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試述當代經濟全球化的特徵與作用
經濟全球化並不是個新現象,從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全球擴張起,全球化就已經開始了它的歷史進程。雖然,關於全球化的歷史在經濟史學界有著巨大的分歧,有經濟史學家將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作為全球化的開端,也有相當部分的經濟學家將經濟全球化作為二戰結束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後出現的一種新現象。但絕大部分經濟學家都承認,即使按照當代的標准,一戰之前的全球化程度也與當代旗鼓相當。Vincent Cable(1995)更認為,二戰後的主要成就就是把國際經濟恢復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一體化水平。
迄今為止,我們可以觀察到的是兩輪大的全球化浪潮:一輪是從19世紀末到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另一輪自冷戰結束延續至今。從貿易和投資這兩個實物經濟層面的情況分析,可以發現這兩輪全球化的規模基本相當。那麼為什麼不是在第一輪全球化而是在第二輪全球化中不僅中國而且許多發展中國家(如越南、印度等等)都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們認為原因在於,當代的經濟全球化與上世紀初的第一輪經濟全球化有著重大的區別,當代的經濟全球化給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創造了發展機遇。
1. 當代經濟全球化是以市場為主導,以國家合作、企業競爭和經濟競爭為主要特徵,客觀上為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創造了和平穩定的環境。在第一輪全球化,資本主義經濟正處於壟斷資本主義時期,主要經濟強國的對外經濟戰略是以殖民擴張為依託的貿易,主要經濟強國所推動的經濟全球化其本質是為發達國家服務的。因此,第一輪全球化的外在表現是以爭奪勢力范圍為目標的發達國家之間、壟斷資本主義集團之間的暴力競爭,是殖民統治下的不公正的國際經濟秩序,是以國家為主導,以國家對抗、軍事競爭為特徵的。而第二輪全球化則與第一輪截然不同,第二輪全球化是在殖民體系土崩瓦解、和平與發展成為時代主題的背景下發生的。隨著冷戰的結束,發展成為包括發達國家在內的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的共同願望,世界經濟正在發生從以國家為主導轉向以市場為主導的深刻變化。以經濟和科技競爭為中心的和平競爭、企業競爭取代了武力沖突、國家對抗,矛盾和利益沖突也更多地採取談判、磋商和協調的方式解決,這使得世界經濟形成了一種開放的體系,各國之間形成了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的利益格局,客觀上為發展中國家發展民族經濟創造了和平穩定的環境。
2. 當代經濟全球化是以要素流動為載體,發展中國家是發達國家的生產合作夥伴,能夠利用全球化獲得發展機會。在第一輪經濟全球化中,商品流動、資源流動是全球化的載體,發達國家和落後國家之間進行的主要是初級產品和工業製成品的交換,而發達國家向落後國家的直接投資則主要用於控制初級產品生產國的資源,以保證其國內工業投入的穩定。發達國家通過經濟和超經濟強制的手段,使落後國家成為了先進國家的原料來源和製成品銷售市場。發達國家與落後國家之間的經濟關系也主要表現為剝削與被剝削、掠奪與被掠奪的關系。而在當代經濟全球化中,要素的國際流動和國際整合成為了最重要的特徵。需要指出的是,在當代,不同種類要素或同一種類不同層次的要素在國際間的流動能力有著很大的差異,發達國家豐裕的資本、技術、高級勞動力等要素的流動性較強,而發展中國家豐裕的一般勞動力、自然資源等要素的流動性很差,由此導致當代要素國際流動主要表現為發達國家的要素向發展中國家流動。當然,發達國家進行這種要素輸出的動力在於整合全球要素,獲取最大化的要素分工收益。但正是這種方向的要素國際流動才把各國獨立的生產過程變為真正的世界性生產過程,也正是這種要素的國際流動才使得發達國家和跨國公司能夠進行全球要素整合,獲取全球范圍內的優化配置資源的收益。同樣,發展中國家也通過這種形式的要素流動,引進了發達國家相對豐富的資金及其他稀缺的先進要素,如技術、標准、品牌、國際營銷網路及企業家精神等,並與自身豐裕的生產要素如低價優質勞動力和自然資源等相結合,大大激發了潛在的生產能力,推動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
