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家庭農場是個人經營還是家庭經營
家庭農場既不是個人經營也不是家庭經營,它屬於個體經營。
首先家庭農場經營者應具有農村戶籍,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收入為家庭收入主要來源,土地租期或承包期應在五年以上,土地經營規模達到當地農業部門規定要求。《辦法》中沒有對家庭農場概念、標准、投資主體作明確規定,申請人可根據需要選擇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公司等,經營范圍也十分寬泛,家庭農場可以在從事農、林、牧、漁種植、養殖業的基礎上,兼營相關研發、加工、銷售或服務,還可以不核定具體經營范圍,直接核定為「家庭農場經營」,而外省市對家庭農場土地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都有具體要求。
家庭農場市場發展前景:
1.家庭農場是最契合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的經營主體。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普通農戶仍佔大多數的發展現實,以及城鄉一體化與農業現代化很難彼此獨立較快發展的理論關系,都將能兼顧效率與公平目標、能更好落實糧食安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戰略目標的家庭農場推上歷史舞台,使之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
2.家庭農場的認定標准本身是一個時間問題,這為相關統計工作帶來巨大挑戰。家庭農場在保留家庭經營內核的基礎上,對經營規模進行了適度拓展,因此不但獲得了規模擴大帶來的直接好處,還因規模擴大內生出更真實、更強烈的合作需求,從而獲得合作帶來的間接好處。
3.家庭農場以周末農場的家庭農場為例,其規模大多在20-200畝之間,其生產的農產品有以其名字命名的生產者自有品牌,並且建立了完整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更有保障;
4.農業經營規模和組織化程度也相應提高,由種植大戶、現代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等組成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逐漸顯現。
Ⅱ 家庭農場經營模式屬於現代農業么
不屬於
家庭農場,一個起源於歐美的舶來名詞;在中國,它類似於種養大戶的升級版。通常定義為: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2008年的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報告第一次將家庭農場作為農業規模經營主體之一提出。隨後,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提到家庭農場,稱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
Ⅲ 家庭農場的經濟性質是什麼
個體經濟,指在勞動者個人佔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上,從事個體勞動和個體經營的私有制經濟.個體經濟具有規模小、工具簡單、操作方便、經營靈活等特點.基本上無剝削.個體經濟有兩個明顯的特徵:一是生產資料和勞動成果歸個人所有;二是勞動者以自己的勞動為基礎.個體經濟中,生產者既是直接的勞動者,又是生產資料的私有者,勞動者主要依靠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是一種不帶有剝削關系的私有經濟.
私營經濟,是以生產資料私人佔有和僱傭勞動為基礎,以謀取利潤為生產經營目的的私有制經濟.存在剝削性質.我國對私營經濟的方針是鼓勵發展、積極引導,加強監督和管理.
由此可以看出,個體經濟與私營經濟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存在僱傭關系.家庭農場的所有人和勞動者是一樣的,都是家庭成員,不存在僱傭關系,因此家庭農場屬於個體經濟.
Ⅳ 家庭農場是一個怎樣的運作模式,農民將土地承包出去後獲得的收入是按勞分配還是按生產要素分配。
1)現在不是「按勞分配」,在以前吃大鍋飯的時侯是「按勞分配」,根據你的勞動記工分,多勞多記工分,少勞少記工分,不勞沒有工分,年底按工分分配,所以那時是按勞分配。
2)現在是承包地了,你的收入是根據你經營的收益來確定的,和你的勞動量大小沒有關系,在你努力經營後豐收了,但你的產品賣不出去了,很可能血本無歸,沒有收益。也許你運氣好,你的產品雖然產量不高,但市場價格奇高,那麼你可能收益會很好。所以這個不是按勞分配。
3)根本上來講,承包地不存在分配的問題,誰分配給你啊?
Ⅳ 什麼是家庭農場,到底有什麼好處
我國憲法對家庭經營的表述是「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這是現行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
家庭農場包含四個方面的特徵:一是具有一定規模,區別於小農戶;二是以家庭勞動力為主,區別於工商資本農場的僱工農業;三是強調其穩定性,區別於承包農民土地的短期行為;四是要進行工商注冊,家庭農場是農業企業的一種,不同於承包大戶、專業戶等,只有注冊為家庭農場才能便於識別和政府管理與政策支持。
首先,家庭農場作為家庭經營能很好地適應農業的自然屬性。農業生產不僅需要在一個廣闊的地域空間分散進行,而且農業生產具有不可分割的連續性和順序性,所以要取得最終產品,需要勞動者對作物自始至終地看管、照料,這就需要對勞動者責任心和努力程度進行激勵,只有家庭經營才能發揮這種功效。
其次,家庭經營有利於發揮農業的社會屬性。農業的公共產品性、外部性、低收益和高風險性、農業勞動的綜合性、非標准性等農業生產特點,都決定了農業細密的專業化分工不可行,標准化管理的困難,以及難以獲得規模收益。只有農戶家庭經營方式最適合農業生產所需的高度靈活性、自覺性、責任感和豐富的農業生產經驗。
其三,家庭經營實現了農業生產特點與家庭特點的高度契合。農戶家庭內部依靠非正式規范產生的家庭成員利他行為和家庭凝聚力,能夠在沒有外部監督和管理下依然可以產生較強的內部自我激勵性,從而保證了最大限度發揮農業生產的積極性。此外,家庭靈活的信息決策機制能夠快速有效地預見和規避風險,這是其它農業組織所不具備的天然優勢。
Ⅵ 家庭農場屬於什麼經濟是公有制還是非公有制
非公有制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