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清朝前期經濟發展的表現有哪些
一、 清代前期的社會經濟總量與家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
二、 土地分配中出現的分散趨勢顯著
三、佃農中農化的傾向愈來愈明顯
四、 農民經濟向商品性生產和手工業生產傾斜以及農民小商品生產者化
五、市場網路的形成市場上物流的增長市場一體化與封建經濟的繁榮
六、工商業經營中出現了近代化或現代化的因素
七、依附關系的鬆弛化與勞動的自由化
八、資本主義萌芽與由傳統社會向近代或現代社會過渡的諸種因素
九、家庭勞動與僱傭勞動以及家庭勞動優越性的正面作用與負面作用
『貳』 清朝前期工商業繁榮表現在哪些方面
清朝前期工商業繁榮表現在:
1、手工業的發達
明末清初,因長期戰亂,手工業生產也遭到嚴重破壞。大約經過五六十年的光景,到康熙中期以後,手工業才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
(1)絲織業在清代手工業中佔有重要地位。
當時江寧、蘇州、杭州、佛山、廣州等地的絲織業發達。雖然清朝統治者在江寧、蘇、杭設有織造衙門,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江南絲織業的正常發展,但清代民間絲織業還是發展很快。如江寧的織機在乾、嘉時達到三萬余張,而且比過去有許多改進,"織緞之機,名目百餘",所產絲織品暢銷全國。即使在偏遠的貴州,絲織業也得到很大發展。道光時,貴州遵義綢"竟與吳綾、蜀錦爭價於中州",招致了秦、晉、閩、粵各省客商競來購買販運。但整體而言,清代絲織業已落後於明代。
(2)清代的棉織業在江南一些地區也日益發達。
棉紡織工具有顯著改進。如上海的紡紗腳車,可"一手三紗,以足運輪(名腳車),人勞而工敏"。織布機也有一些改進和革新。當時的棉布生產,無論數量或質量都比以前有很大提高。上海的"梭布,衣被天下,良賈多以此起家"。蘇州的"益美字型大小",因大家譽其"布美,用者競市","一年消布,約以百萬匹",結果"十年富甲諸商,而布更遍行天下","二百年間,滇南漠北,無地不以益美為美也"。蘇布"名稱四方",可見信譽之廣。無錫也盛產棉布,乾隆時,"坐賈收之,捆載而貿於淮、揚、高、寶等處,一歲所交易,不下數十百萬",有"布碼頭"之稱。
(3)清代江西景德鎮仍是全國制瓷業的最大中心。
到乾、嘉時,不說官窯,單"民窯二三百區,終歲煙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數十餘萬"。除景德鎮外其它各地的制瓷業也都發展起來。據統計,乾隆時全國著名陶瓷品產地共有四十餘處,遍布各地。如直隸武清、山東臨清、江蘇宜興、福建德化、廣東潮州等地的窯場,都有很大的規模,所產瓷器色彩鮮艷,精美異常。
(4)製糖業在台灣、福建、廣東、四川等地都很發達。
康熙至乾、嘉之際,台灣的種蔗製糖極盛,每歲產蔗糖"六十餘萬簍","簍一百七八十斤",內銷京津及江浙各省,外運南及呂宋,東至日本等國。廣東的蔗糖也販運四方。此外,浙江、江西、江蘇等省的甘蔗種植和製糖行業,也日益發展起來。
(5)礦冶業在清代也有進一步發展。
雲南的銅礦,貴州的鉛礦,廣東、山西、河南、山東的鐵礦,開採的規模都比較大。
如雲南的銅礦,至乾、嘉極盛時,全省開辦的銅廠有三百多處。其中有官督商辦的大廠,也有私營的小廠。"從前大廠(砂丁)率七八萬人,小廠亦萬餘人,合計通省廠丁,無慮數百十萬,皆各省窮民來廠謀食"。1740年(乾隆五年)至1811年(嘉慶十六年)間,雲南銅礦的最高年產量達到1467萬余斤。
乾隆時,貴州鉛礦年產黑鉛也達到1400多萬斤。廣東的鐵冶規模也很大。廣東佛山鎮的鐵器製造業也很發達。那裡有鑄鍋業、炒鐵業、制鐵線業、制釘業和制針業等行業,而尤以鑄鍋業最為有名。所鑄鐵鍋不僅行銷國內各地,而且也大量輸出國外。
2、商業的繁榮
商業的持續繁榮是商人階層日趨穩定的表現。
(1)清代前期,商業貿易十分繁榮,各種商品行銷海內外,四方流通聯系更加密切。
如河南、東北的棉花供銷各地,而棉花卻又仰給於外省。廣東佛山鎮的各種鐵器,行銷全國,當時有"佛山之冶遍天下"的說法,其他如蘇州的絲、棉織品,南京的綢緞,景德鎮的瓷器,廣東、台灣的蔗糖,安徽、福建、湖南的茶,也都行銷各地。
