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秦朝都統一了什麼
統一六國。戰國時期,中原有七個大國,分別是齊、楚、燕、韓、趙、魏、秦,秦始皇統一六國,使中國基本上實現大統。秦始皇認為「德兼三皇,功蓋五帝」,自稱「皇帝」,因為他是第一個稱皇帝的人,所以叫「始皇帝」。秦始皇統一六國,為中國成為統一的多民族大國奠定了基礎。
統一文字。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前,諸侯國的文字不統一,差不多一國使用一種文字,秦始皇統一六國後,下令李斯等人對文字進行整理,各全國文字統一,稱為「書同文」,從秦朝開始,中國統一了文字,這項統一,一直沿用至今。
統一貨幣。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的貨幣不統一,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貨幣。秦始皇統六國後,統一使用一種貨幣,規定黃金為上幣,單位「鎰」(合20兩);銅為下幣,單位「半兩」。半兩錢是秦國的貨幣,六國統一後改為方孔圓錢,推行全國。從此,方孔圓錢這種貨幣一直沿用了兩千餘年。
統一度量衡。秦始皇統一六國前,各諸侯國的長度單、重量單位、體積單位都不統一,商鞅變法以後,全國統一了度量衡。規定1標准尺約合今0.23米,1標准升約合今0.2公升。統一斗、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反。從秦朝開始,歷朝度量衡都全國統一,一直沿襲至今。
統一車轍。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前,諸侯國的車輛寬度不一,車道也有寬有窄,各國的車輛往來很不方便。秦始皇統一六國後,規定車輛上兩個輪子的距離一律改為六尺,使全國車輪的距離相同,稱為「車同軌」。因為全國的車輪距離相等,車轍也就得到了統一。
B. 秦朝都統一了什麼
秦朝統一六國從而統一全國。
從公元前230年到前221年秦始皇嬴政先後滅掉了關東六國,完成國家統一,後北擊匈奴,南服百越。首創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為代表的中央官制,以及郡縣制,徹底打破自西周以來的世卿世祿制度,維護國家的統一、強化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奠定中國大一統王朝的統治基礎,故有說法「百代猶得秦政法」。但秦朝的暴政也引起了階級矛盾與社會的動盪不安,導致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前206年,秦王子嬰向劉邦投降。僅15年,秦朝便走向滅亡。
秦朝是由戰國時期的秦國發展起來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秦人的祖先大費是黃帝之孫顓頊的後裔,舜賜其嬴姓。秦穆公時,任賢使能,虛心納諫,滅國十二,開地千里,國力日盛。
前361年,秦孝公繼位,重用商鞅兩次變法,使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諸侯國。秦王政先後滅韓、趙、魏、楚、燕、齊,完成統一大業。前221年,秦王政稱帝,史稱「秦始皇」。
秦朝在中央設三公九卿,管理國家大事;地方上廢除分封制,代以郡縣制;實行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對外北擊匈奴,南征百越,築長城以拒外敵,鑿靈渠以通水系。
秦朝結束了自春秋戰國以來五百年來諸侯分裂割據的局面,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多民族共融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對中國歷史產生了深遠影響。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結束了長期的諸侯割據局面,建立了一個以咸陽為首都的幅員遼闊的國家。秦王嬴政兼采傳說中三皇五帝的尊號,宣布自己為這個國家的第一個皇帝,後世子孫代代相承,遞稱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乃至萬世皇帝。廢除謚號。
規定皇帝自稱曰「朕」,並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儀和文書制度。這些都是為了顯示皇帝的無上權威,表示秦的統治將萬世一系,長治久安。確立至高無上的皇權。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凡行政、軍事、經濟等一切大權,均由皇帝總攬;秦朝首都咸陽及其附近關中平原由內史直接管理。
C. 秦朝為鞏固統一在經濟方面還採取了什麼措施
經濟措施.統一度量衡,使長度、容量、重量,都有統一的標准,便利了經濟的發展.統一貨幣,把秦國的圓形方孔錢,作為統一的貨幣,通行全國,這對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的經濟交流,十分有用.