3.當代經濟全球化中的國際規則為發展中國家爭取國際分工利益創造了條件。經濟全球化是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規則組成形式、所涵蓋的范圍和約束程度決定了其規范國際競爭秩序、協調國際間利益分配的能力。在第一輪經濟全球化中,1860年的《科布頓―謝瓦利埃協定》(Cobden Chevalier Treaty)以及與此相關的多邊和雙邊貿易協定構成了國際貿易規則的基礎,但這種規則的鬆散型特徵決定了它很難抵禦國內貿易保護主義的壓力,而作為國際金融規則的金本位制則由於其固有的缺陷也難以支撐一個穩定的多邊支付體系。更為重要的是,在這一時期,無論是國際貿易規則還是國際金融規則都不存在著一個為多邊機制所明確依託的國際組織,這使得這種規則缺乏穩定性和權威性,難以協調各方的利益沖突,更遑論保障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在當代經濟全球化中,以WTO、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為核心所確立的國際規則涵蓋了貿易、金融和經濟發展三大領域,盡管這些規則有利於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是其繼續維持舊的國際經濟秩序的重要依託,但它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市場經濟運行的一般規律,對世界經濟的發展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而且,這種以國際組織為依託的多邊機制包含重視公平、平等的普遍原則的一面,能夠保證在面對規則時所有國家理論上都是平等的,並能夠依賴其約束機制提高各個國家的違規成本降低違約風險,這保持了國際經濟秩序的相對穩定,也保證了發展中國家自主、平等參與國際分工的機會。而且,如果我們仔細研究這些組織的原則或規定,就會發現它們對發展中國家無論在項目投資、維持貨幣穩定以及貿易優惠方面都有一系列的特殊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發展。
因此,盡管兩輪全球化有著眾多相似的表現,但可以認為第一輪全球化只有利於發達國家,而當代的全球化不僅對發達國家有利,對發展中國家也有利,在某種意義上當代經濟全球化對發展中國家可能更有利!
2. 反映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的是
1.定義為:在一定的階級范圍內,按照平等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共同管理國家事務的國家制度。
在民主體制下,人民擁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權.盡管世界各民主政體間存在細微差異,但民主政府有著區別於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則和運作方式。民主是由全體公民——直接或通過他們自由選出的代表——行使權力和公民責任的政府。民主是保護人類自由的一系列原則和行為方式;它是自由的體制化表現。民主是以多數決定、同時尊重個人與少數人的權利為原則。所有民主國家都在尊重多數人意願的同時,極力保護個人與少數群體的基本權利。民主國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政府權力分散到地區和地方,並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須最大程度地對人民敞開和對他們的要求做出反應。
2.簡單來說,不同點就是社會主義的民主是多數人的民主,因為政權掌握在占人口都多數的勞動人民無產階級手中,而資本主義的民主是少數人的民主,即資產階級內部的民主;相同點是都在統治階級內部實行民主,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社會主義制度下對人民實行民主,對陰謀顛覆社會主義破壞祖國統一等的敵對分子實行專政,資本主義制度下對統治的資產階級內部實行民主,對無產階級實行專政以維護統治。
3.社會主義的民主是新型的民主
社會主義民主與資本主義民主存在著本質的區別。社會主義民主不僅較封建專制具有極大的優越性,而且與資本主義民主也存在著根本的區別。這種區別是兩種不同社會制度的必然結果,同時也是社會方義優越性的巨大體現。
第一、資本主義民主是適應資本主義私有制經濟基礎並為之服務的,社會主義民主則是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並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民主屬於上層建築。是由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決定的。在資本主義社會,資產階級在經濟上佔有統治地位,資產階級經濟的基礎是私有制,這就決定了資產階級在政治上必然佔有統治地位,資產階級的民主也必然意味著為私有制和資產階級服務。在資產階級是把財產的多寡作為享受民主權利大小的尺度。這種經濟上的不平等導致了政治上的不平等,並決定了勞動人民民主權利的被剝奪。它的一切民主形式制度和法律條文實際上掩蓋著保護資產階級經濟利益,維護他們對勞動人民剝削統治的實質。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里,享受民主的只能是資產階級,真正的主人是資本家。不管資產階級民主怎樣發展,它都是用來保證資產階級成為統治階級,保證資產階級、資本家剝削勞動人民的制度得到鞏固。從根本上說,資
3.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內容和意義