(2)特別是江南絲織品,清代比明代有更廣大的國內外市場。例如南京所產的綢緞,幾乎行銷遍全國。當時中國的手工業產值佔全世界工業、手工業產值的30%。
棉桑等經濟作物只准種在"不可以種植五穀之處"。糧食以外的作物尚且要禁,何況工商。清朝皇帝認為"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則田畝之中少一耕稼之人",多次表示"招商開廠……斷不可行","礦廠除嚴禁之外,無二議也"(中國歷代君主都是這樣認為的,主要是由於當時生產力所決定) 。
(3)北京是全國性的貿易城。
(4)最活躍的是徽商。
徽州人外出貿易的傳統根深蒂固:「其俗,男子受室後,尊者即督令行賈,無贏折皆不得速歸,久者數十年,近亦逾紀。」
①故「起家至陶猗者不可指屈」
②其經營的種類很多。
(5)晉商。
康熙二十八年(1689),玄燁南巡途中的上諭指出:「夙聞東南巨商大賈,號稱輻輳,今朕行歷吳越州郡,察其市肆,貿遷多系晉省之人。」
①然而晉商的活動地區也並不限於吳越。 再次是陝商。「陝地繁華,以三原、涇陽為第一,其人多服賈吳中」
②陝商在江浙地區經營棉布業,歷史悠久,規模並不亞於晉商。此外,陝西鄰近四川,當時蜀中移民,首推湖廣,陝西次之,因而陝商在四川頗有勢力。清代前期,四川井鹽發展較快,但「川省各廠井灶,秦人十居七八,蜀人十居二三」
③自流井的錢庄業肇始於雍乾之際,大半為陝商操縱,著名的西秦會館(今自貢鹽業歷史博物館),亦為陝商集資修建,捐銀商號多達152家。他們既投資鹽井鑽鑿,又從事井鹽販運,兩者皆獲利甚豐。
『叄』 明清時期商業發展的表現有什麼
主要表現如下:
1.明末清初資本主義的萌芽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商品經濟空前活躍。明朝中後期,在江南一些絲織業發達的城市如蘇州等,產生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萌芽;清朝時有了緩慢發展,范圍擴大,部門增多,手工工場的規模擴大。但始終在萌芽狀態中徘徊,整個生產始終未能進入工場手工業階段,其力量遠不足以分解封建生產方式,在全國范圍內,自然經濟仍佔主導地位。
2.重農抑商政策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在社會價值上,統治者反復強調農業為本業,商業為末業,強化本末意識;在土地問題E,採取抑制兼並的政策,防止農民大量破產,穩固農業生產基礎;在制度方面,強化戶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動;從多方面限制商人和商業活動。在封建社會前期,重農抑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農業人口的穩定,推動農業經濟向前發展;有利於保障國家的安全,維護政治的穩定,鞏固君主的地位。但統治者把工商業與農業對立起來,運用政治手段壓制工商業發展,其結果必然打亂社會經濟結構的內部平衡,阻礙商品經濟和資本主義的發展,使農業生產長期停留在自然經濟水平上,違反了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
3.中國明朝資本主義已經萌芽,導致中國沒有進入資本主義社會的不是強盜,而是滿清。明朝,雖遷都北京但首都的繁華程度仍不及蘇、杭。當時就有諺語:「上有天堂,下有蘇杭。」各地的商人紛紛到江南一帶做生意。
4.在明朝中後期全國大部分地區還在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主導地位時,蘇、杭兩地貿易興旺、商業發達、人口眾多。傳統的自給自足已不能滿足商品經濟繁榮的大都市的發展。曾經江南失去土地、一無所有的農民涌進蘇、杭兩地只能接受做生意人的僱傭。在這樣一種僱傭和被僱傭歷史條件下資本主義開始萌芽。
就其表現形式一紡織業為例:
1.明朝小說《醒世恆言》記載了蘇州小戶人家施復夫婦靠一張織機起家。十年以後積累千金,隨改兩所機房,購織機四十張僱人織綢。這便是早期治本家的典型版本。
2.而被僱傭的工人在當時的蘇州城裡隨處可見。他們清晨聚集,等待僱傭。一旦工作即受剝削與勞做只苦。通常清早工作直至深夜。他們計日向僱主領取微薄工錢。而不沒有被僱傭者則完全有可能被活活餓死。他們是「得業則生,失業則死」的階級群體。
