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有以下幾點:1、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請地常住城鎮居民戶口5年以上;2、申請人是已婚的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申請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娀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② 揚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4-19
③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你好,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④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有以下幾點:1、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請地常住城鎮居民戶口5年以上;2、申請人是已婚的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申請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⑤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是家庭成員中有一人是5年以上的本市戶籍;已婚、離異、或大於35周歲的單身,必須無房戶;家庭申請,起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家庭收入低於本市平均收入的80%。某些具體數字會因為地區不同有所調整,如建築面積規定是48平米或是60平米;還有對經濟適用房申請家庭收入水平要求不同地區也有差異。
法律分析:申請條件是家庭成員中有一人是5年以上的本市戶籍;已婚、離異、或大於35周歲的單身,必須無房戶;家庭申請,起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家庭收入低於本市平均收入的80%。某些具體數字會因為地區不同有所調整,如建築面積規定是48平米或是60平米;還有對經濟適用房申請家庭收入水平要求不同地區也有差異。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有當地城鎮戶口;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以上條件所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都需要大家根據當地政府公布內容來查看自身是否符合條件。這些標准政府部門會由根據居民收入情況、人口結構、商品房價格等各方面因素進行綜合來確定。具有時效性,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交土地出讓金。相比之下,商品房採用出讓方式須交納土地出讓金,而這也是導致了商品房價格較高的原因之一。而在價格上面,經濟適用房價格有政府規定,沒有議價空間,但是通常商品房的價格則由市場控制,政府一般不會做出干預。
法律依據: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當地城鎮戶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⑥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條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
第十四條 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第十五條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二)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療;
(四)辦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第五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完善相關監督管理制度。
⑦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條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
第十四條 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第十五條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二)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療;
(四)辦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第五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完善相關監督管理制度。
⑧ 揚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揚州市城區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核有關事項的說明揚經房[2002]05號審核標准:1.購房對象為:具有揚州城區常住戶口的無住房居民;人均居住面積8平方米以下居民家庭,政府部分重點工程項目被拆遷的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項目區異地安置的居民家庭.2.凡已購買或享受過房改房,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解危解圍住房和集資合作建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3.購房人未結婚原則不準予購買,如購房人屬於等房結婚,男女雙方應憑結婚證書或分別由各自單位出具等房結婚證明。4.每戶購房最高建築面積標准職國務院、省有關規定執行,超出面積部分桉市物價部門核定的商品房價格購買。對軍隊轉業幹部和原享受幹部級別的以及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參照行政級別標准執行。5.按家庭人口購買基數為75平方米建築面積(按四人計算),多一個同住人口,可增加16平方米.同住人口只限定為與購房人在同一戶口簿上的購房人夫婦雙方的父母和子女。已享受過房改的購房人父母和子女不能視為同住人口。審核程序1、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單位在預售經濟適用住房前,須向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報送《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市物價局的預售價格批復復印件、銷售價目表和《待售經濟適用住房明細表》2、售房單位在向購房人銷售住房時,必須向購房人出示《揚州市城區坡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核有關事項的說明》,並給予解釋。售房單位把握不準的問題,應向中心請示。售房單位從中心領取《揚州市城區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向購房人免費發放,並指導購房人如實填寫。3、購房人在了解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政策後,售房單位出具《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報證明》(其中明確購房申請人所購房地點,建築棟號、建築面積等).4、購房人應填寫《核定表》一式五份,經購房人(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各自所在單位和單位的主管部門核准蓋章後,連同其他所需證件一並送中心審核,在全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中心在一周內,完成審核。5、中心依據審核結果,對符合購房條件的申請人,在收取超過購房面積標准部分的經濟適用住房與商品房之間的差價款(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差價款由市物價部門確定)後,填寫審核意見;加蓋審核專用章。售房單位憑批准後的《核定表》辦理售房手續。6、經中心審核蓋章後的《核定表》一式五份,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售房單位各留—份;購房人留三份,—份用於辦理產權手續;—份由購房人留存,備以後上市交易使用;—份由購房人或購房人單位、主管部門留存備查。所需證件1、《核定表》一式五份,2、出具夫妻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時,需提供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房結婚的男女雙方憑結婚證或分別由各自單位出具待房結婚證明.3、需增加同住人口面積的,同住人必須與購房人在同一戶口簿上,並出具同住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報證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職工等房結婚證明書》、《揚州市城區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核定表》、《待售經濟適用住房明細表》揚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
⑨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經濟適用房申請的條件,首先是你的月收入在兩千塊錢以下,你你單身或者是單身自己帶著孩子或者是家庭,沒有其他的收入。你還是一個低保戶。
⑩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的條件如下:
1、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請地常住城鎮居民戶口5年以上;
2、申請人是已婚的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申請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經濟適用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第二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