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經濟合作社是幹嘛的
村民委員會職責:尊重和支持村經濟合作社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保障村經濟合作社及其社員的合法權益
農村經濟合作社,是指在農村雙層經營體制下,集體所有、合作經營、民主管理、服務社員的社區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經濟合作社應當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包括轄有村的街道辦事處,下同)的監督,協助和配合村民委員會工作,為村級組織履職提供必要的經費,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的資金。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這一定義包含三方面的內容:第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第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由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組成;第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性質和功能是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同時,該法還從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角度規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邊界,即:「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拓展資料】
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凡年滿16周歲並享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基本股東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管理享受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3.享有對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會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4.享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提供的生產、生活服務及各項福利的權利;
5.按照股份取得分紅的權利;
6.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解體後,經核算依法分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剩餘財產。
B. 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類型
作為初級產品生產者的農民群體是中國社會最大的弱勢集團。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成立有效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分擔了政府與社會的職責,促進了農村社會的繁榮和穩定。現階段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在原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體制基礎上,經過推行家庭聯產承包制一系列改革,以土地為中心,以農業生產為主要內容,以原來生產隊(或聯隊大隊)自然村為單位設置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經濟的一項基本制度,也是黨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是管理集體資產、協調成員利益關系、組織生產服務和集體資源開發,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組織成員享有財產所有權、承包經營權、合作經濟組織統一經營部分的收益分配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權、參與集體經濟組織領導班子的選舉或被選舉權、對集體事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享受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公共文化福利事業利益權利、國家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其它權利。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我國農村一種最普遍的合作經濟組織,在保障農民家庭經營發展和促進農業發展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由於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有一定的行政特性:農民沒有選擇進入和退出的自由,因為土地是集體所有;管理缺乏民主,鄉鎮人民政府對集體經濟組織存在較多的干預;管理水平較低,在帶領農民共同致富方面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從本質上講,現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算真正意義上的合作經濟組織,關鍵問題在於現行外部體制導致內部沒有民主管理體制,但隨著《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新的《村民自治條例》的貫徹和實施,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合作性質逐步深化。我們可以預見在不斷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仍然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也必然會成為其它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基礎。
專業合作社
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由從事同類產品生產經營的農戶(專業戶)自願組織起來,在技術、資金、信息、購銷、加工、儲運等環節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以提高競爭能力、增加成員收入為目的的專業性合作組織。它的發展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不改變現有的生產關系,不觸及農民的財產關系,適應了農村的改革與發展。可以這樣認為, 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村組織制度的一種創新。現階段,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名稱是多樣比的,有的叫農民專業協會,有的叫專業合作社,還有的叫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合作協會,等等。
從現階段來看,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不改變農民最敏感的土地承包關系,不改變農戶自主經營權利,農民可以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參加各種各樣的專業協會;②專業性強,它大多以專業化生產為基礎,以某一類專業產品為龍頭組織起來,如養豬協會、養牛協會、養羊協會、水果協會、蔬菜協會、食用菌協會等等,都有明顯的專業特徵;③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服務為宗旨,很好地幫助農民解決了一家一戶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它了解農民需要什麼,需要多少,能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④在組織管理上,實行自願結合,入退自由,民主管理;⑤在經營方式上靈活多樣,獨立自主;⑥實行贏余返還,給農戶帶來實惠,與農戶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正因為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這些特點,所以能夠得到廣大農民的歡迎。
股份合作制企業