在1953年周恩來在接見印度代表團時首次提出互相尊重領土主權 、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後來在措辭上作了修改,改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提出後,獲得世界上越來越多國家的贊同,成為解決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基本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提出,是中國獨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完整體現,標志著中國外交政策的成熟。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提出是國際關系史上的重大創舉,為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國際關系作出了歷史性貢獻。這也表明中國確定了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線。 [4]
半個世紀以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成為中國奉行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礎,而且也被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接受,成為規范國際關系的重要准則。
幾十年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經受了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在促進世界和平與國際友好合作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中國不僅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倡導者,而且是其忠誠的奉行者。在這五項原則的基礎上,中國與絕大多數鄰國解決了歷史遺留的邊界問題,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
(一)在建立外交關系中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基礎
新中國成立的第二天,周恩來總理兼外交部長就以公函形式向各國政府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告新中國將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與世界各國建立外交關系,這是新中國政府的第一個外交文件。最早與中國建交的是以蘇聯為首的。1949年10月2日晚,蘇聯副外長葛羅米柯致電周恩來,表示蘇聯政府決定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10月3日,周恩來復電葛羅米柯,對蘇聯政府決定和新中國建立外交關系表示歡迎,中蘇正式建立外交關系。到1950年1月18日止,除南斯拉夫之外的其他都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隨後,亞洲的印度、印度尼西亞、緬甸和歐洲的瑞典、丹麥、瑞士、芬蘭七個國家,在抗美援朝戰爭開始之前也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這是第一批同新中國正式建交的非。此時,中國雖然還沒有正式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但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領土主權已經成為指導中國與各國關系的基本原則。
抗美援朝戰爭期間,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推行孤立和封鎖中國的政策,中國僅在1951年5月與巴基斯坦一個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抗美援朝戰爭結束以後,中國政府倡導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指導國際關系的基本原則,並通過參加日內瓦會議和亞非會議,使國際社會對中國希望與世界各國和平共處的誠意有了較為深入的了解,中國的國際影響力明顯提高。到1971年底中美關系解凍前夕,共有54個國家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其中非洲27個、亞洲15個、美洲3個,這些國家大多數是亞非拉地區的發展中國家。值得一提的是,1964年,法國作為第一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的西方大國,對70年代初加拿大、義大利等6個西方國家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具有明顯的推動作用。中國與這些西方國家外交關系的建立,意味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成為指導中國與亞非拉國家關系的基本原則,而且也成為指導中國與資本主義國家關系的基本原則,五項原則在國際社會的地理空間和政治空間都得到了明顯的拓展。
