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糾紛打架
輕傷是需要法醫鑒定的,他自己鑒定沒有用。從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對方就是個欠錢不還的無賴,感覺他是想訛詐你的錢,不用理他,讓他去告,到時候請個律師幫你就可以了。
⑵ 成人因經濟糾紛打架如何處理
民事糾紛,再厲害點就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判個幾個月都會可能!
最好做個法醫鑒定
他不承認警察一問他就嚇承認了!
這個官司穩贏!放心好了!
⑶ 經濟糾紛形起打架檢察院能立案嗎
你好,經濟糾紛導致的打架,檢察院是否能立案,需要判斷打架造成當事人人身損傷情況,符合情況的是可以立案的。根據傷情,可能要作司法鑒定,作為立案的依據。
因打架產生人身損害,一般由公安機關先行處理。對構成輕微傷的,可以治安處罰對當事人進行處罰以警告、罰款或拘留。對構成輕傷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進行偵查,視情況對當事人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完畢後,應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在當事人因打架造成人身損害的,公安機關不予立案調查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應當對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檢察院提出的,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檢察院認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檢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後,應當在15日內決定立案,並且將立案決定書送達人民檢察院。同時人民檢察院也應當採取措施,依法對通知立案書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⑷ 因經濟糾紛引發打架,被打人和打人者會被怎麼處罰
這個問題關鍵看造成的後果,如果致人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刑事拘留,並且追究刑事責任,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輕微傷,不構成犯罪,最重行政拘留15天以下。
⑸ 民事糾紛打架,派出所怎麼處理
1、公安機關嚴禁介入經濟糾紛(民事糾紛),但在處理某些治安案件中,可以就其中的民事賠償問題作出調解。
2、司法實踐中,很多涉嫌詐騙罪等經濟犯罪案件多由合同、債務等普通經濟糾紛案件演化升級而來,一個案件到底屬於民事經濟糾紛還是詐騙犯罪案件有時候界限是很模糊的,實踐中難免有將貌似詐騙案件實為民間經濟糾紛案件作為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偵查的情況出現。其實,詐騙類案件與合同、債務等普通經濟糾紛案件是有本質區別的。公安部對於公安機關是否應當對經濟類案件進行立案偵查,也是有明確規定的,《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1989年3月15日)、《公安部關於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都有明確規定:工作中,必須劃清經濟犯罪和經濟糾紛的界限,決不能把經濟糾紛當作詐騙等經濟犯罪來處理。嚴禁非法干預經濟糾紛問題的處理。對經濟糾紛問題,應由有關企事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仲裁機關和人民法院依法處理,公安機關不要去干預。更不允許以查處詐騙等經濟犯罪為名,以收審、扣押人質等非法手段去插手經濟糾紛問題。否則,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和主管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各地公安機關承辦經濟犯罪案件,必須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案件管轄的規定。要正確區分詐騙、走私等經濟犯罪與經濟合同糾紛的界限,准確定性。凡屬債務、合同等經濟糾紛,公安機關絕對不得介入。
3、但在輕微傷害等治安案件中,公安機關可以做相關調解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三十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情節較輕尚不夠刑事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均有過錯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三)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四)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⑹ 經濟糾紛引起的打架!
沒人受傷還行,如果有人受傷的話,可以故意傷害罪來訴訟,並且可以刑事處罰附帶民事賠償。另外,爭論起因的經濟糾紛另案受理,屬於民事糾紛。打架是糾紛升級的,和經濟糾紛是兩個層面的事情。所以,比如討債的打傷欠錢的,錢該還的還,醫療費該付的還得付,該進去的還得進去。愛幹嘛幹嘛。
⑺ 經濟糾紛引起打架由哪個部門受理
經濟糾紛引起打架由公安機關處理;
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它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任務,因而它又是國家的司法機關之一。公安機關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治安,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同時公安機關又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的司法權。公安機關的性質具有雙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機關的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⑻ 因經濟糾紛引發打架
發生打架斗毆、故意傷害案件,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受理後,在24小時內給被害人開具傷情鑒定委託書,到指定的法醫鑒定機構進行法醫鑒定,根據不同傷情,結果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
被害人傷情是重傷、輕傷的,嫌疑人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判刑三年以上,或三年以下,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沒有精神損害撫慰金,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從輕處罰;
被害人傷情是輕微傷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經濟糾紛,可向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