對火災損失進行估價,以估價結果作為索賠的依據。
因此應該要求消防部門核定火災損失,認定火災原因,向責任方索賠。
(一)約定賠償與法定賠償
1、約定賠償。約定賠償又稱賠償額的預定,它是主合同的從合同,指當事人在約定賠償合同中預定一個損失賠償數額或者約定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在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則按約定進行賠償。約定賠償簡便易行,可以減少賠償損失計算的繁雜。
約定賠償是一種附條件的合同。違約損害發生,條件成就,則按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違約損害未發生,條件不成就,約定賠償合同不生效,無所謂賠償。
約定賠償與實際損失額往往不能完全吻合,在一般情況下,即使有差異,亦應按約定賠償辦理。倘若約定賠償額較實際損失額過高或者過低顯失公平的,賠償人可以請求減少,受賠償人可以請求增加賠償額。
2、法定賠償。法定賠償指法律直接規定損害賠償的數額或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法定賠償的宗旨多是為了保護受侵害的弱者。特別是在消費領域,為防止經營者勢大欺人,壓低賠償數額,而由法律直接規定賠償額或者計算方法。例
(二)賠償性賠償與懲罰性賠償
賠償損失又有賠償性賠償與懲罰性賠償之分。賠償損失多是賠償性的,造成多少損失賠償多少損失。懲罰性賠償損失是對當事人實施欺詐等違約行為的懲治。懲罰性賠償損失可由當事人約定,法律對此也有規定,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增加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財產的財產損失計算方法。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伍』 故意燒草放火燒房未造成任何損失的怎麼處理
首先要確定你損害的是否是自己的財產,若不是則有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
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准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故意破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
其次,看你的防火有沒有對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影響,若存在則可能構成放火罪;放火罪(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所謂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財物燃燒的行為。3、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為會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4、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由於放火罪社會危害性很大,所以本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放火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區分放火罪與意外火災的界限。意外火災,是指由於不預見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如然山火、雷電、地震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和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火這種火災的發生,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還與行為人的行為有關,但行為人主觀上既無故意,又無過失,因此,不構成犯罪。在處理這類案件時,由於有時只看到火災的發生與行為人的行為有關,而忽視了對行為人主觀心理態度的考察、分析,因而在罪與非罪問題上發生分歧。
4、區分放火罪與放火燒自己財物而又不危害公共安全的為的界限。從法律上講,任何人對屬於自己的財產都有處分權。包括將其毀壞,使其失去使用價值或者價值。但是,這種權利的性質是以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為前提的。只要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放火燒自己的財物,就屬於處分個人所有財產的范疇,不構成放火罪。反之,構成放火罪。
最後看你防火燒的時候目的是什麼,若是房子裡面有人,你知道依舊放火,則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陸』 一般放火行為怎麼處理 如何認定放火罪
一、一般放火行為怎麼處理 1、犯 放火罪 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2、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 死刑 。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包括兩種情況: (1)放火行為沒有造成任何實際損害後果; (2)放火行為造成了一定的實際損害後果,但並不嚴重。在這兩種情況下,只能根據本條的法定刑處罰。 只有當放火行為造成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時,才能根據本法第115條的法定刑處罰。 二、如何認定放火罪 1、區分放火罪與一般放火行為的界限 一般放火行為,是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為。放火罪與一般放火行為,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因此,它們的根本區別,不在於是否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而在於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後者不危害公共安全。從理論上說,界限不難區分。 2、區分放火罪的既遂與未遂的界限 放火犯通常以燒毀目的物為犯罪目的。但是,判斷放火罪的既遂與未遂,不應以犯罪目的是否達到為標准,而應以行為是否符合本 法規 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構成要件為標准。 3、區分放火罪與意外火災的界限 意外火災,是指由於不預見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如然山火、雷電、地震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和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火這種火災的發生,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還與行為人的行為有關,但行為人主觀上既無故意,又無過失,因此,不構成犯罪。 4、區分放火罪與放火燒自己財物而又不危害公共安全的為的界限 從法律上講,任何人對屬於自己的財產都有處分權。包括將其毀壞,使其失去使用價值或者價值。但是,這種權利的性質是以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為前提的。只要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放火燒自己的財物,就屬於處分個人所有財產的范疇,不構成放火罪。反之,構成放火罪。 5、區別一罪和數罪 行為人在實施殺人、強奸等犯罪後用放火的方法焚毀罪跡的,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如果行為人消滅罪跡的放火行為不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按所犯的罪從重處罰,不另以放火罪實行 數罪並罰 ;如果行為人消滅罪跡的放火行為是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則應另以放火罪與前行為構成的犯罪實罪並罰。 6、區分放火罪與 故意殺人罪 、 故意傷害罪 的界限 如果人以放火為手段殺害或傷害特定的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只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如果行為人雖以放火為手段殺傷特定的人,但同時可能造成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應以放火罪論處。 7、區分放火罪與破壞交通工具等罪的界限 如果行為人以放火為手段,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煤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和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雖然具有本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徵,但因法律對這幾種罪已作了專門規定,因此,應分別適用本法第116條、第117條、第118條和第124條,以破壞交通工具、 破壞交通設施罪 、 破壞電力設備罪 、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和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論處。 8、區分放火罪與 故意毀壞財物罪 的界限 如果行為人以放火為手段毀損公私財物,沒有造成重大損失,也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如果行為人放火燒毀公私財物,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應以放火罪論處。 在現實生活中,行為人放火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但不論出於何種動機,都不影響放火罪的成立。但是,查明放火的動機,對於正確判斷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態度,是定罪量刑的關鍵。另外,認定構成了放火罪之後,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損害後果,也是會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間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柒』 小火災沒損失怎麼處罰
如果造成比較嚴重火災的,造成比較嚴重影響的,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如果比較小的火災不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對造成火災的責任人進行相應的治安管理處罰,包括拘留和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捌』 請問我爸縱火沒造成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會受到什麼懲罰
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2.「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放火行為沒有造成任何實際損害後果;二是放火行為造成了一定的實際損害後果,但並不嚴重。在這兩種情況下,只能根據本條的法定刑處罰。
3.所以你父親如果是故意放火的話,可能會被刑事處罰3-10年有期徒刑
『玖』 個人過失引發火災,無造成財產損失,無人員傷亡,應該怎樣處罰
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
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燒毀30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50萬元以上;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防護林、特種用途林10公頃以上;人員傷亡、燒毀戶、直接財產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教學、生活受到重大損害的。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導致死亡3人以上;重傷10人或者死亡、重傷10人以上;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之「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燒毀15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25萬元以上;過火有林地面積為2公頃以上。火罪的過失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過失,同時也可以是過於自信的過失。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為。首先,行為人必須有引起火災的行為。失火一般發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煙引起火災,取暖做飯用火不慎引起火災。做飯不照看爐火,安裝爐灶、煙囪不合防火規則,在森林中亂燒荒,或者架柴做飯、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釀成火災,造成重大損失,就構成失火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從實踐來看,本罪對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現為,危害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兩種情況。由於火的燃燒須依附於財物,沒有財物的燃燒,火勢就難以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因此單純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的情況是罕見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