農村股份合作制是在農村原有合作制基礎上,實行勞動者的資本聯合,把合作制與股份制結合起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生產組織制度。農村股份合作制組織中的農民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勞動者又是股東,因而既能實現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的有機結合,又能實現勞動集體的共同佔有和勞動者的個人佔有的有機結合,既能繼承合作制優點,實現規模經濟,又能融入股份制長處,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這是廣大農村幹部與農民十分關注與支持建立農村股份合作制組織的根本原因。
股份合作制既不完全等同於股份制,也不完全等同於合作制,而是以勞動合作為基礎,吸收了股份制的一些做法,使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有機結合。從形式上看,股份合作制由於實行全員入股、合資合勞,同我國解放初期農村和城市中的初級合作社很類似。當時參加合作社的勞動者帶著土地和其它生產資料入社,在按勞取酬的同時,還取得以土地和其它生產資料入股的報償。但從內容上看,股份合作制又不是原來初級合作社的簡單重復,而是一種新型合作制。比較規范的股份合作制企業一般具有如下特徵:①企業職工既是出資者又是勞動者,共同出資、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②企業實行民主管理,最高權力機構是職工股東會,採取一人一票為主的投票決策制,保證職工股東享有平等的表決權;③同股份制一樣實行資本保全原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不得退股,以保證企業正常的經營運轉和對社會承擔相應的義務;④企業內部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資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由全體職工共同分享勞動成果,共享稅後利潤。目前城鄉大量出現的股份合作制,有多種形式,還不夠規范,應積極支持其發展,並在實踐中加以正確引導,使之逐步完善。其中,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和勞動者的資本聯合為主的集體經濟,尤其要提倡和鼓勵。
C. 什麼是經濟合作社
經濟合作社,是指在農村雙層體系下,集體共有、合作策劃、自主經營、服務社員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合作社需接受當地政府的統一監督,配合村級組織,為村級組織履職提供必要的經費,合理安排村級事務和公益所需的資金。村民委員會應該支持經濟合作社,依法開展相應的經濟活動和事務,保障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經濟合作社的前身是農民自發的小型合作、互幫合作的組織,這與農村合作社有著本質區別。土地是每家每戶的,合作社是在勞動力市場上的銷售旺季部署安全生產和經營活動。而當初農業經濟合作社通過使用集體土地,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同意,並依法登記成立的,是有營業執照的合法法人組織。
(3)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基本職能是什麼擴展閱讀:
村經濟合作社:
合作社或農村經濟合作社就是股份制的雛形,與五十年代的合作社有著本質的區別。過去的農村經濟合作社是在計劃統籌安排下,以行政手段強制性的傳統農業經濟集體,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各地為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發展生產力,幾乎都實行分田分地到戶。這一舉措使農業經濟在七八十年代得到飛躍發展。
進入21世紀,這種單乾式小農經濟,又再開始制約農業經濟的發展,主要是農業資源分散,無法形成規模化發展,過去因為要解決溫飽問題,單干有他積極的功能,現在已進入市場競爭的階段,如何發展是現代化農村的新命題。
農村經濟合作社是發展新農村必經手段,可以集中有限的農業資源,發揮資源優勢,參與市場競爭,積累財富,走向可持續發展之路;具體地方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靈活組建,一定要按照自由、公平、公正、公開的四公原則,按照股份制企業的模式進行操作。本人認為如果農村經濟合作社的業務和流程,還有經營范圍適當的調整,就是有所突破和擴大,那麼可以成為商業銀行在農村中的縮影。
村經濟合作社承擔資源開發與利用、資產經營與管理、生產發展與服務、財務管理與分配的職能。即村集體經濟管理職能。
村經濟合作社,是指在農村雙層經營體制下,集體所有、合作經營、民主管理、服務社員的社區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經濟合作社應當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包括轄有村的街道辦事處,下同)的監督,協助和配合村民委員會工作,為村級組織履職提供必要的經費,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的資金。村民委員會應當尊重和支持村經濟合作社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保障村經濟合作社及其社員的合法權益。
D. 農村合作社是干什麼的
農村經濟合作社屬於自治組織性質,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同於企業法人、也不同於社會團體法人,而是一種全新的經濟組織形態。農村經濟合作社依據法律和政策規定而建立,它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擁有獨立的財產和自主進行生產經營的能力,並能在一定的財產范圍(土地所有權除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符合民事主體的資格條件,因此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拓展資料
合作社或農村經濟合作社就是股份制的雛形,與五十年代的合作社有著本質的區別。過去的農村經濟合作社是在計劃統籌安排下,以行政手段強制性的傳統農業經濟集體,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各地為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發展生產力,幾乎都實行分田分地到戶。這一舉措使農業經濟在七八十年代得到飛躍發展。
進入21世紀,這種單乾式小農經濟,又再開始制約農業經濟的發展,主要是農業資源分散,無法形成規模化發展,過去因為要解決溫飽問題,單干有他積極的功能,現在已進入市場競爭的階段,如何發展是現代化農村的新命題。
農村經濟合作社是發展新農村必經手段,可以集中有限的農業資源,發揮資源優勢,參與市場競爭,積累財富,走向可持續發展之路;具體地方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靈活組建,一定要按照自由、公平、公正、公開的四公原則,按照股份制企業的模式進行操作。本人認為如果農村經濟合作社的業務和流程,還有經營范圍適當的調整,就是有所突破和擴大,那麼可以成為商業銀行在農村中的縮影。
合作社介紹
村經濟合作社承擔資源開發與利用、資產經營與管理、生產發展與服務、財務管理與分配的職能。即村集體經濟管理職能。
村經濟合作社,是指在農村雙層經營體制下,集體所有、合作經營、民主管理、服務社員的社區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經濟合作社應當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包括轄有村的街道辦事處,下同)的監督,協助和配合村民委員會工作,為村級組織履職提供必要的經費,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的資金。村民委員會應當尊重和支持村經濟合作社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保障村經濟合作社及其社員的合法權益。
E. 村委會的工作職責
1、編制並實施本村經濟和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管理村級財務。
2、支持和幫助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3、按照規劃搞好鄉村建設,改善村容村貌,發展公益事業,搞好公共衛生,改善居住環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進村民團結和家庭和睦,照顧五保戶和特困戶,依法調解民間糾紛,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傳貫徹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納稅,服兵役等依法應盡的義務,執行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
6、辦好社會公益事業和福利事業。