1972年,尼克松訪華後發表的《中美上海公報》明確指出,「雙方同意,各國不論社會制度如何,都應根據尊重各國領土主權和領土完整、不侵犯別國、不幹涉別國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來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系」,正式啟動了中美關系的正常化進程。隨後,日本和其他西方大國都先後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立外交關系,建交公報重申要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中美關系。從1972年中美關系解凍到1982年中國決定實行全方位對外開放,又有51個國家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其中非洲16個、亞洲8個、美洲12個、歐洲8個、大洋洲6個,五項原則的推廣從亞非延伸到拉丁美洲和大洋洲。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建立國家間正常關系的問題上變得更加成熟和理性。正如鄧小平所言,「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系,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最好的方式。其他方式,如『大家庭』方式、『集團政治』方式、『勢力范圍』方式都會帶來矛盾,激化國際局勢。總結國際關系的實踐,最具有強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新時期中國在對外關繫上推行全方位的開放政策,全面參與國際事務,擴大國際交流與合作,外交戰線呈現出勃勃生機。從全方位對外開放到冷戰結束,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16個,其中非洲4個、亞洲7個、美洲4個、大洋洲1個。外國學者也認為開放後的中國,「不再拒絕同外國交往,不再挑剔外國時常發生變化和不完善的東西」。從冷戰結束至今,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共36個,其中非洲4個,亞洲15個、美洲3個、歐洲15個、大洋洲3個。隨著中國外交空間的不斷拓展,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先後在中國同100多個國家中的建交公報中得到確認,並逐漸成為國際公認的指導國家間關系的基本原則。
(二)國際會議成為中國傳播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重要渠道
1954年4月,中國政府參加了關於政治解決朝鮮問題和恢復印支和平問題的日內瓦會議。4月28日,周恩來在關於朝鮮問題的會議上首次發言時就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人民一貫愛好和平,反對戰爭。我們從不侵略、也不會侵略任何國家,但也絕不容許任何國家對我們進行侵略。我們尊重各國人民的選擇和維護他們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國家制度而不受外來干涉的權利;同時,我們也要求其他國家用同樣的態度都遵守這些原則,並抱有相互合作的願望,我們認為,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的世界各國是可以和平共處的」。6月18日,周恩來在與澳大利亞外長凱西的談話中也表示,「中國願與東南亞以及西太平洋的一切國家和平共處,這當然也包括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在內。這是中國對印度的政策,但中國也把這一政策用於其他一切國家。這不僅是說說而已,而是我們五年來遵循的政策」。7月21日,在日內瓦會議的最後一次全體會議上,越南代表範文同強調,為了在印支地區建立穩定的和平,「我們要求東南亞人民和亞洲人民在互相尊重領土完整、互不幹涉內政、互不侵犯、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基礎上,給予合作」。周恩來也發言表示,「為了維護亞洲的集體和平……亞洲國家彼此之間應該根據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進行協商和合作」。會議最後通過的宣言要求與會國「在對柬埔寨、寮國和越南三國的關繫上,保證尊重上述各國的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並對其內政不予任何干涉」,體現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神。
1955年4月的亞非會議,「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傳播的過程中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會前中國就確定參加會議的最高綱領是爭取締結亞非國家和平公約或和平宣言,主要內容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反對殖民主義、要求和平、反對戰爭。美國國務院情報研究所的情報評估也認為,中國參加亞非會議的方針之一將是,「努力尋求達成一份體現出周恩來—尼赫魯五項基本原則的決議」。4月19日,周恩來在向亞非會議提交的書面發言中指出,「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的原則,社會制度不同的國家是可以實現和平共處的。