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案多久失效
經濟案件屬於民事糾紛。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如果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的三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則喪失勝訴權。民事案件的最長保護時效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貳』 經濟案件多少年後失效
經濟案件,其實質還是民事糾紛,對於民事糾紛有三年的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三年內均未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叄』 經濟案件多久必須結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其次,經過批准延長的案件,也不是無限期延長的,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肆』 經濟案件一旦立案了多久結案
經濟案件一旦立案了多久結案,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經濟案件一旦立案了適用簡易程序一般是3個月;
2、普通程序是6個月;
3、有特殊情況還可以延長。
經濟案件追訴期是多久
經濟案件追訴期是多久,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認定: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是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一般是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通常是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是二十年後不再追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眾可以查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