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糾紛案件二審多久判下來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案件二審多久判下來要看案件審理的進度,一般不會超過三個月,但被發回重審的除外。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貳』 二審多長時間能判下來
一、二審多長時間能判下來
1、二審多長時間能判下來,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刑事案件中,一般二審是在二個月內審結,因此判決結果也是在二個月內做出的;
(2)民事案件中,判決結果是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二、二審的程序流程是什麼
二審的程序流程如下:
1、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之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以及卷宗,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2、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分別作出開庭審理與不開庭審理的決定;
3、檢察院派員出庭;
4、開庭審理;
5、宣判。
『叄』 二審要多久才可以判下來
二審庭審結束後,多久會出判決,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由於二審的審限為三個月,沒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判決將會在三個月內作出。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審庭審結束後,多久會出判決,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由於二審的審限為三個月,沒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判決將會在三個月內作出。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需要依據案件情況確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做出判處的期限,對於二審的審限有明確表示,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審庭審結束後,多久會出判決,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由於二審的審限為三個月,沒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判決將會在三個月內作出。二審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我國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即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二審程序。二審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的,即為終審判決。即使對二審法院的判決不服,也不得再提起上訴。
拓展資料:二審法院改判幾率多大?
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度,意思是二審就是終審,不可以再上訴。對於案件二審的改判幾率有多大,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那麼二審改判的幾率並不大。只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二審改判的幾率才會有所提高。且如果對於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案件,如果要上訴,一般二審法院會駁回其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肆』 經濟糾紛案二次開庭多久宣判
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伍』 二審多長時間能判下來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二審庭審結束後,多久會出判決,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由於二審的審限為三個月,沒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判決將會在三個月內作出。二審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我國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即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二審程序。二審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的,即為終審判決。即使對二審法院的判決不服,也不得再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