3.在當時的江南紡織尤為發達,有錢人出錢辦機房工場。無錢人只能辛苦勞作。這便是歷史中的「機戶出資,機工出力。」的資本主義性質下的生產關系。
參考資料:明清簡史
『肆』 清朝前期社會經濟的發展
清朝前期社會經濟的發展:
一、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
清初的統治者都十分重視農業生產,大力推行墾荒政策,使農業生產很快得到恢復,並有了較大的發展,為清朝前期的興盛奠定了基礎。農業生產的發展,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繁榮。農業產品品種和產量的增加,也對手工業和城鎮商品經濟的發展起到了推動的作用。
二、手工業的發展
手工業:清朝前期,絲織業、棉織業、印染業、礦冶業、制瓷業、製糖業、制茶業等手工業都有很大的發展。當時已出現了比較成熟的手工業工場,其中有些頗具規模,如江寧(今江蘇南京)著名的機戶李扁擔、李東陽等。
三、商業的發展
清朝前期的商業很發達,陸路和水運的商旅往來頻繁,各地的商品貿易十分興盛,形成了由農村集市、城鎮市場、區域性市場和全國性市場組成的商業網。
四、人口的增長
乾隆末年,全國人口發展到3億,占當時世界總人口的1/3。
『伍』 清朝末期的經濟是怎樣的
一、清末經濟立法的產生及發展階段(一)甲午戰爭後到清末"新政"前的經濟立法
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洋務運動開始了中國近代機器工業,但此時的工業尤其是采礦、航運、鐵路等大型產業部門仍然是由政府以官辦的形式壟斷經營。這些官辦企業的組織形式、管理及經營方法與古代官營手工業作坊或官辦礦場並無質的分別。除工業、運輸業有一定的發展外,其他近代經濟部門如銀行業還尚未萌芽,因而以調整近代經濟活動為主要內容的近代經濟立法當然也沒有發生。到七十年代,繼承了古代官辦手工業的一切弊端的官辦企業陷入了困境,再加上政府委派的企業管理人員對近代機器工業的無知,它們幾乎已經無法進行再生產。甲午戰敗以後,清政府財政更加困難,對官辦企業不可能繼續投資。這一局勢迫使清朝政府改變原來完全由國家壟斷一切重要產業的經濟體制,迫使其允許私商參與上述產業的興辦,因而具有近代化色彩的經濟管理法規應運而生。
這一時期制定頒布的主要經濟法規有:1898年公布的《內港行船章程》、1898年8月頒行的《礦務鐵路公共章程》以及1897年頒布的《振興工藝給獎章程》。上述法規分別對私商開放了新式輪船在內河的自由營運與貿易,以及采礦、鐵路運輸的經營。
(二)清末"新政"時期的經濟立法
庚子變亂後,清政府為應付政治與財政危機,宣布實行"新政"。因經濟體制的改革較之於政治體制的改革相對安全些,因而"新政"首先是從經濟體制的改革開始。經濟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改革傳統的工商管理體制,進一步放寬對私人資本參與近代工商業的限制,制定法律鼓勵私人資本投資並保障其利益,興辦近代金融業等等。其主要的經濟立法如下表:
1903--1911年清末公布的主要經濟法規一覽表類別法規名稱公布時間綜合性法規《商人通例》與《公司律》1904年1月21日《破產律》1906年4月25日部門經濟法規商標與專利法規《呈請專利辦法》1904年6月23日《改訂商標條例》1904年財政法規《試辦全國預算暫行章程》1911年2月12日《清理財政辦法》1908年12月21日《清理財政章程》1909年1月11日金融法規《試辦銀行章程》1904年3月《通用銀錢票暫行章程》1909年7月23日《大清銀行則例》1908年2月17日《交通銀行則例》1907年12月8日《銀行通行則例》1908年2月17日《幣制則例》1910年5月23日《兌換紙幣則例》1910年6月16日礦業法規《籌辦礦務章程》1902年3月17日《礦務暫行章程》1904年3月17日《大清國礦務正章》1907年9月20日交通運輸法規《重訂鐵路簡明章程》1903年12月2日社團法規《商會簡明章程》1904年1月11日《商船公會章程》1906年2月11日《農會簡明章程》1907年10月20日
二、清末經濟立法初步構建了中國近代化的經濟制度體系(一)工商管理體制的近代化
