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務員農業經濟管理類的崗位農學專業能不能報
這個應該是屬於專業對口的,因為畢竟是農業經濟管理類的崗位,那麼也就是說,如果你學的是農業方面的專業,也是屬於專業對口的專業。
B. 公務員報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鄉鎮機關哪個好
民政局和市場管理監督局比較好。
僅以履行公職為標准,還不能作出明確的界定。有一些在國家舉辦的事業單位中工作的人員,他們從事的也是公務活動,但並未納入國家的行政編制序列,因而不能認定為公務員。必須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序列、履行公職的人員。
對於「編制」一詞,實踐中有多種用法,除使用行政編制外,還有政法編制、國家編制、機關編制等。這里的「編制」系指各種納入國家編制管理機關管理的機構序列及人員,不僅限於行政機關編制。
具備特點:
專業知識:
公務員的知識分兩部分: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專業知識包括本專業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識以及本專業的來龍去脈和前後動態。相關知識即指相近或交叉專業的有關知識,這些知識的了解有助於本職專業知識的深化和提高。
智力素質:
智力是公務員的基本素質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公務員對於問題的觀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觀察力、記憶力、思考力和想像力。普通人智商大體相當,只是不同的人對於智力的各個方面稍有側重,有人長於抽象邏輯思維,有人長於形象思維,有人長於觀察,有人敏於反應。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務員
C. 農業局農村集體經濟經營管理處好嗎
一、主要職責
(一)擬定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准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指導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市財政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准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葯、獸葯(漁葯)、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准和省標准。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專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塗、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制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二、農業局科院事項。政府組成部門一般不參與學術性的研究,重在推廣運用成熟的新技術新模式,農業局的科研一般集中在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業科院所(院)等事業單位。
三、工薪。農業局機關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工資兌現,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標准發放。
四、工作職位: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農業抗災救災生產,承擔農情調度分析,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牽頭協調局系統和行業安全生產;承辦涉及台灣地區有關的農業事務;承擔農業產業發展政策的研究,提出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村經濟發展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局有關綜合性文件、重要報告。
(二)政工人事科。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承辦局業務主管社團相關事務;協助局黨組抓好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指導全市農業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參與重大農業項目監督監察;查處局系統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發展計劃與財務科(農業重大項目稽查辦公室)。
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管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相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推動農業各類項目政策的實施並監督落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項目資金的稽查工作;監督檢查項目的招標投標、工程質量、財務管理等情況,跟蹤監測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科技教育與政策法規科。
承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牽頭組織協調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指導農用地、草場、漁業水域、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農村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承擔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復議,組織行政應訴工作。
(五)市場信息與對外合作科。
組織指導全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和農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分析與預測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產品促銷和培育、保護與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擔農業國際貿易研究、農產品出口促進和農業產業損害調查;承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農業外援和援外工作的有關事宜。
(六)種植業科(經濟作物科、蔬菜辦公室)。
負責擬訂種植業(糧、棉、油、麻)發展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布局調整與標准化生產工作;組織指導種植業重大項目實施;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擬定本區域內種植業種子主導品種;組織良種繁育、植物內檢和遺產資源保護;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組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種植業抗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擬訂經濟作物生產規劃與產業布局,並組織實施;提出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經濟作物結構調整及標准化工作;擬訂經濟作物技術推廣和新品種、新產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種子種苗繁育管理工作;擬訂農業板塊基地規劃,指導農業板塊基地的建設;擬訂全市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魔芋)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蔬菜生產標准和技術規范;開展蔬菜生產新技術推廣,實施蔬菜產業發展項目;指導全市蔬菜基地的建設,執行基本菜地保護政策;負責蔬菜產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蔬菜產銷與市場預警預報;參與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的有關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農業產業化科(市農業板塊基地建設辦公室、市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