7、召集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並報告工作;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
8、協助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和利益。
村黨支部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村黨員大會的決議。
二、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需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三、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領導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四、搞好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五、負責對村、組幹部和村辦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工作。
村民委員會職責
一、依照法律規定管理屬於本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編制並實施本村經濟、文化教育與科技衛生、社會保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村級財務,教育村民愛護公共財物和設施,珍惜土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二、鞏固和壯大集體經濟,支持和組織村民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三、編制並實施本村建設規劃,按照規劃修建村道、水利設施,發展公益事業,搞好公共衛生,改善居住環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進村民團結和家庭和睦,照顧五保戶和困難戶,依法調解民間糾紛,維護社會治安和生產、生活秩序。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動,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水平,移風易俗,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六、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納稅、服兵役等依法應盡的義務。
七、協助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和利益。
八、召集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並報告工作,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
黨支部書記職責
負責黨支部、的全面工作,積極帶領兩委會幹部、群眾進行兩個文明建設。
一、召集、主持支委會、支部大會、村委會幹部會議以及群眾代表大會,及時傳達上級精神,制定支部和村委會工作計劃,保證鎮委、鎮政府的各項任務的完成。
二、積極帶領黨員幹部、群眾開展農業生產,發展「三高」農業,發展集體經濟。
三、抓好支部建設,健全黨內民主生活制度,加強對黨員的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抓好黨內民主作風建設,做好發展新黨員工作,搞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四、經常對幹部進行思想教育,提高幹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科學管理水平,增強幹部做好群眾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法令,積極完成上級黨委、政府的各項任務。
五、抓好村民委員會、組經濟合作社的組織建設,協助和支持學校工作,定期檢查支部決定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農業生產情況,並經常向鎮黨委、鎮政府及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協調各方面關系,充分調動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努力做好各項工作。
黨支部副書記職責
一、在支部書記領導下進行工作。
二、積極學習黨綱黨章,帶領廣大黨員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處處起模範帶頭作用。
三、當好支部書記助手,執行上級決定、決議,協助書記做好黨支部內外工作,努力完成黨的各項任務。
四、積極搞好基層支部建設,協助書記抓好黨員的學習教育工作,搞好自身建設,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更好地為黨工作,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
村民委員會主任職責
一、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主持村民委員會工作,制訂並實施本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二、負責召開村民委員會成員會議,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村民委員會工作。
三、認真管理好本村的財務,不斷鞏固和壯大集體經濟,自覺接受村民的監督,幫助和指導、支持村民發展生產,增加經濟收入。
四、協助鎮人民政府開展各項工作,熱心地解決村民的問題和困難。
五、主持召開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
村民委員會副主任職責
一、協助村委會主任開展工作,努力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好分工負責的本職工作。
二、協助村委會主任發展村、組經濟,並負責處理村、組各方面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三、協助村委會主任做好村民自治范圍的有關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具體工作。
治保調解職責
在黨支部、村委會領導下,主管全區社會治安、民事糾紛調解工作。
一、在當地黨委、政府及公安機關領導下,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當地社會穩定。
二、組織建立治安隊,制訂鄉規民約的實施方案,為社會主義建設保駕護航。
三、搞好安全措施,搞好法制教育,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
四、對各種民事糾紛要及時調解,以防事態發展,確保一方平安,使本轄區發案率控制在最低程度。
民兵青年職責
在黨支部、村委會領導下,主管民兵、青年工作。
一、貫徹執行黨委、政府和上級武裝部門的指示和規定,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強民兵組織的建設,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軍事訓練。
三、組織落實徵兵、復退軍人的安置等工作,切實做好民兵思想教育工作。
四、以黨章、團章嚴格要求團員,不斷提高青年團員的思想素質,做好發展團員的工作,並向黨組織輸送優秀人才。
五、組織青年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意識教育和法制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觀。
六、組織青年參加兩個文明建設,學習新時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
婦女主任職責
一、做好婦女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婦女做「四有」、「四自」的新女性,充分發揮她們在村委會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二、積極宣傳黨的計劃生育政策,配合計劃生育部門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三、組織婦女參加農業「十項能手」競賽活動和開展創文明家庭競賽活動,促進村委會文明建設。
四、組織青年婦女學習《婚煙法》,對青年婦女進行婚前教育。
五、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關心婦女工作和生活。
六、負責做好兒童保健工作。
文書職責
主管全村統計工作及民政各項工作,當好支部書記的參謀,做好財務的支帳結算工作。
一、執行財經紀律,嚴格把好財務關,協助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制訂生產計劃,做好各類報表及各種合同、各種資料的管理工作,做好各種資料及文件的存檔工作。
二、定期組織村、小組財務檢查。
