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嘉興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在哪裡申請
經濟適用房是不少購房者們都關注的一類政策性房源,由於價格實惠,吸引了很多購房者們的目光。但是,經濟適用房面向的人群並非是全部購房者。它的購買要求是需要滿足申請條件的,那麼我下面就跟大家來解讀一下嘉興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在哪裡申請?
經濟適用房是不少 購房 者們都關注的一類政策性 房源 ,由於價格實惠,吸引了很多購房者們的目光。但是,經濟適用房面向的人群並非是全部購房者。它的購買要求是需要滿足申請條件的,那麼我下面就跟大家來解讀一下嘉興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在哪裡申請?
嘉興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1、有嘉興當地 城鎮戶口 (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嘉興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嘉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申請人應當持 家庭戶口 本、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 收入證明 和住房證明以及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向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具體到嘉興當地房管部門咨詢。
嘉興在哪裡申請經濟適用房?
1、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 戶口所在地 的區房管局申請辦理嘉興經濟適用住房 申購 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復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 房地產 檔案館出具證明;
3、嘉興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後,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
4、嘉興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 選房 順序;
5、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嘉興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按得分確定批准順序對符合 經濟適用房申請 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
關於嘉興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在哪裡申請?的相關內容我就跟大家分享到這里了,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由於經濟適用房屬於政策性房源,所以在購房的流程上同普通商品房是不一樣的,大家多關注些相關信息。
『貳』 關於嘉興市嘉善縣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
嘉善縣城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
為規范與完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更好地解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根據《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浙政令[2010]283號文件)和《嘉善縣城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善政發[2008]11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請原則
1.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政府扶持、個人負擔的原則,凡符合申請條件的,一戶家庭限購一套。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當年度廉租住房保障,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後,不得再享受政府優惠的其他政策性住房。
2.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實行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制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
二、申請家庭類型和條件
(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的類型
1.夫婦(或一方已故、離異的單身居民)與未成年或未婚且年齡在33周歲(不含)以下的子女組成的家庭。
2.子女皆已婚或無子女的夫婦組成的家庭。
3.33周歲(含)以上的單身居民(含離異或喪偶人員)。
申請家庭成員有異地(不包括境外)求學或服役的(包括戶口已遷出),應納入申請家庭成員范圍。
(二)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對象應同時符合下列申請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共同推薦的申請人代表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申請人代表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則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和本縣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且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縣城鎮常住居民戶口3年(含)以上,戶口時間計算到公告受理之日(含)。
軍人家屬已取得本縣城鎮居民常住戶口的不受3年的時間限制。
2.申請人必須是已婚居民(含離異或喪偶帶小孩)或年齡在33周歲(含)以上的單身居民,年齡計算到公告受理之日(含)。其中,離異者最近一次離婚須滿3年以上。離婚日期計算到公告受理之日。
3.屬低收入家庭。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縣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
4.申請家庭現住房建築面積低於48平方米(含)或現住房人均(獨身子女按單人計,下同)建築面積在 18平方米以下(含)。
5.現承租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家庭在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後,須退出承租的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6.申請家庭成員無使用農村集體宅基地。
(三)下列住房納入申請人家庭現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1.已購買的房改房(含按政府優惠政策購買的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等)無論是否轉讓均納入住房面積核定范圍(此類房屋面積超過48平方米,則不符合條件)。
2.通過購買、拆遷安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各類房屋權利(包括期房),以及到公告受理之日5年內轉讓的所有房屋(含拆遷貨幣補償協議中載明的被拆遷房屋面積或補償、安置面積)。
3.對持有和規定時限內已轉讓的商鋪等非住宅的,由申請家庭委託專業評估機構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根據評估資產總額折算成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面積,列入面積核定范圍;同時租金收入應計入家庭收入范圍。
(四)對持有車輛的,由申請家庭委託專業評估機構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根據評估資產總額按使用年限折算計入家庭收入范圍。
三、申請認定
(一)受理
申請對象在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受理期限內,向戶口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如實填寫《嘉善縣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並提供下列相關證明材料:
1.申請對象家庭成員(或單身)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對象家庭成員(或單身)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需提供結婚證書及復印件;如離婚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及復印件或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及復印件,並提供現婚姻狀況證明;如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明;如屬單位集體戶口的,需由單位出具證明。
3.家庭收入證明。申請人夫妻雙方或一方(或單身)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對其上年度收入等情況做出書面證明並加蓋公章。申請人夫妻雙方或一方(或單身)無工作單位的,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齡計算到公告之日(含),下同),分別由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負責對其職業與收入情況進行核實,並簽署意見和加蓋公章;申請人夫妻雙方或一方(或單身)無工作單位的,達到退休年齡的,由社保部門對該成員是否享受社會保障及情況(如享受社會保障,應註明上一年度全年享受的各類社會保障金額)簽署意見並加蓋業務章。
4.家庭住房證明。申請家庭組成成員現住所和身份證、戶籍本上記載住所的房產憑證(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或住房證明;戶籍(住所)在農村的,由當地村、居委會出具宅基地建房證明並經國土部門確認蓋章;戶籍在外地的,由當地房改部門出具房改情況證明;戶籍(住所)為單位集體戶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
申請家庭成員持有、承租私房或公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證》(或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退出公房(保障房)的具結書;已拆遷的房屋還需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持有和已轉讓(5 年內)商鋪等非住宅的,需提供專業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及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均價報告。
5.申請家庭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狀況的申請,並提供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審核