19世紀60年代以前,清政府掌管全國工商與財經事務的職能機構分為三大系統:管理全國官營手工業的工部系統、管理全國稅收及專賣的戶部系統以及負責宮廷、皇族工商及財經事務的內務府系統。這種工商管理體制的弊端在於:其一,工部與戶部對官營手工業的管理採用的完全是行政的方法,對工商資源的配置完全基於國家的需要而不是從社會利益,更不是順應市場的需要安排;其二,戶部對私營工商業所關心的只是收取稅款,以及盡可能的限制,以保證國營手工業與專賣利潤,而完全缺乏服務的職能;其三,內務府的設置不僅使工商管理機構重疊設置,而且使工商行政管理與市場需要更趨背離;其四,工部與戶部都缺乏從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系統,如戶部內部不是依經濟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單元分司,而是以省為單元分設14清吏司,從而形成了以分散管理地方為主的管理模式,而各地方的經濟管理權主要掌握在督撫手中,不利於經濟的統一,因而也就不利於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而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又是近代資本主義經濟形態形成的重要前提。
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後,清政府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掌管一切洋務包括通商事務。後來,總理衙門的職掌逐漸擴張,凡有關鐵路、電報、關稅、礦務、製造、貿易等近代工商事務均由其掌管。但這一體制具有很明顯的弊端。首先,總理衙門對近代工商經濟的管理只是兼職而並非專門機構;其次,其下所設南、北洋通商事務大臣仍以地域而不是以經濟部門為單元進行管理,比如對鐵路、通訊等事務,還是由南洋大臣、北洋大臣分別在所轄區域內行使管理權,事權仍無法統一。
甲午戰爭以後,在維新派的促動下,清朝政府對工商管理體制進行了有限的改革,開始根據近代經濟部門的分類設立礦務鐵路總局,管理礦務和鐵路;設立農工商總局,管理農工商事務;各省設立商務局管理本省商務。這一次改革初步改變了經濟管理主要以地域為單元的模式,開始嘗試以經濟部門為單元實行系統管理,並從單純的行政型控制漸變為含服務性的管理。根據總理衙門奏請在各省設立商務局的奏摺所言,商務局的職責是"將該省物產行情,綜其損益,逐細講求。其與洋商關涉者,絲茶為大宗,近則織布、紡紗、製糖、造紙、自來水、洋胰子諸業,考其利病,何者可以敵洋商,何者可以廣銷路,……經督撫為之提倡" 。但這一改革是有限的。首先,上述機構在職能上很不明確,還未能完全擺脫古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兼行政與經營於一體的模式。光緒皇帝在頒發成立礦務鐵路總局的上諭時,只是籠統地說"所有各省開礦築路一切公司事宜,俱歸管理",其後頒布的《礦務鐵路公共章程》也沒有就鐵路總公司、礦務局與礦務鐵路總局的關系作出明確規定。從各省商務局的實際活動看,商務局既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職能,同時又可從事經營活動。1896年初,張之洞奏准用息借商款60萬兩,另加息借官款,作為設立蘇州商務局的股本,從事商業經營。山西商務局根據它的集股章程,負責"一切招商集股事宜"。這樣的商務局,更象是一個官督商辦的公司,而不是政府管理商務的機關。其次,新體制也並未能完全打破經濟管理以地方為主的傳統格局。如在關於設立農工商總局的上諭中沒有說明總局與各省由督撫設立的農工商分局之間的隸屬關系,各省農工商分局被控制在督撫手中。最後,新的經濟管理機關的權力非常有限。如各省商務局的職能性質主要還不是行政機構,而只是向督撫提供信息的咨詢機構;關於農工商總局的職權,上諭也僅規定為對農工商事務"隨時考察"具奏,顯然它還不具備統一管理全國農工商事務的權力。戊戌變法失敗後,農工商總局即被取消。
20世紀初,清政府實行"新政"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於1903年8月設立商部,作為統轄全國農工礦商諸業的最高領導機構。商部仿日本下分設保惠、平均、通藝、會計四司,分別管理招商、農務、路礦、工商等方面事務。新設商部要求實行服務性管理,要求在"所有商人求見或投遞稟牘及面訴商情自當輸誠以待,破除京外衙門吏阻隔之弊"。1906年7月實行官制改革時將商部改為農工商部。1907年6月,將原屬農工商部的交通及郵政事務單獨劃出,新設郵傳部作為最高交通運輸管理機關。地方商務管理機關則漸有垂直之象,先是商務局改隸商部與地方督撫雙重領導,其後於1908年5月各省設立的勸業道也被置於督撫與商部雙重管轄之下。
