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有哪些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
新刑訴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適用解答》第41問--答,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和標准為:
(1)醫療費:按實際產生的費用,以從醫學角度治療身體損害必要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復治療而產生的費用。
(2)誤工費:以被害人工作單位實際扣發為限,且不高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護理費:指根據醫治需要而實際支出的護理人員費用。以不高於醫院護理人員的實際收入為限。
(4)交通費:以必要和實際開支為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1)附帶經濟賠償的刑事犯罪有哪些擴展閱讀:
民事賠償作為由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侵權引起的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主體、責任性質、適用的賠償原則、標准和程序與國家法律賠償制度中的國家賠償不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民事主體身份實施的侵權行為屬於民事侵權,由此產生的責任是民事賠償責任。
依法要求加害人予以賠償的制度。當投資者要求賠償的請求以訴訟形式訴至人民法院時,則這種訴訟構成了證券市場特有的民事訴訟賠償機制。
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的特點及其必要性證券市場的民事訴訟賠償機制有其不同於一般民事訴訟的特點:第一,從賠償金額巨大。有權利就必然有救濟。當權利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時,既要建立一種民事賠償的救濟措施,又要建立對不法行為人的懲戒措施。
⑵ 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范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范圍主要包括: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財產損害賠償因犯罪行為而遭受損壞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物損失。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犯罪行為損壞的財物所必然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修理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⑶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范圍和標准如下: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僅限於因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2、人身損害賠償標准為,救治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期間伙食費及住宿費等;3、物品損害賠償標准為,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的價格。
一、如果本人無能力賠償,可由別人代為賠償的:
1、根據《民法典》規定,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損失,其父母有賠償義務,應由其父母賠償。
2、如果有同案犯或者其他人參與作案,其他人不管構成犯罪還是不構成犯罪,根據民法通則規定,都要承擔民事責任,都應賠償。
3、被告人犯罪行為的違法所得,如果有一部分用於家庭生活,對這一部分,其家屬有退賠義務。
4、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不是應當判處死刑,並且必須執行的,那麼,被告人的親屬應被告人的請求,或者主動提出並徵得被告人同意,可以代替被告人賠償。當然,這種賠償也應視為被告人進行的賠償,據此可以對被告人依法適當從寬處罰。
5、成年人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雖然不能讓其家屬或者動用家庭成員共有財產賠償,但可以動用家庭財產中屬於犯罪人那一部份賠償。
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
【法律分析】:現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往往對提交的刑事附帶民事訴狀不受理。理由是,詐騙罪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雖然《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受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4條至102條都規定了,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一審判決以前都有權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是,問題就出在2000年最高法頒布施行的《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根據該規定,只有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這兩種情況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顯然詐騙案中,被騙的錢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這種情況屬於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根據該《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5條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說,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造成受害人經濟損失,受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比如,像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等,在犯罪過程中造成了受害人人身傷害、物品損害的,可以就醫療費、誤工費、交通、食宿、物品損害價值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不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⑸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有哪些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范圍:1、醫療費:按實際產生的費用,以從醫學角度治療身體損害必要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復治療而產生的費用。2、誤工費:以被害人工作單位實際扣發為限,且不高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如刑事案件不能構成立案標準的情況下,相關的民事賠償也不予以受理。我國對這類賠償主要有物質的賠償、經濟的賠償、財產的賠償三種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⑹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包括以下:
1、人身損害賠償,主要有醫療費,按實際產生的費用,以從醫學角度治療身體損害必要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復治療而產生的費用;誤工費,以被害人工作單位實際扣發為限,且不高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護理費,是根據醫治需要而實際支出的護理人員費用。以不高於醫院護理人員的實際收入為限;交通費,以必要和實際開支為限;
2、財產損害賠償,主要有因犯罪行為而遭受損壞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物損失;犯罪行為損壞的財物所必然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修理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