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央銀行在現代經濟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最佳答案
一、中央銀行在現代經濟體系中的地位
①從經濟運行看,中央銀行為經濟發展創造貨幣和信用條件,為經濟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②從對外經濟金融關系看,中央銀行是國家對外聯系的重要紐帶
③從國家對經濟的宏觀管理看,中央銀行是最重要的宏觀調控部門之一
二、中央銀行的法律地位
(一)中央銀行的金融宏觀調控主控人地位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中央銀行是金融體系的核心,在金融宏觀調控中充當主控人的角色。其調控具有以下特點:
1.調控具有有效性
2.調控具有廣泛性
3.調控具有關鍵性
(二)中央銀行的金融管理人地位
中央銀行作為一國最高的金融監管人,擁有以下監管許可權:
1.檢查的權力。通過檢查進行監督。
2.管理的權力。通過制定金融法規、法令對全國的金融機構進行管理。
3.處罰的權力。通過一系列措施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金融機構進行制裁。
(三)中央銀行的貨幣發行壟斷者地位
1.貨幣發行的集中統一性
2.貨幣發行的計劃性
3.貨幣發行的經濟性
(四)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地位
1.中央銀行保管著商業銀行等存款貨幣機構繳納的存款准備金
2.中央銀行主持全國各銀行間的票據交換與清算業務
3.中央銀行可以再貼現、再貸款等方式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信用支持
中央銀行的職能
1.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
是指國家賦予中央銀行集中與壟斷貨幣發行的特權,是國家唯一的貨幣發行機構。
①中央銀行集中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其自身之所以成為中央銀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標志,也是中央銀行發揮其全部職能的基礎。
②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統一貨幣發行與流通和穩定貨幣幣值的基本保證。
③貨幣發行是中央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也為中央銀行調節金融活動和全社會貨幣、信用總量,促進經濟增長提供了資金力量。
2.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
是指中央銀行的業務對象不是工商企業和個人,而是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及特定的政府部門;中央銀行與其業務對象的業務往來仍具有固有的辦理「存、放、匯」業務的特徵;中央銀行為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提供支持、服務,同時也是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的管理者。具體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
①集中存款准備金
②充當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
③組織、參與和管理全國的資金清算
3.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銀行」
是指中央銀行根據法律授權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負有保持貨幣幣值穩定和保障金融業穩健運行的責任;中央銀行代表國家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簽訂國際金融協議,參與國際金融事務與活動;中央銀行為政府代理國庫,辦理政府所需要的銀行業務,提供各種金融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①代理國庫
②代理政府債券發行
② 央行在中國有什麼樣的地位
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和地位: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央銀行代表國家進行金融調控與管理,是具有國家機構性質的特殊金融機構,具有主次有別的兩重屬性,一方面中央銀行是銀行,但不是一般銀行,而是一個特殊的銀行;另一方面中央銀行是國家機構,但不是一般的國家機構,而是一個特殊的國家機構。在這兩重屬性中,銀行屬性是基礎,國家機構屬性是主導。銀行職責與國家職能加以結合和調整,就是中央銀行。
首先,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不同,是特殊的金融機構,表現在:(1)特殊的經營目的。中央銀行和一般金融機構盡管都從事貨幣信用活動,但其經營目的卻截然不同,一般金融機構是特殊的企業,經營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利潤。而中央銀行在從事貨幣信用企業中雖然也能獲得一定的盈利,但它並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而是代表國家制定和執行統一的貨幣金融政策,監督各國金融機構在本國的業務活動,通過貨幣信用活動來調整貨幣資金活動,從而達到一定的宏觀經濟目的。(2)特殊的業務對象。一般金融機構都以眾多的企業和個人為業務對象,而中央銀行則不以工商企業和個人為業務對象,而是以金融機構和政府為業務對象。(3)擁有法定特權。中央銀行都享有國家法律賦予的某些特權,這是一般金融機構所無法比擬的。一般金融機構在國家金融法規許可的范圍內從事貨幣資金的營運,是一個獨立的企業法人,只有一般的法人權利;而中央銀行作為一個國家機關則享有法律賦予的種種特權。例如:壟斷貨幣發行;集中管理存款准備金;代理國家進行國際金融交流,這樣,中央銀行就成為居於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之上的特殊法人,是政府的銀行,處於超然地位,甚至在一些國家享有部分立法行政權,具有很高的獨立性。(4)特殊的領導成員組成。一般金融機構的領導成員是由創立者擔任或控股權多少通過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而對中央銀行來說,不論其組織形式是怎樣,領導成員均是由國家政府任命和推薦,而且有一定的任期。例如,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七名理事,都是由總統任命;英格蘭銀行的十八名理事由政府推薦,英王任命。(5)特殊的業務方式。
雖然中央銀行業務經營內容也主要是存貸匯,但方式與一般金融機構顯著不同。第一,中央銀行的存款主要是由財政存款和金融機構的准備金存款構成。財政存款是中央銀行代理國家金庫的結果,純屬保管性質,存款准備金和往來存款戶的存款,是中央銀行集中存款儲備和為票據清算服務的結果,屬於調節性質和服務性質。所以,中央銀行一般對存款不付利息或付息很低,並由中央銀行自主決定,不是根據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同時中央銀行還可以通過調整存款准備金比率使其存款增加或減少。第二,在運用資金時,更多的基於對宏觀經濟形勢的考慮,而不存在安全性、盈利性、流動性問題。並且,中央銀行的資金運用許多都是短期調節性的。第三,為了加強其權威性,並有利於國內外有關方面了解其金融政策,中央銀行要定期公布其業務狀況及有關資料,而一般金融機構則不必要這樣做。