"新政"時期工商管理體制的又一重大變化是設立商會,實行商會自治管理。中國古代自唐朝始,政府要求同一地區的同業商人組織行會,一方面負責管理本行對內對外事務,另一方面又代表本行業商人接受政府分配的各項攤派任務。其對本行業的管理主要出於維護本地區本行業的行業壟斷利益,對本行業成員的原料、市場及生產規模實行限制性分配,不允許行業外人員從事本行經營,以避免內外競爭,因而具有較強的行業與地域狹隘性。此外,由於行會為政府所扶持,因而也是政府勒奪商人的一個中介機構。1904年1月公布的《商會簡明章程》改變了古代這種狹隘的行業管理模式。首先,商會是更大地域范圍內所有工商業者的聯合會,不再是較小地域某一具體行業的組織。依《商會簡明章程》,商會最高可於省范圍內組織。其次,商會的對工商業的管理方法不再是行會的壁壘式限制性管理,而是廣泛地聯絡工商業者,為工商業者提供諸工商信息、商務合同公證、商務仲裁以及引導商家採用新式記帳方法等項服務,以促進工商各行業的共同發展。再次,商會還應當協助政府對工商業活動實行調控,對商人"攸關民生日用各物,無故高抬藉端壟斷等情",予以稽查並適當處理,以維護社會利益。
北洋政府直接繼承並發展了清末確立的近代工商管理體制。1912年,主管工商業、農業與交通的三大經濟部門的分別確定為工商部、農林部與交通部。1913年,工商與農林兩部並為農商部,與清末無異。至於商會自治管理體制,1915年北洋政府修訂公布《商會法》不僅重申了商會參與工商管理的職能,而且還明確規定,"(省)總商會、商會得聯合組織全國商會聯合會",進一步將商會的組織范圍擴展到全國。
(二)初步實行了從行政特許經濟到自由主義法制經濟的轉型鴉片戰爭以後的清朝被迫開放了對外貿易,但對國內的工商業經濟仍然很大程度地保留了古代的行政特許權制度。如在甲午戰爭以前,礦業、鐵路、輪船運輸等仍只能由政府經營,私商經營必須獲得政府的行政特許,如1872年清政府同意以民營企業身份出現的輪船招商局向政府作若干"報效"為條件,特許其開辦輪船運輸。其他工商業雖一般允許私商經營,但也存在著不成文的"專利"壟斷特許制度。如上海機器織布局獲得了"十年之內只准華商附股搭辦,不準另行設局"的專利,以致"從1882年到1891年的十年時間,中國沒有出現一家私人資本主義紡織廠";天津電報局成立時,獲得了清政府批準的經營商用電線和架設電線的專項特權。甲午戰爭以後,尤其是清末實行新政以來,清政府在絕大部分經濟領域實行了較大程度的開放,允許並鼓勵私商自由經營,初步形成了資本主義自由經營傾向。
1895年,清廷電令各省督撫准許"內河行小輪以杜洋輪攘利",但尚未制定為法律。1898年,清政府始公布《內港行船章程》,規定"中國內港嗣後均准特在口岸注冊之華各項輪船,任便按後列之章,專作內港貿易"。1896年初,御史王鵬運奏請清政府"特諭天下,凡有礦之地,一律准民招商集股,呈請開采,地方官認真保護,不得阻撓",為清政府批准。1898年8月頒行的《礦務鐵路公共章程》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賦予了私商自由經辦鐵路與采礦的權利。
(三)開始引入了近代資本主義經濟組織形式--公司制,並將其法律化在十九世紀中期以前,中國民營經濟組織的最高形式就是合夥。因合夥形式是一種資本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的聯合,因而存在著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合夥制共同經營的特點限制了資金籌集的規模,難以滿足近代工商業社會化生產對資金的需要;其次,合夥制要求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風險很大的無限與連帶的清償責任,從而影響到投資者的積極性;最後,合夥企業的經營決策由各合夥人協商一致通過方能作出,難以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情況與激烈的市場競爭。由於合夥制的局限,再加上清政府對早期軍事工業及其配套的民用工業的壟斷政策,因而十九世紀七十年代以前清朝近代工業的組織形式仍以官辦為主,民營企業極少。
