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貨幣流通規律是什麼意思
貨幣流通規律:也叫貨幣需要量規律,它是指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家的商品流通過程中客觀需要的貨幣量的規律。貨幣流通規律的內容是:流通中需要的貨幣量,與待實現的商品價格總額成正比,與同一單位貨幣的平均流通速度成反比。這里有關流通中的貨幣指金屬貨幣,所以,它也被稱為「金屬貨幣流通規律」。在金屬貨幣流通的情況下,由於金屬貨幣具有貯藏手段的職能,能夠自發地調節流通中的貨幣量,使之同實際需要量相適應。因而不可能出現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❷ 簡述貨幣流通規律
貨幣流通規律也叫貨幣需要量規律,它是指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家的商品流通過程中客觀需要的貨幣量的規律。貨幣流通規律的內容是:流通中需要的貨幣量,與待實現的商品價格總額成正比,與同一單位貨幣的平均流通速度成反比。這里有關流通中的貨幣指金屬貨幣,所以,它也被稱為「金屬貨幣流通規律」。在金屬貨幣流通的情況下,由於金屬貨幣具有貯藏手段的職能,能夠自發地調節流通中的貨幣量,使之同實際需要量相適應。因而不可能出現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
應答時間:2021-12-2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❸ 1.什麼是貨幣流通規律貨幣流通規律是由哪些因素決定的
(1)貨幣流通規律,是決定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的規律。(2)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取決於三個因素:一是待售商品的總量,二是商品的價格水平,三是貨幣的流通速度。待售商品總量和商品的價格水平和乘積等於商品的價格總額,所以,流通中需要的貨幣量也可以說是由商品的價格總額與貨幣流通速度兩因素決定的。用公式表示為:
待售的商品價格水平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同一貨幣單位流通的平均速度
這一公式表明: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與商品的價格總額成正比,與貨幣的流通速度成反比。
❹ 貨幣流通規律是什麼
貨幣流通規律
Law of the Circulation of Money
是一定時期內商品流通中所需貨幣量的規律。它取決於三個因素:一是參加流通的商品數量;二是商品的價格水平;三是貨幣的流通速度。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與商品的價格總額成正比,與同一單位貨幣流通速度成反比。用公式表示就是: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商品價格總額/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其中,商品價格總額=待售商品總量×商品的價格水平。這是金屬貨幣作為流通手段時的貨幣流通規律。在紙幣流通的情況下,紙幣的發行量與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幣量相適應,如果紙幣的發行量超過了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貨幣量,就會造成紙幣貶值和物價上漲的通貨膨脹。
在貨幣作為支付手段職能產生以後,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會發生變化。因為在本期內用延期支付方式賒購的商品無須支付貨幣;前期用延期支付方式賒購而在本期內到期的貨款需要支付貨幣;交易雙方互相賒購的商品可以彼此抵消。所以,貨幣流通規律的內容發生了變化: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待售商品價格總額-賒售商品價格總額+到期支付總額-彼此抵消的支付總額)/同一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 。
❺ 如何理解貨幣流通規律 我也不知道貨幣流通有那些規律,
一、商品流通與貨幣流通;
1、商品流通:是指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其運動形式為:商品——貨幣——商品.
2、貨幣流通:是指由商品流通所引起的,貨幣作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所形成的連續不斷的運動過程.
在商品流通過程中,貨幣作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為商品形態的變化服務.
二、貨幣流通規律:是指商品流通所決定的貨幣需要量的規律.
貨幣流通規律的內容是:貨幣需要量與商品價格總額成正比,與貨幣流通速度成反比.
商品價格總額/同名貨幣的流通速度=執行流通手段職能的貨幣量.
如果考慮到貨幣執行支付職能的情況,則分子項的商品價格總額可調整為:商品的價格總額—賒銷商品價格總額+到期應支付總額—相互抵消的支付總額.
三、紙幣流通規律
紙幣是由國家發行的強制流通的貨幣符號,它產生於貨幣的流通手段職能.
紙幣流通規律是指紙幣流通條件下的特殊流通規律.其基本內容是:
1、流通中全部紙幣所代表的價值量=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貨幣量
2、單位紙幣所代表的價值量=流通中貨幣需要量/紙幣發行總量
❻ 貨幣流通規律是指
貨幣流通規律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與商品價格總額(待售商品數量×商品價格水平)成正比,與同一單位貨幣流通速度成反比,這就是貨幣流通規律。用公式表示如下:
❼ 什麼是貨幣流通規律
貨幣流通規律
Law
of
the
Circulation
of
Money
是一定時期內商品流通中所需貨幣量的規律。它取決於三個因素:一是參加流通的商品數量;二是商品的價格水平;三是貨幣的流通速度。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與商品的價格總額成正比,與同一單位貨幣流通速度成反比。用公式表示就是: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商品價格總額/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其中,商品價格總額=待售商品總量×商品的價格水平。這是金屬貨幣作為流通手段時的貨幣流通規律。在紙幣流通的情況下,紙幣的發行量與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幣量相適應,如果紙幣的發行量超過了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貨幣量,就會造成紙幣貶值和物價上漲的通貨膨脹。
在貨幣作為支付手段職能產生以後,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會發生變化。因為在本期內用延期支付方式賒購的商品無須支付貨幣;前期用延期支付方式賒購而在本期內到期的貨款需要支付貨幣;交易雙方互相賒購的商品可以彼此抵消。所以,貨幣流通規律的內容發生了變化:
一定時期內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待售商品價格總額-賒售商品價格總額+到期支付總額-彼此抵消的支付總額)/同一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