以上說明中央銀行代表國家制定和執行宏觀金融調控管理政策,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作為企業,從事微觀金融活動。
關於人民銀行的地位問題。一般認為,中央銀行在履行制定與實施貨幣政策職能時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不接受來自政策的指令,亦不必與政府協商,而無條件地擁有自主決定維持或變更現行貨幣政策的權力。但是這種獨立自主的權力具有明顯的界限,人民銀行最終還是國務院的一個工作部門,要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之下開展工作,服從國務院的統一安排和協調。如何確保中國人民銀行獨立地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從中國目前的實踐來看,讓中央銀行直接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具有一定的難度,況且要求中央銀行直接對立法機關負責並不是惟一保持中央銀行獨立性的途徑。這種獨立性的保持,更多是一種政府運作的習慣問題和認識問題。修改後的人民銀行法仍然堅持了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的規定。
③ 中央銀行對一國的經濟發展有什麼意義
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體系的核心,對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首先,中央銀行是發行銀行,表現為:集中和壟斷貨幣發行權;其次,中央銀行是銀行,表現為:集中存款准備金,控制信貸規模,維持商業銀行的償付能力;充當最後貸款人作為結算中心;最後,中央銀行是政府銀行,表現為、作為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對政府的融資和信貸支持;持有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國際金融活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實行財務監督;向政府提供信息和決策建議。由於中央銀行具有如此重要的職能,我們必須建立完善的制度,確保中央銀行能夠實現其職能,為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
拓展資料
1、中央銀行宏觀調控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 央行在中國宏觀經濟管理中處於特殊的地位。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可以對許多宏觀經濟變數產生直接影響。這一特殊地位是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運行規律所決定的。 市場經濟本質特徵的要求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經濟活動都體現在市場關系中,市場關系有三個明顯的特點:首先,貨幣信貸已成為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環節,貨幣信貸的運行應是商品買賣和貨幣收支的條件;
2.第二,價值規律在經濟活動中起著最重要的作用。通過市場供求和競爭最終形成各種商品的價格,通過市場引導合理配置社會資源;第三,競爭機制應滲透到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和各個環節。市場經濟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一些不可克服的缺陷,如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盲目性、非法參與競爭等。中央銀行的宏觀經濟監管手段將有助於彌補這一缺陷。
2.市場經濟和貨幣政策的要求 在貨幣流通速度不變的條件下,貨幣供應量的變化直接反映了社會總需求的變化。通過控制貨幣供應,我們可以控制社會總需求。貨幣供給與社會需求的關系決定了貨幣政策對社會總需求的調節具有全局性。宏觀經濟管理的核心問題是確保社會總需求(及其結構)與社會總供給(及其結構)之間的平衡。因此,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政策相對於其他宏觀經濟政策在需求管理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3.對金融中介載體的監管要求, 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是中央銀行金融宏觀調控措施實施的中介載體。如果中介出了問題,整個監管就會半途而廢。特別是隨著專業銀行向商業銀行的轉移以及市場機制、利益機制和競爭機制逐漸滲透到金融業,商業銀行在經營中可能會出現一些不規范的行為。如果不採取措施對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央行的宏觀經濟。
④ 中國人民銀行在經濟生活中應該扮演什麼的角色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中國人民銀行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責任
中央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和給予指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要管理流通中的貨幣總量,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為了滿足對貨幣的需求,中國人民銀行被賦予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負責生產、供應、定期更新紙幣、替換硬幣、回收舊幣和防止偽幣。中國人民銀行管理著自己的印鈔造幣廠。 中國人民銀行為了其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除了履行一般監督作用以外,還為廣大銀行機構提供資金轉帳網路,即全國2000多家同城票據交換所、全國手工聯行系統和全國電子聯行系統。這些支付系統對銀行機構之間的競爭起著中立作用。中國人民銀行對於各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服務通過業務條款、處理程序、借記和貸記條款以及收費政策施加一定影響。 除了為銀行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以外,中國人民銀行還作為政府的銀行,獨家管理國庫帳戶,負責經理國庫。
制定法規
