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與自然經濟一樣嗎
不一樣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的封建制度的經濟基礎。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是相對的。自然經濟強調自給自足,商品經濟強調商品交換。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等同於小農經濟,他們屬於經濟形態。
❷ 6、小農經濟形成的時間什麼是小農經濟 它有哪些特點有何積極和消極影響作
形成時間:春秋戰國。
特點(1)以家庭為生產的基本單位,精耕細作(基本特徵:分散性)。
(2)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
(3)生產目的為生活和交稅。
(4)負擔沉重,抵禦天災人禍的能力非常有限(脆弱性)。
(5)不利於技術革新,催生容易滿足的社會心態的民族精神。
積極:(1)(地位)是我國封建社會佔主導地位的經濟形態,農業生產的基本模式。
(2)是調動農民實生產積極性,推動精耕細作技術發展的主要動力。
(3)封建王朝主要財源,古代中國一切文明成就的基礎。
(4)在封建社會前期,基本適應了生產力發展的水平,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
消極(1)分散性封閉性落後性,不利於先進技術的推廣和運用。
(2)封建社會後期,阻礙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發展,嚴重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阻礙社會進步。
(3)是中國封建社會發展緩慢和長期延續的重要原因。
(4)隨著人地矛盾的加劇,惡化了人類的生存環境
❸ 6、小農經濟形成的時間什麼是小農經濟 它有哪些特點有何積極和消極影響作
時間:春秋戰國時期。
小農經濟:以一家一戶為單位,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特點:以家庭為單位,男耕女織。/精耕細作,小農戶個體經營。/以種植業為主,家畜飼養業為輔。/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積極影響:1.小農經濟是我國封建社會農業生產的基本模式。2.是兩千多年中國封建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基礎。3.推動精耕細作技術發展的主要動力。4.封建王朝的主要財源。5.古代中國一切文明成就的基礎。
消極影響:(局限性。)1.分工簡單,生產規模狹小,很難擴大再生產,阻礙了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的發展。2.封建社會後期,小農經濟嚴重阻礙新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發展,成為近代中國遲滯不前,落後挨打的根源之一。
地位:中國傳統農業生產社會的基本模式。
❹ 什麼是小農經濟,為什麼要重農抑商
小農經濟,也可以說是自然經濟,它的特點一是分散,二是生產出來的產品都用來自己消費或絕大部分用來自己消費,而不是進行商品交換,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比如封建社會時期的社會經濟情況就是小農經濟佔主導,現在偏遠農村的農村,也都大量存在這種經濟現象.
但小農經濟並不完全等同於自然經濟,小農經濟強調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單位,而自然經濟主要與商品經濟相對.小農經濟產生於春秋戰國時期鐵犁牛耕的背景下,而自然經濟早在原始社會就產生了.
演變過程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在沒有外族入侵的情況下,由奴隸社會逐步發展變化而來的。中國奴隸社會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度,國家的全部土地都屬於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有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之稱(《詩經·小雅·北山》)。春秋以後,隨著 生產力的發展,原有的土地制度受到破壞,新興的封建勢力在奪取政權後,相繼實行變法改革,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許「民得買賣土地」。 從這時起,土地私有制度,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制度的產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時也必然導致土地兼並的現象,出現「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情況。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地主階級,他們先是以隱戶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後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剝削在兼並中失去土地的個體農民。因此,中國封建社會的農民一直是由佔有少量土地和生產資料的自耕農和依附於地主階級的佃農(其前身是隱戶農民)兩種人物構成的。但不論是哪種農民,都是一家一戶.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中國封建社會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還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純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這既是因為中國奴隸社會土地國有制的傳統影響,也是因為戰國時期各國在變法中都是以國家名義確認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隸社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聖原則在封建社會得以繼承,並以新的形式與土地私有制度結合起來。在中國封建社會,國家對土地的最高所有權,不僅表現在人們的思想觀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內,皇帝之土,人跡所至,無不臣者」(《史記·秦始皇本紀》),和自魏.晉、唐以國家名義推行的均田制;而且更主要地表現為歷代國家最高統治者所擁有的對國家地籍冊上的每一畝土地的最後處分權和戶籍冊上的每一個人口的直接課稅權。
這種建立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基礎上的小農經濟,一方面使個體農戶具有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農也是如此。他們除了受地主階級的剝削外,人身並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他們又不得不受國家權力的支配,這與西歐封建社會領主制的庄園經濟和農奴制有很大的不同。
這種在國家最高所有權支配下的小農經濟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根本特徵,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層建築賴以建立和長期存在的深厚而堅實的基礎.