三、做好現役軍人家屬的政治思想工作,主動配合民政部門做好烈軍屬和復退軍人的安置優撫工作,積極扶持他們發展生產。
四、關心照顧好五保老人的生活和做好後事處理工作。
F. 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主要作用
改善微觀經濟基礎
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一家一戶分散的小規模的農業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逐漸突出,由於信息不對稱以及各個農戶在生產和經營水平上存在差異,從而導致農戶與市場的交易費用很大。另外一家一戶的小生產也很難逾越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並往往導致農業再生產的中斷,出現一哄而上又一哄而下的局面,使農業生產發生大起大落的周期性變動,給國民經濟及農民自身帶來危害。根據一些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和中國的實際,在不改變農戶作為基本生產單位的前提下,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建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就能降低單個農戶與市場的交易成本,從而能有效的改善農業的微觀經濟基礎,進而促進中國農業的健康發展。
提供多種服務
在進入市場參與競爭的過程中,農民的劣勢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即信息、技術和資金的嚴重匱乏。在解決這些問題時,單個農戶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政府也往往不能提供全面的和到位的幫助,而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則可以發揮巨大作用。 例如,處於農業流通領域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為農戶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的一系列信息服務,包括市場需求、生產資料供應、產品價格、市場變化、進出口等方面的信息。相對於單個農戶而言,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擁有較為廣泛的信息來源渠道,能在較大程度上改變農戶與其它市場主體信息不對稱的局面,幫助農戶適應市場競爭。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通過對農業生產技術和管理技術的推廣可以促進農民生產水平的提高。作為具有準企業性質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在資金籌集上較單個的農戶更有優勢,因此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為一些農戶在資金籌集上提供幫助。另外,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還可以為農民提供各種農業生產保險業務,提高它們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等。
提供混合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是相對於私人產品而言的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它性的社會產品。農村的公共產品包括兩類,一是純公共產品,指農村基層政府行政管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農業基礎科研、農村環保、衛生、義務教育和社會救濟等;二是混合公共產品,包括江河治理、防洪防澇設施建設、水庫及灌溉工程、村路建設、電網建設、醫療、社會保險、科技成果推廣、職業教育等。是否存在充足的公共產品供應,將直接影響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程度。中國長期以來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使得政府對農村的投入不足,農村公共產品供應嚴重匱乏。一般說來,在農村,純公共產品基本由政府免費供應,不適宜由私人或私人組織提供,而對混合公共產品的供應來說,除政府之外,私人和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市場機制都可發揮一定作用。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為農民提供混合公共產品。這些混合公共產品包括職業技術教育、各種農業生產保險、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的公共設施、文化娛樂、扶貧救濟,甚至包括基礎設施建設等。通過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民自己投入、自己管理、自己受益。通過提供各類混合公共產品,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為農業再生產提供必需的外部條件,從而能促進農業的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促進農村精神文明的建設和社會的全面進步等。
G.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村民委員會(村委會)在農村土地承包中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村委會在農村土地承包過程中主要有以下幾項職能:
一、依法管理本村土地和其他財產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作為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就是依法將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的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土地發包。屬於全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如果建立有全村村民都參加的區域性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發包方,將土地承包給村民經營;沒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組織不健全的,由村委會作為發包方,將土地承包給村民經營。屬於村民小組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有相應的集體經濟組織發包,如果沒有相應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組織不健全的,由村民小組作為發包方,將土地承包給村民經營。
二、承擔本村承包經營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農村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以後,需要解決產前、產中、產後的各種服務和協調。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理所當然應當承擔起這兩項工作。
服務,包括由村委會直接提供各種服務,也包括通過建立各種服務組織(如各種產供銷服務隊或者合作經濟組織)提供各種服務。具體來說,包括以下三個層次:一是村委會要直接過問村民生產的各項服務工作是否得到落實,沒有落實的,要組織落實;二是在設有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的村,生產服務工作往往由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村委會有權也有責任督促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搞好生產服務工作;三是在沒有相應的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為村民提供生產服務時,村委會應當根據群眾意願和實際需要建立有關服務組織(如各種服務隊)為村民提供生產服務或者由村委會直接為村民提供各項生產服務。
協調,就是對本村各種經濟組織之間、經濟組織與村民之間在經營活動中的用地、用電、用水等方面進行協調和統籌。具體來說,包括以下三個層次:一是村委會要制定本村生產的年度和中長遠規劃,並組織實施;二是要協調本村各經濟組織之間的生產活動,包括區域性集體經濟組織與其他合作經濟組織之間、各村辦合作經濟組織之間、村辦合作經濟組織與村民合辦的經濟組織之間的生產活動;三是要協調合作經濟組織與村民之間、村民與村民之間的生產活動。從內容上講,要協調各方面的生產用水、用電、場地使用等等。
