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糾紛怎麼辦
法律分析:發生經濟糾紛後,解決經濟糾紛的方式有很多,主要的方式包括雙方協商、申請調解和仲裁、提起民事訴訟等,其中民事訴訟是最具效力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Ⅱ 我國經濟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和方式有四種,分別是:
(一)雙方協商處理解決經濟糾紛
(二)他人調解處理解決經濟糾紛
經濟糾紛發生後,雙方各執一詞,各有各的理由,不能達成諒解,需要雙方都非常信任的第三方居中調解。
(三)指定機構仲裁解決經濟糾紛
(四)司法機關審理
司法機關審理即向法院訴訟。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調解未果,又無誠意達成仲裁協議,只能由司法機關介入當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作出最後的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Ⅲ 解決經濟糾紛的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以下幾種:
一、和解
當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了分歧意見,當事人在充分協商和相互諒解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合解。當然,這種和解不能違反法律、政策和公共利益。
二、調解
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了合同爭議,彼此又不能達成和解,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的上級單位,合同仲裁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主持進行調解,從而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
三、仲裁
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依據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它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四、起訴
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Ⅳ 經濟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哪四種
一、經濟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哪四種
1、經濟糾紛解決的途徑如下:
(1)雙方協商處理解決經濟糾紛;
(2)他人調解處理解決經濟糾紛;
(3)指定機構仲裁解決經濟糾紛;
(4)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向法院起訴的流程怎麼走
向法院起訴的流程如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申請立案,當事人准備證據資料;
2、法院將送達開庭公告並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
3、開庭當日帶齊資料到庭舉證辯論、發表意見;
4、法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由合議庭進行宣判;
5、等待法院的判決和執行。
Ⅳ 公司與公司的經濟糾紛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公司的經濟糾紛處理方式有以下幾種:
1. 通過經濟糾紛雙方來進行協議解決,以雙方最小的損失來解決糾紛。
2. 根據糾紛的原因收集相關的證據,去法院訴訟處理。
3. 對於有簽訂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去約定地點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上面三種處理辦法中,協商是成本最低的,但是力度比較小,處理結果往往不夠滿意;第二種會花費一定的成本,時間和金錢,但是也是最有效的處理辦法;第三種成本低,效果也比較好,但是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因為一般人不會選擇在前期簽訂相關仲裁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法。
Ⅵ 經濟糾紛該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發生經濟糾紛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由雙方自行協商處理。依法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如果簽有仲裁協議的,則應向相應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
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Ⅶ 如果遇到經濟糾紛怎麼辦
遇到經濟糾紛的,當事人之間可以採取協商、調解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應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證據雙方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據,如借條、聊天記錄、轉載記錄和起訴狀向法院提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Ⅷ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如下:雙方協商解決;由第三人或者第三方介入調解解決;仲裁解決;訴訟解決,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發生民事糾紛後,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決糾紛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司法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Ⅸ 合夥做生意有經濟糾紛怎麼辦
合夥做生意有經濟糾紛的方法如下:
1、如果糾紛引起公安糾紛或民事糾紛,也可以報警處理。當事人作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適用仲裁或民事訴訟解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來解決。仲裁實行自願原則,只有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才能申請仲裁。有效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轄權。
如合夥人之間對合夥開支、對外債權債務以及盈餘虧損情況存在較大爭議,但合夥賬目規范、齊全,或雖缺少賬目或賬目不清,但合夥人對做帳情況能統一口徑的,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應當及時引導當事人申請委託審計。如果雙方都不願提出申請的,法院可以先通過開庭審理或證據交換,對相關賬目或憑據進行固定,依職權委託審計部門對合夥賬目進行審核或清算。
Ⅹ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1.雙方協商解決。
2.由第三人或者第三方介入調解解決。
3.仲裁解決。仲裁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依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解決糾紛。
4.訴訟解決。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發生民事糾紛後,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決糾紛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司法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