1.初審。由社區居委會對申請對象遞交的《申請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校驗,在受理期限結束之日起 2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成員、收入、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在其戶籍所在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7天),根據審核意見和公示結果簽署初審意見蓋章,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上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復審。由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 20 天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成員、收入、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復審意見蓋章,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縣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3.收入審核。由縣民政部門會同工商管理、公安車管等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 天內就申請家庭收入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作出書面收入審核結論。
4.住房核准。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 60 天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核准意見,並作出書面住房審核結論。
(三)公示
經申請受理與相關部門審核,將符合城鎮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申請對象報送縣住房委員會,由縣住房委員會在《嘉興日報(嘉善版)》等相關媒體、申請對象戶口所在地及社區,對其家庭成員的組成、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為期 1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公示截止日前申請家庭成員有死亡的,需重新審核。
(四)認定
經公示無異議的(包括有異議但經核實排除異議的),由縣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作為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
(五)抽號選房
由縣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經公開抽號程序,對選中的申請對象核發《嘉善縣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以下簡稱《准購證》)。
四、銷售流程
1.發布信息。根據本縣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部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房源區域、數量、價格、戶型、預售時間等基本信息。
2.抽號輪候。按照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總戶數確定號碼數,以申請家庭代表為准進行隨機抽號,並當場登記,由於選房不到場而輪空的號碼當場作廢,抽號產生的號碼為選房的順序號。
3.自主選房。申購家庭代表憑身份證,按照公開抽號確定的選房順序號,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由申請家庭代表按選房順序號順序在所提供的可售房源內自主選定,選房後領取《准購證》,直至所有房源選完為止。剩餘順序號自動作廢,不得順延使用。
經核準的申購家庭未到場抽號的,或抽號後放棄選房,或申購家庭選房後不購買的,取消其該批次購房資格,以後需要申購的必須重新申請;申購家庭領取《准購證》但最終放棄購房的,二年內(不包括當年)不得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對象在領取《准購證》後放棄購房的,須將《准購證》返還縣住房委員會辦理核銷手續;拒不返還的,不得參加以後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
4.簽訂合同。准購家庭在規定的時效內,憑《准購證》與經濟適用住房業主單位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辦理相應的付款手續,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可向商業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其中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規定的,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房源結報。經濟適用住房業主單位在售房結束後,需將申請對象和房源清單及《准購證》上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剩餘房源結轉為下一批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房源。
五、售房價格、享受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具體銷售價格則以縣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價格為准。
申購對象可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計價的建築面積標准,按多層每戶60平方米,小高層、高層每戶70平方米計算。購房面積超過上述控制標准部分,按縣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該住房同地段商品房價格計價。
實物購房超過標准部分面積按同地段商品房計價,其價差部分由縣經濟適用住房發展部統一收取,納入城市住房發展基金。
經濟適用住房可享受標准需扣除申請家庭已享受部分,即上述「納入申請人家庭現住房面積核定范圍」規定的第一種類型:已購買的房改房。但在公告日(含)之前離異滿三年的申請家庭,離婚時住房歸屬另一方並辦妥產權登記手續的且符合其他申請條件的一方,原家庭參加房改購房建築面積按照一半計入已享受房改購房建築面積。
六、上市准入
1.職工、居民購得經濟適用住房,須按規定交納契稅等有關稅費,辦理產權登記,所購房屋所有權歸購房人所有,但自核發《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的 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2.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經濟適用住房實物購房合同須載明上市時須向政府交納的「最低補交款」,即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政府減免的土地出讓金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價款。產權登記部門須在核發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加註「經濟適用住房」標志。
3.購房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達到規定居住年限需要上市交易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或經濟適用住房轉讓成交價與原購買價格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補交金額不得低於「最低補交款」)方可辦理交易手續。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有關部門不得辦理出租的相關手續。所補繳的同地段商品房價格差,作為縣城市住房專項資金,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用於我縣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4.在經濟適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內,購房人因繼承、離婚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經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後,允許辦理交易過戶手續,過戶後房產性質仍為經濟適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起計日期不變。
因法院依法判決、調解或仲裁機構裁決必須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經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後,須按規定補交該住房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允許提前上市。
七、法律責任
1.政府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後續管理,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員、房屋使用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2.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違反《嘉善縣城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本實施細則規定的行為,《浙江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有權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附則
本實施細則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2010年度嘉善縣城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善住委〔2009〕1號)同時廢止。
你看一下吧,不過個人認為就是夠格也很難申領到的,祝你好運。
『叄』 嘉善經濟適用房2016什麼時候開始申請,條件是什麼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肆』 經濟適用房在哪裡申請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住房是房屋共有產權人和國家按份共有的房屋,所以又叫「共有產權房」,具有回遷性質,供應標準是根據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住房困難面積標准與申請家庭原有住房面積之間的差額等因素確定的。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第二十九條 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伍』 2021年嘉定經濟適用房在哪裡
嘉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公布經濟適用房信息,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三條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政策體系的組成部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要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及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陸』 嘉善姚庄鎮桃源新邨小區是不是經濟適用房滿五年三證齊全外地戶口可不可以遷入本地。
這個需要去當地的經濟適用房主管部門去咨詢,遷戶口是由當地政府決定的,每個地區的政策都是不同的。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柒』 關於嘉興市嘉善縣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
摘要 一、申請嘉善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捌』 關於嘉興市嘉善縣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
摘要 嘉興市,有低保的你可以寫申請書,看你這種情況應該可以申請到。是縣的話就到直轄部門去就可以了。 關於房子,也是可以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