在保證實施這些原則的基礎上,國際間的爭端沒有理由不能夠協商解決」。在會議就所謂的「共產主義威脅」陷入爭論的情況下,針對有些國家的代表對五項原則的措辭和數目的不同看法,周恩來在4月23日的大會發言中強調,「五項原則的寫法可以加以修改,數目也可以增減,因為我們尋求的是把我們的共同願望肯定下來,以利於保障集體和平」。中國代表團為增進亞非國家的和平共處所表現出的政治耐心和誠意,得到了與會國代表的普遍認可與贊同。會議最終通過的《亞非會議最後公報》中倡導的和平相處十原則,不僅包含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內容,而且「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為亞非國家的團結與合作奠定了基礎。會議期間,中國代表團還通過積極的外交活動,簽署了《中國與印尼關於雙重國籍問題的條約》,搭建起了與眾多亞非國家交往的橋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求同存異的政治主張在亞非國家之間擴散開來。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席位的決議。11月中旬,喬冠華率中國代表團赴紐約正式參加了尚在舉行的第26屆聯大。喬冠華在大會發言中指出,「我們一貫主張,國家不論大小,應該一律平等,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應該成為國與國之間的關系准則。各國人民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本國的社會制度,有權維護本國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任何國家都無權對另一個國家進行侵略、顛覆、控制、干涉和欺負」。這是中國代表第一次在聯合國的舞台上推廣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得到了眾多國家的響應和支持。1974年4月,鄧小平率中國代表團參加了聯合國第六屆特別會議。小平同志在會議發言中強調,「國家之間的政治和經濟關系,都應該建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會議期間,鄧小平還會見了一些重要國家的領導人,表示「各國在尊重國家主權、平等互利、互通有無的條件下,開展經濟技術交流,取長補短,對於發展民族經濟,是有利的和必要的」。中國代表團的政治主張在很多國家,尤其是廣大的發展中國家的代表中間引起強烈共鳴。鑒於聯合國當時已有130多個會員國的客觀現實,以及中國國際影響力的不斷提高,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向世界各地的推廣已成為不爭的事實。改革開放以後,中國支持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精神所進行的各項工作,積極參加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開展的有利於世界和平與發展的各種活動,努力增進與世界各國在各個領域的合作,推廣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加強。
(三)提供對外援助也是中國傳播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重要路徑
對外援助是一國外交理念在國際社會的明確展示,也是中國和平外交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廣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具有重要作用。新中國成立之際,恰逢國際上美蘇冷戰正酣之時。為了打破帝國主義國家對中國的孤立,國力十分薄弱的中國,支持亞非拉國家的反帝反霸斗爭,並保持了相當規模的對外援助,援助的對象主要是朝鮮、越南和蒙古等和亞非新獨立國家,其中援助最多的國家是朝鮮和越南。不論是建國初期把對外援助看作「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對兄弟國家和民族主義國家應盡的國際義務」,還是20世紀60年代以後受左傾思潮的干擾,以「無產階級國際主義精神」作為對外援助的出發點,中國雖然都有自身的政治訴求,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始終是中國對外援助的基本前提。這一時期,中國政府在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推出的對外援助八原則,對於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擴散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1963年底到1964年初,為了扭轉因同時與美蘇兩個超級大國對抗給中國外交造成的被動局面,周恩來總理率團訪問了非洲十國,這是新中國領導人首次踏上非洲大陸,也是新中國與非洲的「開山之旅」。1964年1月14日,周恩來在與迦納總理恩格魯瑪的會談中,提出了中國對外援助的八項原則。1月16日,在兩國政府發表的《聯合公報》中,向全世界宣布了《中國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的八項原則》,即平等互利;尊重受援國主權,絕不附帶任何條件,絕不要求任何特權;中國以無息或低息貸款方式提供援助;幫助受援國走自力更生、經濟上獨立發展的道路;力求投資少,收效快;提供中國最好的設備和物資;幫助受援國掌握技術;專家待遇一律平等。1月21日,周恩來在訪問幾內亞的一次講話中強調,新獨立的亞非國家在各自發展獨立的民族經濟過程中,「應該互通有無、互補短長、互相援助。一切援助都是相互支持的,都應該完全符合平等互利和互不幹涉內政的原則,決不允許利用援助進行控制、掠奪、干涉甚至顛覆」,從而進一步闡明了中國政府對外援助的原則和立場。
