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政府部門屬於經濟部門
法律分析:我國政府中主管經濟的部門有:統籌綜合管理的國家發改委、負責財務管理的財政部、負責核查國民經濟狀況的統計部和計收稅務的國家稅務總局 以及 對應的下屬省市發改委、財政、統計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九十五條 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設立自治機關。自治機關的組織和工作根據憲法第三章第五節、第六節規定的基本原則由法律規定。
2. 經信局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經信局是省級政府的組成部門,歸屬政府領導,上面沒有垂直監督領導。大部分審批歸口為國家發改委,部分審批歸口為工信部,還有其他的歸口。經信局,既經濟和信息化局的簡稱,負責地方經濟貿易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就是機構改革前的經貿局、經貿委,加上信息化管理職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六條 國務院電力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力管理部門,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
3. 市經濟委員會隸屬於哪個部門
市經濟委員會隸屬於市政府。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是負責調節近期國民經濟運行的宏觀調控部門。2003年3月1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撤消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設立商務部,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
現在沒有經濟委員會了
4. 鎮政府的經濟發展辦是屬於行政機關還是黨的機關急急急
鎮政府的經濟發展辦是屬於鄉鎮政府組成部門,是鎮政府最重要的部門,是屬於行政機關。
經濟發展辦主要履行農業經濟、工業經濟、服務業經濟、安全生產監督、物價、統計、審計和扶植鄉鎮企業等管理職能。(因為是鎮政府級別不夠,但實際承擔發改委、安監局、審計局等職能)
黨政機關,廣義上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也包括各級黨政機關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
(4)地方經濟是哪個部門管擴展閱讀:
按照管轄范圍,行政機關分為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又可分為若干層次。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有權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等,指導所屬各部門、下級國家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行政活動。
國家行政機關實行首長負責制與集體領導相結合的原則。按照國家行政機關的管轄權和活動地域,國家行政機關又分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機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黨政機關
5. 那些政府部門是管經濟建設的
經濟貿易委員會=搞活國家經濟
對外貿易部=和外國人做生意,引入外資或指導中國商人在外國投資
中國證券管理監督委員會=管理監督股市
稅務總局=依法納稅是每個中國公民應盡的義務
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所有中國商人
中國人民銀行=錢的家鄉
基本上每個部門都會跟經濟建設掛上鉤,沒有一個特定自管經濟建設的部門,只是掛鉤的程度不同而已,以上是幾個關系比較緊密的
6. 地攤經濟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一般是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簡稱城管)的管理范圍之內。
地攤經濟,是指通過擺地攤獲得收入來源而形成的一種經濟形式。地攤經濟是城市的一種邊緣經濟,一直是影響市容環境的關鍵因素,但地攤經濟有其獨特優勢,在金融危機背景下能一定程度上緩解就業壓力。
7. 經濟管理局是個什麼部門
經管局全稱農村經濟管理局,縣級經管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和惠農政策落實監督管理、農村財務管理和農村財務審計、農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轉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指導與管理、農村「兩會一部」遺留問題處置等方面的工作。
農業經濟經營管理站,是立足於農業經濟,管理農村省、市(區)、縣、鄉鎮(街道)在農業與農村工作的一個職能部門。
它的工作內容涉及農村經濟、政策、計劃、土地、統計、審計、生產體制、農業承包、發展、扶貧、分配、產業化、銷售、農產品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二輪土地承包、土地糾紛合同仲裁、農民負擔、農業保險等諸多方面。
(7)地方經濟是哪個部門管擴展閱讀:
農村經濟管理站職能職責有以下十二點:
1、做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切實做到村(組)財務鎮級代理,加強財務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財務管理。
2、開展村級財務審計,確保村組集體資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3、抓好村務、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
4、抓好全鎮村組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5、農林項目工作。
6、研究指導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指導農業產業化。
7、做好各類農經統計報表的編報工作。
8、做好有關項目申報工作。
9、撰寫有關農經材料和信息。
10、貫徹執行上級文件精神,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以及農民負擔情況進行監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落實減輕農民負擔有關政策,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
11、做好土地承包,耕地、荒山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12、做好有關農村、農業、農民各類來信來訪調處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經濟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