D. 秦朝的主要經濟政策是什麼
秦朝的主要經濟政策有:
1.統一貨幣
秦始皇廢止戰國時各國形制和輕重大小各不相同的貨幣,改以黃金為上幣,以鎰(二十兩)為單位;以秦國舊行的圓形方孔銅錢為下幣,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2.統一度量衡
秦始皇用商鞅時制定的度量衡標准器,來統一全國的度量衡。今見秦朝權量,都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11年)頒布的統一度量衡的詔書。這種權量出土多,分布廣,長城以外也有發現,可見統一度量衡是認真有效的。秦始皇還用法律規定了度量衡器誤差的允許限度。
他規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不過二百四十步為畝的制度實際上只行於舊秦,可能還有舊趙境內,東方許多地區仍以百步為畝,直到漢武帝時期為止。文字、貨幣、度量衡的統一,修馳道,為經濟、文化的發展提供了便利條件,促進了統一國家的發展。
秦朝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統一車軌,對於後世影響極大。
3.土地制度
商鞅變法以後,按畝納稅,秦國的經濟體制就全面轉入「耕戰」。即重視農業生產和對外戰爭,以農業生產支持對外戰爭,以軍功授爵賜予土地。同時由國家法令具體指導農業生產。但統一全國後類似的制度似乎並未取得顯著效果。
秦始皇使黔首自實田,在全國范圍內正式承認土地私有制。地主階級憑借這個命令,不僅得以合法佔有土地,而且可以用各種手段兼並農民的土地。土地被兼並的農民,不得不以「見稅什五」的苛刻條件耕種豪民之田。
4.戶籍制度
早在秦獻公十年(公元前375年),秦國就建立了以「告奸」為目的的「戶籍相伍」制度。[78]後來商鞅規定,不論男女,出生後都要列名戶籍,死後除名;還「令民為什伍」,有罪連坐。秦律載明遷徙者當謁吏轉移戶籍,叫做「更籍」。秦王政統治時期,戶籍制度趨於完備。
秦王政十六年(公元前231年)令男子申報年齡,叫做「書年」。據雲夢秦簡推定,秦制男年十五(另一推算是十七)載明戶籍,以給公家徭役,叫做「傅籍」。書年、傅籍,是國家征發力役的依據。
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使黔首自實田」,即令百姓自己申報土地。土地載於戶籍,使國家征發租稅有了主要依據。戶籍中有年紀、土地等項內容,戶籍制度也就遠遠超過「告奸」的需要,成為國家統治人民的一項根本制度。秦置二十級爵,以賞軍功。
國家按人們的爵級賜給田宅,高爵者還可以得到食邑和其他特權(見爵制)。爵級載在戶籍,所以戶籍也是人們身份的憑證。
秦的社會組織相當嚴密,商鞅變法建立了「什伍連坐制」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勞力以上的都必須分居, 獨立編戶,同時按軍事組織把全國吏民編制起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
這種嚴苛的法律把農民牢牢束縛在土地上,國家直接控制了全國的勞動力,保證了賦稅收入。統一後秦國將此推廣至全國。類似的保甲制度和戶口制度一直到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仍被當局採用。
5.重農抑商
秦朝自「商鞅變法」後,嚴格限制商業的發展,主要措施有:在集市收取高額的市場租金;在主要道路關卡收取高額的關稅;對商人編商籍(類似工商登記);若商人破產則將被收編為國家苦役。這些措施實施後,使得商人的可預期利潤遠低於農戶,於是自由商人自行消亡。
6.鹽鐵國營
秦朝的主要基礎行業是鹽、鐵的開采和販賣,秦朝令民間商人不得從事此類行業,而統一由國家行政官僚經營,負責全國各地的鹽、鐵開采和出售。
秦統一中國後,將以上制度推廣至全國。這些制度在中國仍存有普遍的痕跡,或者部分機制仍在起作用。如類似的保甲制度和一直到無君主的中華民國時期仍被當局採用。而戶口制度,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本人口登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