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離婚時的經濟幫助,怎麼進行離婚經濟幫助
一、什麼是離婚時的經濟幫助?什麼是離婚時的經濟幫助?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它與離婚時共同財產的分割、離婚時盡義務較多一方的請求補償是不相同的,在離婚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的經濟幫助是另一方對於該方的有條件的幫助。
二、離婚時給予經濟幫助條件是什麼?離婚時給予經濟幫助條件是什麼?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離婚時一方都可以向另一方提起經濟幫助要求的。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經濟幫助要符合以下條件:(一) 從時間上看,一方生活困難必須是離婚時已經存在的困難,而不是離婚後任何時候所發生的困難都可以要求幫助;(二) 從經濟條件上看,受幫助的一方有生活困難。「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三) 從另一方的經濟能力來看,提供幫助的一方應有負擔能力。
三、離婚時給予經濟幫助的具體辦法和數額如果協助一方的年齡較輕且有勞動能力,只是存在暫時性困難的,多採用一次性支付經濟幫助辦法,受助方年老體弱,失去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往往要做較長時間的安排。在執行經濟幫助期間受助方再婚的,幫助方可停止給付。關於經濟幫助的數額、期限、給付的方式等方面的協議可以在調解過程中進行,當事人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由人民法院根據另一方的需要和另一方能力的裁決。由於大多數經濟幫助只是解決受理人暫時經濟困難。因此,數額不高,經濟幫助數額在司法實踐中一般都是在兩萬元以下。
㈡ 離婚時能要求經濟幫助情況是什麼
你好,經濟幫助是指夫妻離婚時,因一方生活確有困難,經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由有條件的一方從其個人財產中給予另一方適當的資助的制度。經濟幫助不僅僅限於金錢,其他生活用品等實物也包括在內。
經濟幫助既不以一方付出更多的義務為先決條件,也不以一方是否有過錯為必要,而是以一方在離婚時存在生活困難為前提,其目的是保障弱者配偶離婚後的生活。
離婚時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是有條件的:
(l)被幫助一方必須生活困難且自己無力解決的。「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2)給予幫助的一方必須有負擔能力:
(3)要求經濟幫助的一方生活困難存在於離婚之時,而不是離婚之後,離婚後發生生活困難,另一方無須給予幫助;
(4)該經濟幫助應當是適當的。
㈢ 什麼是離婚時的經濟幫助,條件是什麼
一、什麼是離婚時的經濟幫助?什麼是離婚時的經濟幫助?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它與離婚時共同財產的分割、離婚時盡義務較多一方的請求補償是不相同的,在離婚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的經濟幫助是另一方對於該方的有條件的幫助。二、離婚時給予經濟幫助條件是什麼?離婚時給予經濟幫助條件是什麼?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離婚時一方都可以向另一方提起經濟幫助要求的。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經濟幫助要符合以下條件:(一) 從時間上看,一方生活困難必須是離婚時已經存在的困難,而不是離婚後任何時候所發生的困難都可以要求幫助;(二) 從經濟條件上看,受幫助的一方有生活困難。「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三) 從另一方的經濟能力來看,提供幫助的一方應有負擔能力。三、離婚時給予經濟幫助的具體辦法和數額如果協助一方的年齡較輕且有勞動能力,只是存在暫時性困難的,多採用一次性支付經濟幫助辦法,受助方年老體弱,失去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往往要做較長時間的安排。在執行經濟幫助期間受助方再婚的,幫助方可停止給付。關於經濟幫助的數額、期限、給付的方式等方面的協議可以在調解過程中進行,當事人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由人民法院根據另一方的需要和另一方能力的裁決。由於大多數經濟幫助只是解決受理人暫時經濟困難。因此,數額不高,經濟幫助數額在司法實踐中一般都是在兩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