洋務運動中的官辦企業繼承了古代官辦手工作坊的一切弊端,再加上政府委派的官辦企業管理人員對近代機器工業的無知,造成了官辦企業無法進行哪怕是簡單的再生產,故而清政府不得不引入了西方公司制中的股份制,將官辦企業租賃給私商,或在官辦企業中注入商股。最早引入私商股份的是1872年成立的輪船招商局。到甲午戰爭前,就已經形成了清末第一次"公司熱"。
為了保證政府對這些股份化公司的控制,清朝廷遲遲不願意頒布以保障商股利益,限制公權干預公司營運為主旨的公司法,而是以權利義務關系極其模糊的所謂官督商辦與官商合辦的體制來操縱這些實行了股份化的企業。所謂"官督商辦",即公司資本全部由私商以股份方式籌集,但股東權利必須受政府的監督乃至干預。對這種企業管理模式,李鴻章在1872年在輪船招商局成立時概括了其大致原則。他說:"由官總其大綱,察其利病,而聽該商等自立條議,悅服眾商";"所有盈虧,全歸商認,與官無涉"。由於清朝政府對官督商辦的企業管理體制缺乏明確具體的法規,因而作為洋務專家的李鴻章的上述表述遂成為清朝官督商辦制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雖引入了股份公司制,但卻與西方近代真正的股份公司制度有著很大的區別。西方的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來自股東大會,股東大會上即使是政府股東也只能依其出資份額享有權利,政府對公司的具體經營事務並無干涉之權。但在李鴻章確定的上述原則中,政府即使不投入任何股份,也有權干預公司經營,而且對公司盈虧不負任何責任。此外,由於沒有相應的法規明確規定官商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必然導致政府委派到公司的官員盡可能地擴張其權力,從而造成官商之間更多的糾紛與矛盾。實際情況則是,在官督商辦公司里,公司的總辦(督辦)、會辦、幫辦等高級管理人員"均由大憲札委";商股則完全處於無權地位,"一切惟總辦之言是聽","商股雖經入股,不啻途人,即歲終分利,亦無非仰人鼻息;局費之當裁否?司事之當用與否?皆不得過問";許多公司都不按期召開股東大會,即使召開股東大會,"但都是敷衍塞責而已"。近代《公司法》的缺乏還使得各公司沒有獨立從事民事活動的法人資格,從而任官宰割;不可能形成體現近代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人員的權力相互分立,相互制約的運作機制,其衰敗的結果也就成為必然。投資者的權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以及公司的因無序運作造成的衰敗使得公司形象大受影響,"人人視公司、股份為畏途"。晚清興起的第一次"公司熱"很快消退下去了。
『陸』 明清時期農業手工業商業發展的表現極其特點是什麼
一、農業
(1)土地制度——租佃制普及全國,成為農村經濟中的主要形式,佃農對地主的人身依附關系減弱
(2)農作物——農耕經濟高度發展,雙季稻大面積擴種,玉米、番薯等高產作物引進和推廣,棉花廣泛種植
二、手工業
(1)明中期以後,官營手工業衰落,私營手工業占據主導地位,江南地區手工業部門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萌芽(以僱用勞動為標志),但發展緩慢
(2)金屬冶煉原料——明朝流行用焦炭冶煉
(3)棉紡織業——松江在元明時期成為棉紡織中心,明後期棉布成為主要衣料(
4)制瓷業:明——鬥彩和五彩瓷;清——粉彩和琺琅彩
三、商業
(1)形成一批以經濟功能為主的商業市鎮
(2)貨幣——白銀廣泛流通
(3)農副產品大量投入市場
(4)區域性的商人群體實力增強
(5)統治階級實行重農抑商、閉關鎖國政策
『柒』 明清經濟發展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明清經濟發展主要表現在:
1.農業:
明代從國外引進的新物種──玉米、甘薯、馬鈴薯、花生和向日葵。
2.手工業:
(1)棉紡織業在明代已從南方推向北方。
(2)蘇州是明代的絲織業中心,南京後來居上。
(3)景德鎮是全國的制瓷中心(青花瓷器),暢銷海內外。