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農業板塊基地規劃,組織指導農業板塊基地的建設;指導農產品加工企業布局、產業調整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發展休閑農業;組織全市無公害農產品、綠色產品、有機農產品的產地認證與產品認證及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申報、現場檢查和標志管理;推進農業「三品」標准化基地建設。
(八)飼料工作辦公室。
擬訂飼料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飼料行業行政許可和一般性案件的查處;承擔飼料業信息統計、預測預警和運行監測工作;協助組織飼料檢測和監測工作;負責飼料業重大科技成果與技術推廣。
(九)農村能源管理辦公室(農村能源技術推廣中心、農村改廁辦公室)。
宣傳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農村能源建設、農村改廁和生產節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行業標准。編制全市農村能源建設、農村改廁和生產節能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農村能源行業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沼氣、農村改廁、省柴節煤工作和生物質能、太陽能、汛能、地熱能、微水電等可再生資源及輕烴、甲醇等液體燃料的技術開發、科學研究,推廣應用城鎮生活污水沼氣凈化處理工作。負責農村能源范疇節能產品、設備工程的質量檢測監督、評估和審批工作。搞好農業自然資源、農牧業廢棄物資源的開發和綜合利用。
(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
承擔擬訂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的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D. 建始縣農村經濟管理局怎麼樣
簡介:建始縣農村經濟管理局(以下簡稱經管局)是縣人民政府直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10人,在職人員9人,內設機構有辦公室、農村財務管理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股、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股,加掛「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辦公室」牌子。直屬單位農村經濟審計站,核定編制10人,在職3人。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設立在經管局。
注冊資本:45萬人民幣
E. 考公務員南部縣農村合作經濟管理站怎麼樣
挺好的。
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農業部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局級。
F. 公務員考試報考了家鄉的經濟合作促進局,不知道這個部門怎麼樣,個個方面的情況,忘這個部門或了解這個部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對外開放、區域經濟合作以及吸引外來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市國內外區域經濟合作及其吸引外來投資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協調全市各區、縣(市)和哈經開區、哈高新區、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及有關部門、單位的國內外區域經濟合作及其招商引資工作;按職責分工,負責國內外來本市舉辦大型經貿洽談活動團組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承辦市政府國內外區域經濟合作暨招商引資代表團組國內外出訪的組織、聯絡、洽談等有關工作;負責引薦外資和區域經濟合作成功者的獎勵兌現工作。
(三)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策劃、包裝、統籌、推介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管理,參與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評估、推介、洽談和跟蹤服務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國內外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重點項目;負責建立和維護市招商引資信息網路工作。
(四)負責同國內外各類經濟團體、工商企業、金融組織、商務機構及其他投資者的聯系;組織推動跨區域經合組織的經濟合作工作;組織對口支援三峽建設和參與西部大開發工作;按職責分工,負責本市與國內友好城市的締結和日常聯絡工作。
(五)負責許可權內外商和台港澳商投資企業項目管理;指導各區、縣(市)外商投資項目的申報工作;組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
(六)負責為外商和台港澳商投資企業提供協調服務。負責指導、協調外商和台港澳商投資企業服務工作;承辦外來投資企業來信來訪和投訴工作;負責全市外資(獨資)企業和無中方主管部門的合資、合作企業黨群工作。
(七)負責全市國內外區域經濟合作暨招商引資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全市各區、縣(市)和哈經開區、哈高新區的國內外區域經濟合作暨招商引資年度指標的確定;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的信息交流,掌握全國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動態。
(八)負責對外地企事業單位在哈設立非經營性辦事機構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九)負責市利用外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文件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企業檔案、公共關系、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文字綜合、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專項資金的管理及使用計劃的編制工作。
(二)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許可權內外商、台港澳商投資企業項目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工作,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有關文件;負責指導各區、縣(市)外商投資項目的核准工作;負責向國家主管部門申報限額以上、國家限制類投資項目;負責外商、台港澳商投資企業變更事項的審批、備案、換證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
