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經濟補償金
一、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經濟補償金
1、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者在該企業的工作年限賠償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該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那麼公司就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企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計算補償金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經濟補償金計算標准如下:
1、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員工應得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2、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
3、員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標准計算;
4、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員工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6、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②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計算賠償
公司 解除勞動合同 怎麼計算賠償? 終止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 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 經濟補償金 ,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患 職業病 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除外),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4)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5)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6)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7)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2)、(4)、(5)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 用人單位依據(1)、(2)、(3)、(4)、(5)條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時,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超過一年但餘下的時間不滿一年的,對餘下不滿一年的工作時間按工作滿一年的標准計算。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計算標准不得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准 。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在與員工進行解除合約行為的時候,如果沒有遵守合約的約定的話,那麼需要對員工進行一定的賠償。我國的法律對賠償的標准作出了詳細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依此進行賠償。同時,作為員工本身,也應該就合約的具體細則作出明確的規定,保障自己的權益。
③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如何計算
勞動者與用人關系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平等的,但是在實際僱傭關系過程中,勞動者更多的是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面對用人單位無故單方 解除勞動合同 的情況,勞動者也只能被動接受。為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勞動法 規定了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其中規定補償的公式為: 經濟補償金 =工作年限×月 工資 。 經濟補償是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 勞動合同 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 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准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准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准 。 一、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 賠償金 1、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公司單方面 解除合同 ,屬於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應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 2、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應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 代通知金 。 3、 勞動合同法 第87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 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在 勞動關系 中僱傭雙方雖有著從屬關系,然而勞動關系卻是平等的,因此法律需要給相對弱勢方——勞動者更多的保障,保證勞動關系的平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就是其中對勞動者最直觀的保護,讓勞動者免於無故失去工作白白遭受損失。
④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如何計算
經濟補償金 計算標准: 勞動合同法 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金分段計算: 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簽訂,試行後解除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 法規 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計算,勞動合同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2008年1月1日之前:根據《違反和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和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頂,即經濟補償不超過12個月;而對於因醫療期滿、裁員、發生重大客觀情況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也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不受上述12個月的限制;工資基數,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經濟補償金計算年限: 對於因用人單位的合並、兼並、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另外,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 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 經濟補償金中的月平均工資是指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實際平均工資,而不僅僅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基本工資。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如果是單位想要和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我們就需要注意是不是合法的解除,如果不是合法解除我們是可以去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舉報,勞動部門會給用人單位以相應的制裁。並且我們一定要注意經濟補償的計算方式,是有特定的公式來進行計算的。
⑤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資年限來進行計算,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標准進行計算,對於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者,按一年計算,對於不滿六個月的勞動者,應當支付勞動者半個月工資作為賠償經濟補償金。
1、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經濟補償金計算標准如下:
(1)、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員工應得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2)、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
(3)、員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標准計算;
(4)、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員工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6)、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⑥ 公司解約賠償金怎麼算
公司解除合同的補償金額,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來計算。公司解約賠償金應當根據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長短來進行確定,工作的時間越長,相應獲得的經濟補償金也就越長,如果已經年滿一年的時間,支付一個月的本人工資,如果工作時間不滿一年,但是已滿六個月,直接按照一年來計算。如果勞動者是在正式入職之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並辦好相關交接工作,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補償款要交所得稅嗎
公司補償款需要交所得稅。國家規定了對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最低標准,只有超過該標準的數額在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進行平均後,才向勞動者徵收個人所得稅。但納稅也是相關標准和計算方式,沒有達到一定標準是不用納稅。
⑦ 怎麼計算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
首先要得出經濟補償的計算基數,即每月工資標准。一般有勞動合同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為基數進行計算。三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金額少於每月實際發放的金額,可以用實際發放的平均工資計算,即離職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12,再用平均工資標准乘以工作年數N(見勞動合同法47條)
相關法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⑧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經濟補償金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者在該企業的工作年限賠償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該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那麼公司就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一、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經濟補償金
1、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者在該企業的工作年限賠償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該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那麼公司就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企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計算補償金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經濟補償金計算標准如下:
1、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員工應得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2、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
3、員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標准計算;
4、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員工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6、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⑨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怎麼算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的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