3.商業:明清時期,商品經濟空前活躍。北京和南京是全國性的貿易城市。
4.資本主義萌芽:
明朝中期以後,蘇州、松江等地的紡織業中,出現了許多以生產商品為目的的機戶。
他們開設機房,僱用機工進行生產,出現了「機戶出資,機工出力」的生產方式。機戶是早期的資本家,機工是早期的雇傭工人。他們之間這種僱傭與被僱傭的關系,是一種資本主義性質的生產關系。
拓展資料:
清朝經濟
清朝經濟較弱,人口大減,乾隆時期恢復到2億,相對使糧食作物的產量需要更加提升。清朝採取開墾荒地、移民邊區及推廣新作物以提高生產量。由於國內與國外的貿易提升,經濟農業也相對發達。手工業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為代稅役制。產業以紡織和瓷器業為重,棉織業超越絲織業,瓷器以琺琅畫在瓷胎上,江西景德鎮為瓷器中心。
清朝商業發達,分成十大商幫。其中晉商、徽商支配中國的金融業,閩商、潮商掌握海外貿易。清朝曾實施海禁政策,直到收復台灣後,沿海貿易才稍為活絡,貨幣方面采銀銅雙本位制。康熙晚期為防止民變,推行禁礦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工商業的發展。
貨幣制度
清朝貨幣大體上采銀兩與銅錢並用的銀銅雙本位制,大數用銀,小數用錢,但銀的地位更見重要。因海外貿易發達,白銀大量從國外輸入,康雍乾盛世流通的外國銀元除西班牙銀元外,還有葡萄牙銀元、威尼斯銀元、荷蘭銀元、法國銀元等。
鴉片戰爭前後,需要固定形式的銀幣出現,正式使用機器鑄造銀幣則是鴉片戰爭以後的事。鴉片戰爭前,由於英國將大量鴉片銷入中國,導致中國白銀大量外流,需要更多的銅錢才能換取白銀。
由於白銀是百姓納稅的固定貨幣,這帶動了通貨膨脹,嚴重惡化經濟。使得曾經於1651年順治帝發行紙幣,到1843年咸豐帝又發行大清寶鈔與戶部官票等紙幣,以穩定清朝經濟。
『捌』 清代經濟狀況
你問的是清代前期的經濟狀況吧。
一、清朝前期農業:繼續發展。
1.耕地面積的擴大與人口的增長;
2.糧食產量的大幅度提高;
3.經濟作物種植面積的擴大。
二、清朝前期工商業:繁盛。
雲南的采銅業,蘇州、南京、廣州的絲織業和景德鎮的制瓷業。
三、清朝前期的商業:商品經濟發達,明末已經產生的前期資本主義萌芽繼續緩慢發展。
具體表現:1.具有資本主義萌芽的手工業部門和地區,比明朝增多。除了蘇州的絲織業以外,雲南的采礦業、四川的制鹽業、台灣的製糖業、陝西的伐木業、北京的採煤業也都出現了僱傭關系;
2.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手工工場,規模比明朝擴大。
如江南的絲織工場,有的已擁有五六百台織機;
3.許多大商人向手工業生產投資。
如江南有些大商人,把織機和原料交給小機戶,付給報酬,織出絲織後再收上來出售賺錢。這樣,他們就把小機戶變成雇傭工人,自己則同大機戶一樣,成為早期的資本家。教
『玖』 明清時期,我國經濟高度繁榮,農業,手工業,商業和社會生活有什麼表現
明清時期我國農耕經濟高度發展,農業的發展使手工業出現繁榮,私營手工業在明中後 期佔主導地位,並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萌芽。手工業的繁榮再加上世界白銀的流入,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具體表現為:商業資本活躍、一批以經濟功能為主的工商業市鎮的興起,區域性商人群體的形成。但統治階級卻採取重農抑商、閉關鎖國政策,從而使中國失去發展經濟的大好機遇。另外這一時期,雖然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萌芽, 但只出現在局部地區、個別行業,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在全國仍居主導地位。總之,在明中後期中國出現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萌芽的時候,西方已經開辟了新航路,對外殖民擴張。當清朝中國閉關鎖國愈演愈烈的時候,西方已開始進行工業革命,並四處搶占原料產地和商品銷售市場。中國日益落後於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