三、尊重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的經營自主權,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合法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對分離,是經濟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實踐證明,這是有利於生產力發展的。農村的各種集體經濟組織,都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村委會應當予以尊重,不能隨便干預。對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合法財產村委會自己不能隨便平調、攤派,要認真兌現承包合同等等,還要抵制來自其他各方面的亂攤派,同時,還要制止某些群眾的紅眼病和哄搶現象。
四、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家庭承包經營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一個經營層次,是中國人民的一個偉大創造,也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在中國農村推行的一項最偉大、影響最深遠的改革。實踐證明,這種經營方式,符合我國國情、民情和廣大農民利益,符合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發展要求的規律,也符合農業生產自身的特點,不僅適應以手工勞動為主的傳統農業,也能適應採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生產手段的現代農業,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須長期堅持。如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耕地承包期為三十年。這是一項事關農業和農村穩定與發展的重要政策,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深化農村改革,首先必須長期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雙層經營體制。穩定家庭承包經營,關鍵是要穩定土地承包關系。
雙層經營體制是在穩定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為解決一家一戶難以解決的產前、產中、產後的一系列困難,根據實際需要和村民意願,把家庭分散經營與村民互助合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的一種經營形式。雙層經營的基礎是不改變土地承包關系,在此前提下,村民根據實際需要,按照自願的原則,可以對產前、產中、產後的某些環節實行合作。我國沿海有些地方借鑒其他國家「公司+農戶」的做法,形成產供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農民作為公司的股東,直接面向市場,使貿易環節、工業環節的利益與農民共享,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應當成為今後我國農村發展的方向。這種做法,對縮小城鄉差別,解決長期以來的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實現農村現代化,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實行雙層經營,必須實事求是,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絕不能搞強迫命令。
五、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稀缺的國家。因此,合理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是保證我國能夠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有責任教育村民合理利用包括土地在內的各種自然資源,提高環保意識,保護和改善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
H. 農業合作經濟的功能是什麼
整合農村的土地和人力,把農村剩餘勞動力充分利用起來,同時把農村閑置土地也利用起來,為農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I. 村集體經濟組織有什麼作用
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在農村的實現載體。
村集體經濟最重要的生產資料是土地。
要增加農民收入,促進鄉村振興,需要壯大村集體經濟的實力。
J. 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經濟功能包括以下哪些方面()
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經濟功能包括改善微觀經濟基礎、提供多種服務、提供混合公共產品。
拓展資料:
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又稱農業合作社,是指農民,尤其是以家庭經營為主的農業小生產者為了維護和改善各自的生產及生活條件,在自願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守合作社的法律和規章制度,聯合從事特定經濟活動所組成的企業組織形式。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盈利以成員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交易額分配為主。
原則
(1)組織機構。
①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社員大會。社員人數過多而不便設立社員大會開會議事的,可以選出代表,組成社員代表大會,作為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
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通過與修改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章程;選舉或罷免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董事會和檢察委員會的成員;討論確定重大經濟決策及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②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董事會有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大會休會期間依照章程和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的決議,處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大事務,選擇聘任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負責處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日常經濟管理工作,並對董事會負責。
③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必須設立檢察委員會或監察員,由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決定並選舉產生。檢察委員會或監察員根據章程及各種法律法規進行各種監督工作,並有權檢查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收支,督促、及時公布帳目。
(2)管理原則。
①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實行民主管理。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議事實行民主制,少數服從多數,一般事項須半數以上成員通過,事關企業投資、分配、合並、分立、解體等重大事項須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
②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機關及監察機關議事實行協商一致的原則,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再實行民主表決,少數服從多數。
③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實行民主理財,帳目公開,群眾監督,監察機構和檢查小組有權依照法律和章程對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各項資金按章程規定和權利機構決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不得任意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