(三)歐美合作處負責指導區、縣(市)和有關部門、哈經開區、哈高新區對歐洲、美洲和澳洲地區的招商有關工作;負責上述國家重點客商建檔及招商引資的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對全市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策劃、包裝、統籌、推介及組織落實工作;負責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負責篩選確定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推進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編制全市投資指南和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冊等宣傳資料;負責制定年度海外招商活動規劃。
(四)亞太合作處負責指導區、縣(市)和有關部門、哈經開區、哈高新區對亞洲、非洲、俄羅斯等國家和太平洋地區的招商有關工作;負責上述國家重點客商建檔及招商引資的綜合、協調及跟蹤、推進等工作;負責哈爾濱市招商引資網站的日常維護工作;負責網上招商和宣傳、推介、咨詢工作;負責全市「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參展的組織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經濟技術信息交流。
(五)區域經濟合作一處負責組織指導區、縣(市)和有關部門、哈經開區、哈高新區對「長三角」、「閩三角」、「珠三角」地區的經濟合作促進工作;負責與上述地區友好城市的聯絡和經貿洽談工作;負責市政府經濟合作促進團組對上述地區的出訪和上述地區經濟團組來訪的洽談工作;負責我市赴上述地區和上述地區來哈舉辦大型經濟合作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建立重點客商檔案;負責「哈洽會」招商引資的組織、合作項目簽約儀式及投資促進和統計工作;負責跟蹤、推進重大招商引資項目。
(六)區域經濟合作二處負責組織指導區、縣(市)和有關部門、哈經開區、哈高新區對「環渤海」、中西部地區和省內的經濟合作促進工作及對口支援三峽建設和參與西部大開發工作;負責與上述地區友好城市的聯絡和經貿洽談工作;參與市政府經濟合作促進團組對上述地區的出訪和上述地區政府經濟團組來訪的洽談工作;負責我市赴上述地區和上述地區來哈舉辦大型經濟技術合作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建立重點客商檔案;負責「冰雪節」招商引資組織工作;負責「冰雪節」合作項目簽約儀式及投資促進和統計工作;負責跟蹤、推進重大招商引資項目。
(七)投資管理處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利用外資項目的後期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終止批復和清算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綜合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市級引薦外資和國內資金、技術和產品成功者的確認工作;負責對外地企事業單位在哈設立非經營性辦事機構的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外地企事業單位在哈設立經營性企業的綜合服務工作;負責受理外商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外來投資企業在建設、經營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負責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全市外資(獨資)企業和無中方主管部門的合資、合作企業黨群工作。
(八)人事處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目標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G. 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局是屬於什麼大的方位的工作
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局大的方位是屬於農業部的。
H. 農村經濟管理局和農業局什麼區別
農村經濟管理局是農業局的二級機構,負責農村經濟管理指導,農村經濟統計,村級財務審計。有的業務更多,還負責一事一議審批,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業產業化管理。
I. 經濟管理局好嗎有前途么
經濟管理局主要是
主要職責編輯本段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的農村政策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與管理,協調農村內部各種經濟關系,依法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鞏固壯大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村社會安定穩定。
(二)監督管理全市農民負擔。宣傳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有關農民負擔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監督、指導、審批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會同計劃(物價)、財政部門審核面向農民的收費、集資項目;審核鄉(鎮、辦事處、開發區)和有關涉農收費部門受晉升、表彰等獎勵者是否有違反農民負擔政策的行為,提出「一票否決權」的落實意見;開展農民負擔執法檢查,協助查處涉及農民負擔案件;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報告農民負擔情況。
(三)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指導農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和完善;建立土地流轉機制,規范農村承包土地流轉行為;負責全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簽訂、鑒證、變更、解除、兌現、登記及糾紛調處等管理工作,承擔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工作。
(四)負責全市農村財務、集體資產管理工作。依法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審計監督;指導村級依法開展村務、財務公開;指導全市開展農村財務電算化;承擔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清理、登記和評估工作;負責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使用及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農村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農村財務人員技術職稱的評定。
(五)進行農村經濟專題調研和全市農村經濟年度報表工作。調查分析農村經濟發展趨勢,搞好農村經濟專題調研和農村經濟年度報表工作,給市委、市政府制定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提供科學依據。
(六)指導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規范化發展;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制度建設。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所以這項工作屬於政府編制的一部分,屬於國家公職人員還是有很多福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