法國的雅各賓派改革,俄國的農奴制改革都是小農經濟的典型:
法國大革命中,革命的浪潮把雅各賓派推上歷史舞台。隨後頒布了法令:把土地分割成一小塊供農民耕種。
目前關於小農經濟的理論受美國農業發展理論影響很大,脫離中國實踐。黃宗智教授在文章中指出,「[font class="Apple-style-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Verdana; line-height: 25px; " id="bks_d2fdhoj1"]思考中國的農業問題,必須認識到小規模農業將長期延續的現實,而小規模農業的現實則突出了國家扮演關鍵角色的必要。今天需要的不是硬搬不符合中國實際的高度意識形態化的美國農業發展理論,不是模仿美國模式,而是創建中國自己的發展模式。其根本問題在於怎樣激發、扶持小規模家庭農場的積極性。這里應該包括一系列的制度選擇:提供以小家庭農產為主要目標的融資渠道(如免息或低息貸款),觸發以小家庭農業為主體的農業協作,為他們的生產、運輸、銷售提供必要條件,並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廉價後工業時代生物技術。這樣,才有可能創建舒爾茨所強調的使用新技術的低成本、高收益經濟環境,憑此充分發揮小農業的創新性和積極性。此外,由國家為農民提供基本醫葯保險,解除農民今天在城鄉對比下強烈感受的不安全。事實是,唯有在國家的積極領導和扶持下,才可能觸發舒爾茨理論中的那種農民的積極性,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今天的三農問題的經濟根源。」(見《[font]中國小農經濟的過去和現在——舒爾茨理論的對錯[font]》)[/font][/font][/font]
小農經濟的發展條件
一、具有較多自由
二、小農經濟下的農民,擁有一定的土地、農具或耕畜
小農經濟的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小農經濟下,農民掌握生產資料和生產工具,生產積極性提高。農民經營規模很小。農民在自己有限的土地上,努力提高耕作技術,為我國農業的精耕細作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在封建地主階級的沉重壓迫與剝削下,農民承擔了沉重的徭役,小農經濟十分脆弱,每遇災荒瘟疫,多數農民家庭就會陷於貧困,失去土地或破產流亡。重農抑商是中國歷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經濟指導思想,其主張是重視農業、以農為本,限制工商業的發展。從商鞅變法規定的獎勵耕戰,到漢文帝的重農措施,直到清初恢復經濟的調整,都是重農抑商政策的體現。
一、重農抑商政策產生的原因
重農抑商政策與封建制度相始終絕不是偶然的,一個國家或政權實行什麼樣的經濟政策,歸根到底是由其經濟基礎和統治階級利益所決定的。中國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對於人們來說擁有土地可以榨取巨額財富,且地租收入較穩定,是發家致富的最好手段;同時對封建國家而言,農業的發展可使人民安居樂業,人丁興旺,使國庫糧倉充盈,既可內無糧荒、動亂之虞,也可外無侵擾之慮。因此歷代統治者都把發展農業當作「立國之本」,而把商業(有時也包括手工業)當成「末業」來加以抑制。
與此同時,在封建帝王看來,私人工商業主一方面通過商品交換與高利貸盤剝農民,另一方面商業活動豐厚的利益回報又吸引著相當一部分農民「舍本趨末」,從而大大削弱了王朝的統治基礎。
此外,最新研究認為:「重農抑商「政策的出現,除了其經濟原因或物質方面的原因外,還有文化方面的原因,即「重義輕利」觀念的影響。
二、重農抑商政策的表現與評析
古代重農抑商政策主要表現在:一、統治者反復強調農業為本業,商業為末業;二、在土地問題上,採取抑制兼並的政策,防止農民大量破產,穩固農業生產基礎;三、強化戶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動;四、從多方面限制商人和商業活動:限制商人的政治權利,堵仕途之路,不許其後代做官;利用稅收制度懲罰商人;對重要行業採取官營,不許商人染指;從日常生活方面對商人進行限制,對其穿衣、建房、乘車都有歧視性規定,等等。
評析:重農抑商政策在封建社會初期對當時農業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新興地主階級政權的鞏固起到了積極作用。例如商鞅變法,實行重農抑商政策,鼓勵發展農業生產,從而促進了秦國的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物質基礎。
但是,「重農抑商」政策也導致地主官僚不斷兼並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農民破產流亡,影響了農業生產的發展,激化了階級矛盾,造成農民起義不斷爆發。地主官僚集團也因瘋狂兼並土地而更加腐敗。到了明清時期,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已經出現,而統治階級依然堅持「重農抑商」的政策,推行一系列不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的措施。這些做法,違反了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導致了國家落後,也使其失去了最初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