中國的對外經濟技術援助八項原則在國際經濟合作領域獨樹一幟,特別是其中的「絕不附帶任何條件」一項,明顯區別於西方國家一貫的有條件對外援助的做法,充分體現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深刻內涵,有利於亞非國家更好地了解並理解中國,為中國發展與非洲及其他地區的國家間關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坦尚尼亞總統尼雷爾就曾表示,「無論是在中國給予我國的巨大的經濟和技術援助中,還是我們在國際會議的交往中,中國從來沒有一絲一毫要左右我們的政策或損害我們國家主權和尊嚴的企圖」。1976年以前,中國對外援助的國家和地區高達110多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擴散也隨著中國對外援助范圍的擴大不斷向縱深方向推進。改革開放以後,中國對外援助的方式、主體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對外援助逐漸朝著互惠互利、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但是,中國堅持對外援助不附帶任何條件、不幹涉受援國內政、充分尊重受援國自主選擇發展道路和模式的權利的核心思想一直沒有改變,新時期中國制定的相互尊重、平等相待、重信守諾、互利共贏的對外援助基本原則,正是中國繼續貫徹和推廣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重要體現。
;4. 經濟、政治、文化之間的關系 是什麼
1)經濟是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文化是經濟和政治的反映。一定的文化由一定的經濟、政治所決定。
2)文化反作用於政治、經濟,給予政治、經濟以重大影響: 不同民族的文化,影響不同民族和國家各具特色的發展道路。不同性質的文化對社會發展的作用不同。
5. 如何理解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全國經濟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
首先必須搞清楚少數民族地區在整個國家經濟全局中的地位。
少數民族地區是我國戰略屏障,資源儲備區,是生態寶庫。
6. 如何理解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全國經濟可持續發展之間關系
可是續發展和全面發展是一致的
只有帶動少數民族區域的經濟發展起來,才可以帶動國家實現全面發展。
任何局部的發展都不是全面發展,都不能代表整個國家的實力,只有全面發展起來才能讓國家的綜合實力增強。
7. 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指的是貫穿於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各類法律規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導思想,指的是這些法律規范的基礎和核心。隨著歷史和時代的演進,國際社會成員即主權國家的數量和結構發 生了重大的變化,各類國家之間的力量對比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相應地,能夠獲得國際社會廣大成員即眾多主權國家共同認可和普遍贊同的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也必然會有重大的變化、更新和發展。
(7)什麼用於表現民族之間及國家之間的經濟關系擴展閱讀
南南合作的這種實質決定了它在國際社會中的實踐效應,具有重大的特色和深遠的影響,有助於沖破現存不平等的國際關系和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具有偉大的戰略意義:
第一,現存的國際經濟體制,是在經濟實力基礎上形成的。第三世界國家擁有的經濟實力越大,它們對世界經濟大政的發言權、參與權、決策權就越大,對某些在南北關系問題
上堅持僵硬立場和專橫態度的發達強國,也就能發揮更大的制約作用。因此,發展中國家應當把發展和壯大自己的經濟實力,擺在首要地位。
第二,經濟上過分領帶發達國家,對第三世界國家民族經濟的發民彩為不利。加強南南合作,走弱者集體自力更生的道路,建立獨立自主的民族經濟,減少對發達國家的依賴,才是它們爭取經濟繁榮、增強自身經濟實力的可靠途徑。
第三,實行南南合作,把第三世界國家聯合起來,凝聚成一股強大的國際力量,就能夠提高這些國家在南北對話、南北談判中的地位,打破僵局,開辟改革舊國際經濟關系的新局面。
第四,由於長期殖民統治遺留下來的問題,某些第三世界國家之間存在著一些矛盾和爭端,如果處理不當,勢必成為南南合作發展的障礙。但是,由於第三世界國家之間沒有根本的利害沖突,只要有關各方面能夠排除干擾,以大局為重,互諒互讓,耐心協商,就定能化解矛盾和糾紛,消除爭端和分歧。