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的金融界密切合作,協調支付交易的組織和技術問題。它主持全國金融標准化委員會,積極制定和推行銀行業務、技術標准,在制定管理現行跨行支付系統的規章制度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對於各商業銀行的電子匯兌系統的影響是有限的,盡管這些系統在許多方面都類似西方國家的跨行資金轉帳系統。
監督和稽核
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系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分析定期報告和現場稽核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跟銀行監管密切相關的是對支付系統的監管,中央銀行有責任維護國家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中國人民銀行一直致力於開發它擁有的支付系統,並跟其他銀行機構密切合作,使這些金融機構運行的支付系統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統中密切監視各銀行日間頭寸的能力。
提供支付處理和結算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為各銀行提供支付處理服務,結算大額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銀行運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對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內支付業務進行清算和結算處理。紙憑證異地跨行支付在過去曾通過同城清算所先進行跨行清算和結算。全國電子聯行系統處理異地跨行支付和行內大額異地支付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為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提供結算帳戶服務。此外,還為一些政府機關、事業團體開設結算帳戶,提供支付服務。例如,郵政儲匯局也在人民銀行開立結算帳戶。 中國人民銀行不允許帳戶出現隔夜透支,因為大多數交易採用批處理方式在日終結算,所以日間透支的概念實際上不適用。但電子聯行系統除外,在此系統中,支付指令發出之前,其帳戶內必須有足夠支付的資金。 除了結算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結算帳戶還用來結算其它支付系統產生的凈額頭寸,如商業銀行系統的電子資金匯兌系統。
提供信貸服務
為了順利進行結算,各銀行可以從人民銀行分行拆借資金,只要借款行貸款帳戶上具有足夠的經授權的貸款額度即可。商業銀行在向人民銀行申請貸款之前,必須首先向下列機構借款: 系統內上一級機構 系統內在當地另一分支機構 當地其他銀行機構
收費政策
目前建設支付清算系統時購買計算機和通訊設備、應用軟體開發所用的投資來源於財政預算和內部資金籌措。支付系統運行費用作為人民銀行日常開支,尚未通過服務收費收回。參加同城清算的銀行機構按比例分攤一部分運行費用。 中國人民銀行
處於政策考慮,人民銀行作出上述規定。隨著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CNAPS)的實施和投入運行(見5.1部分),收費政策將會重新制定。 一些城市集資共建的清算系統,已按照成本回收原則實行新的收費政策。
貨幣政策和支付系統
在中國,貨幣政策的實施跟西方工業發達國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徵,但又有許多不同。主要的區別在於: 中國經濟正處於從中央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時期。中國政府依然具有足夠的權威直接控制經濟發展,以保證改革平穩有序。 中國的金融市場正在迅速發展,但是跟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市場還處在初級發展階段。由於缺乏大業務量、流動性強的金融市場,所以實際很難完全依賴公開市場操作來間接影響貨幣總量。 由於這些不同,貨幣政策工具在許多方面跟西方發達國家不盡相同。
主要貨幣政策工具
信貸規模分配: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其對國有商業銀行的領導權力決定按地域和工業部門分配信貸規模。 發行貨幣:中國人民銀行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使它能夠影響商業銀行的金融資源和業務活動。 法定儲備金比例: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改動法定儲備金比例。自1988年以來,這個比例一直為13%。 制定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制定銀行存款和貸款的官方利率。 公開市場操作:目前,發行國債的數量還不夠大,而且市場的流動性還沒有大到使依靠公開市場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開市場運行在不久將來將起很重要的作用。
公開市場操作和支付系統
盡管公開市場操作還沒有成為一種有效的手段來實施央行的貨幣政策,但是,正象第一部分中介紹的那樣,中國的金融市場正在迅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正在從事公開市場操作以實施其貨幣政策。 自1996年起引入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結合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特種存款以及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國人民銀行間接影響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利率,從而影響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目前,同業拆借有7種,其成熟期分別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 中國人民銀行現代支付系統
自1994年起開辦外匯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在此市場上買賣美元、日元和港幣。 自1996年起,進行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目前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場,通過其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回購協議進行國債的公開市場操作。資金清算通過人民銀行電子聯行系統進行,實行T+1結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減各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備付金帳戶。 [1]
⑤ 中央銀行在現代經濟中的作用
中央銀行在現代經濟中的作用(一)現代經濟發展的推動機(二)國家調節宏觀經濟的工具 (三)社會經濟和金融運行的穩定器(四)提高經濟、金融運轉效率的推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