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法,企業在什麼情況下資產減值
物價波動,使資產可收回成本(就是現在的價值)明顯低於歷史成本。
由於技術更新換代,使資產有較大可能報廢(比如一項技術權利屬於無形資產,但是科技進步迅速發展,很有可能導致這項技術能為企業帶來利益的能力下降,需要計提減值准備)
類似於機器設備,廠房之類的固定資產由於隨著使用時間的增加,會使這些固定資產的價值降低(機器設備也會舊啊,一舊就會使它的生產能力下降因此為企業帶來利益的能力也會下降)其他的原因比如銀行平均利率的增加等等並不太常見。
當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准備。
資產減值分為固定資產減值和無形資產價值。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 新會計准則規定資產減值范圍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
⑵ 計提印花稅時 計稅依據是什麼 我公司一會用所有收入 一會用主營業務收入 一會又用主營業務收入加原材
計提印花稅確實是很多公司做法不同,一般是按合同來做,不過大多時候企業和稅務局都達成了共識,用應收賬借方,和應付賬款貸方來計提的,他們用收入加材料也有道理的,只要達到繳稅不偷稅的目的就好,操作口徑並不統一。
⑶ 工會經費的計提和上繳
工會經費的計提是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算。工會經費的上繳,應分以下兩種情況:
1、成立工會組織的,按工會經費按40%上繳上級工會組織。
2、未成立工會組織的,工會經費按全額上繳上級工會組織,一般工會經費返回企業基層工會的比例為60%。
上繳工會經費的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工費經費計提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3)經濟法有規定哪些東西要計提擴展閱讀
工會經費的來源:
(1)會員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交納的會費。
(2)工會舉辦的事業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據工會法的規定撥交的經費。
(4)各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行政的補助。在基層工會,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包括群眾活動和事業方面、工會建設方面和工會行政工作方面,在縣以上工會,工會經費開支范圍還包括有國際活動方面和基本建設方面。
另外,工會經費開支還包括基層工會上交經費和縣以上工會對下級工會補助支出兩個方面。各級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査同級工會組織的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情況,向同級工會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存在爭議的主要是針對2%工會經費部分。引起爭議的直接原因是這部分經費不是通過工會會員以會費交納的方式,是通過行政撥交的方式,從而引起人們對它的來源和實質存有分歧。爭議主要有四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其本質屬性應該是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也把它稱之為勞動價值補償),這是大多數人的觀點,也是政府的觀點;
第二種觀點認為其本質屬性應該是對剩餘價值的分配,這是一小部分人的觀點;
第三種觀點認為其是屬於生產資料的內容,這是極少數人的觀點;
第四種意見認為是混合性的,認為既有屬於勞動力價值的部分,也有屬於生產資料的部分,這同樣是一小部分人的觀點。總的來說,觀點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二種,並且是比較對立的。
⑷ 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有哪些
1、法律權利是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權益,表現為權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規定有權自主決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和一旦被侵犯,有權請求國家予以法律保護。
2、法律義務包括積極義務(如納稅、服兵役)和消極義務,(如不得毀壞公共財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
3、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掌握票據的概念與特徵、票據權利與責任、票據行為、票據追索、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熟悉結算紀律、違反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4、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掌握增值稅征稅范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掌握消費稅征稅范圍、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熟悉增值稅納稅人、增值稅稅收優惠、增值稅徵收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熟悉消費稅納稅人、消費稅稅目、消費稅徵收管理。
5、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掌握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掌握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⑸ 每月為什麼要計提工資以什麼標准去計提
因為工資屬於當期分配生產成本和各部門實際費用,是月終必要性的當中一項分錄過程,因此無論工資是否當月發放都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計提。計提的標准:
1、計提短期投資跌價准備
是指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應將股票、債券等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短期投資的市價低於成本的差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准備,並計入當期損益。
2、計提存貨跌價准備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由於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於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並計入存貨跌價損失。
3、計提減值准備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並且這種降低的價值在可預計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將可收回金額低於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長期投資的減值准備,並沖抵投資收益。
4、計提應收賬款壞賬准備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估計壞賬損失,形成壞賬准備,記入管理費用。待實際發生壞賬時沖銷壞賬准備和應收賬款金額,使資產負債表的應收賬款反映扣減壞賬後的凈值。
(5)經濟法有規定哪些東西要計提擴展閱讀
工資費用計提科目要視具體的企業性質:
一、生產型企業
生產工人的工資一般計入「產成品」,隨產品銷售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人員工資計入「管理費用」月未轉入「本年利潤」
二、非生產型企業
工資計入「管理費用」月未轉入「本年利潤」
⑹ 經濟學中的折舊是什麼意思
折舊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固定資產而使其損耗導致價值減少僅餘一定殘值,其原值與殘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攤的固定資產耗費。
以工作量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一般認為其在工作時的損耗是較為平均的,但在工作以外基本無法提供經濟效益。實質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補充和延伸。
在平均年限法下,折舊的金額在折舊時在平面直角坐標系中表現為一條平行於x軸的射線段(第一段起點在y軸上或第一象限),因此此時折舊是一種固定成本。
(6)經濟法有規定哪些東西要計提擴展閱讀
計算的折舊額,在各個使用年份或月份中都是相等的。其計算公式為: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原始價值-預計殘值+預計清理費用)/預計使用年限
一定期間的固定資產應計折舊額與固定資產原值的比率稱為固定資產折舊率。它反映一定期間固定資產價值的損耗程度,其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00%。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凈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使用年限法的特點是每年的折舊額相同,但是缺點是隨著固定資產的使用,資產的使用後期修理費和折舊額會大大高於固定資產購入的前幾年,從而影響企業的所得稅額和利潤。
⑺ 未使用的機器設備要提折舊么
不需要的。
1、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食品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2、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7)經濟法有規定哪些東西要計提擴展閱讀: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一般應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
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處於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後。
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一、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
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
(1)該固定資產處於處置狀態;
(2)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
二、固定資產處置的處理
(1)企業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對其預計凈殘值進行調整。
(2)企業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准備後的金額。
(3)企業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⑻ 會計做賬裡面的計提是什麼意思
計提就是計算和提取。按規定的比率與規定的基數相乘計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個規定的基數上(如支付的合法員工薪酬),乘以規定的比率(如應付福利費全國規定的都是工資的14%),按此方法計算出來的就是應提取的應付福利費過程,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就是對後一句話的解釋。
會計做賬也稱會計實務,指會計進行帳務處理的過程,一般從填制憑證開始到編制報表結束的整個過程。
在過去計劃經濟年代裡,會計只是被動的執行國家規定完成上述過程就可以,隨著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經濟業務不斷創新,如何更准確、更合理地處理每一筆業務成為很多會計必修的一門技術。至此,會計作賬就被賦予特殊的意義,不再局限過程而是解決如何做的更好。
⑼ 《經濟法基礎》知識點:資源稅計稅依據有哪些內容啊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資源稅以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礦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
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數量為銷售數量;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移送時的自用數量為銷售數量;自產自用包括生產自用和非生產自用;
3.納稅人以自產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征稅,以加工的固體鹽數量為銷售數量。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成固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准予抵扣。
4.納稅人的減稅、免稅項目,應當單獨核算銷售額和銷售數量;未單獨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提供銷售額和銷售數量的,不予減稅或者免稅。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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