第五,南南合作,有助於推動南北談判,改善南北關系,在公平互利的基礎上促進南北經濟合作,以實現全世界各類國家普遍的經濟繁榮。
參考資料國際經濟法基本原則-網路
8. 中國歷史上的民族關系」
中國古代民族關系的四種主要形式
民族關系主要以戰與和的形態表現出來。而和平形態是民族關系的一種基本形態。我國古代和平的民族關系主要有以下四種形式:
1、和親:指封建王朝與其他民族統治者結親建立和睦友好的關系。漢唐兩朝與游牧民族君主和親在歷史上影響很大。
2、會盟:民族政權雙方以締結和約的辦法來結束雙方的軍事行動,如宋遼澶淵之盟。會盟有利於緩和民族矛盾,改善民族關系,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成為處理民族關系的主要形式。
3、互市:民族間經濟貿易的主要形式,既有官方的也有民間的。互市場所一般設在邊境地區。
4、通貢:官方的經濟貿易形式。少數民族為了獲得生活必須品,向中原王朝求貢。
(8)什麼用於表現民族之間及國家之間的經濟關系擴展閱讀
中央政府對少數民族的管轄
新疆:公元前60年,西漢設西域都護,標志著新疆正式歸屬中央政權;唐時設安西、北庭都護府,管轄天山南北;清前期鎮壓准噶爾貴族與大小和卓叛亂,設伊犁將軍(1884年設新疆行省)。
西藏:唐代通過和親、會盟加強與西藏的聯系(尚未歸屬中央政府);元朝中央政府設宣政院對西藏進行管轄,並在那裡駐扎軍隊、清查戶口、徵收賦稅;明朝採取政教合一的僧官制度進行管理;清朝前期強化管轄,冊封宗教領袖、設駐藏大臣、實施金瓶掣簽制。
台灣:元朝設澎湖巡檢司對台灣進行正式管轄;1684年清朝設台灣府,隸屬福建省,鞏固了東南海防(1885年設台灣行省)。
9. 高二政治文化與社會的知識點
1、文化是什麼
(1)文化是一種精神現象
文化是相對於經濟、政治而言的人類全部精神活動及其產品。其中,既包括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具有意識形態性質的部分,又包括自然科學和技術、語言和文字等非意識形態的部分。
(2)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
文化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文化是由人所創造、為人所特有的。純粹自然的東西不能稱為文化。有了人類社會才有文化,文化是人們社會實踐的產物。(社會實踐是文化的源泉)
(3)一個人文化素養的形成
每個人所具有的文化素養,不是天生的,而是通過對社會生活的體驗,特別是通過參與文化活動、接受知識文化教育而逐步培養出來的。
(4)人們的精神活動離不開物質活動,精神產品離不開物質載體。
2、文化的力量
文化作為一種精神力量,能夠在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轉化為物質力量,對社會發展產生深刻的影響。這種影響(注意:影響有好有壞),不僅表現在個人的成長歷程中,而且表現在民族和國家的歷史中。
先進的、健康的文化對社會的發展產生巨大的促進作用;反動的、腐朽沒落的文化則對社會的發展起著重大的阻礙作用。
3、經濟、政治、文化之間的關系
(1)經濟是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文化是經濟和政治的反映。一定的文化由一定的經濟、政治所決定。
(2)文化反作用於政治、經濟,給予政治、經濟以重大影響:
不同民族的文化,影響不同民族和國家各具特色的發展道路。
不同性質的文化對社會發展的作用不同。(先進的.、健康的文化會促進社會的發展,落後的、腐朽的文化則會阻礙社會的發展。)
4、文化與經濟相互交融
在經濟發展中,科學技術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為推動經濟建設,發展教育事業、培養各種高素質人才、提高勞動者素質越來越重要。文化生產力在現代經濟的總體格局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
5、文化與政治相互交融
隨著民主和法制建設的發展,人們為了參與政治生活,需要更高的文化素養。
文化與國際政治相互交融,成為當代國際政治斗爭的重要內容。世界范圍內反對文化霸權主義的斗爭,成為當代國際政治斗爭的重要內容。
6、文化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
當今世界,各國之間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文化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成為綜合國力的重要標志。
7、中國如何應對文化發展上面臨的嚴峻挑戰?(從文化角度分析)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要想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必須把文化建設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戰略任務,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優先發展教育和科技,為經濟建設提供正確的方向保證、不竭的精神動力和強大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