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對國有經濟和個體經濟分別採取怎樣的政策
一、國家對國有經濟的政策有:
1、國有經濟要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支配地位,支撐、引導和帶動社會經濟的發展,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目標中發揮關鍵作用。
2、國有經濟更要注重在整體分布上的優化和經濟素質、技術素質、管理素質等方面質的提高,影響力的擴大。
3、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控制力的發揮,不只是通過國有獨資企業的作用來實現的,更要通過大力發展由國家控股和參股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來實現,使國有資本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4、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在國家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在不同產業和不同地區,可以有所差別。
二、國家對個體經濟的政策有:
1、生產資料和勞動成果歸個人所有。
2、勞動者以自己的勞動為基礎。個體經濟中,生產者既是直接的勞動者,又是生產資料的私有者,勞動者主要依靠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
3、放寬了對個體工商戶經營主體、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等方面的限制,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登記都可以成為個體工商戶,可以經營「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
4、根據經營需要可以招用從業人員,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
(1)如何增值個體經濟擴展閱讀:
個體經濟建立在分散的、小規模的生產條件基礎上,本身具有不穩定性,因而在各個社會形態之中,不能成為占統治地位的經濟關系,它總是依附於占統治地位的經濟形式,作為一種附屬和補充的經濟形式存在。
而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主要是在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正確導向和對經濟運行整體態勢的控制和影響上。從戰略上對國有經濟布局進行整體調整,既要保持它的一定數量,更要注重整體布局的優化和實力上質的提高。
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這也將為8億農民從溫飽邁向小康提供了廣闊天地。
㈡ 如何提高農村經濟建設
1、想要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首先要大力推進農業及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同時要堅持面向國內、外市場,依靠科技的力量,以提高農業生產質量及增效為中心,以農民增收為根本,全方位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及農業區域布局,優化農產品的品種品質結構,結合實際情況提高農產品加工轉化程度,有效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業後續效益。
從目前來看,發展農業經濟必需要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同時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加快推進農村城鎮化的步伐,並逐步轉移農村富餘的勞動力。
2、與此同時,還要切實轉變農業增長方式。
在適應新階段農業發展要求的前提下,從注重農業產量增長為主轉移到農業產量增長及質量提高並重,努力提高農產品質量和效益。
從注重傳統投入為主轉移到傳統投入與技術、資本投入相結合,加大提高農業集約化程度。從注重原料生產為主轉移到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並不斷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切實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
從注重農產品產量增加為主轉移到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主,進一步拓寬農民增加收入的渠道。
(2)如何增值個體經濟擴展閱讀
新形勢下發展農村村級集體經濟要堅持開放共享的理念,憑借自身資源與地緣優勢,引入工業資本、外來資本,實現共同發展、合作共贏。
在廣大農村,集體資產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資源性資產,用於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農業基礎設施。
集體投資興辦的企業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經營性資產,用於公共服務的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方面的非經營性資產。
應抓住目前窗口期,大力推進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使村集體在農業土地流轉中發揮主導作用,實現資產盤活和資本增值,不僅可行而且很有必要。
產業融合,探索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新業態。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必須突破單一農業發展限制,通過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拓展經營性收入來源。
㈢ 湖南出台22條措施扶持個體工商戶,具體信息有哪些這么做的目的是啥
會進行專項補貼,也會減免房租,可能會有檢測費的優惠。會進行大規模的退稅,也會降費率。這主要是惠民的政策,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減輕人們的負擔,可以扶持個體經濟。
㈣ 怎樣發展村級經濟
村集體經濟是農村經濟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其發展程度關系整個農村經濟發展大局,大力發展村集體經濟,切實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重大的政治問題,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堅強支柱,是加強農村基層黨的組織建設,為進一步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提供經濟保障。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集體經濟得到了迅速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收入有了明顯提高,公益事業投入力度不斷加大,農村社會保障也已開始起步。但同時也看到,從近幾年我辦17 個村的村集體經濟發展情況看,村級經濟發展不平衡,收入增長不快,各村對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認識不一,加上原先的基礎不同,這就形成了村集體經濟發展程度相差懸殊的情況。有的村集體經濟實力薄弱,使很多公益事業難以興辦,村級服務功能也難以發揮,大大削弱了基層黨支部對廣大村民的凝聚力與號召力,甚至有部分村的集體經濟還是一片空白或發展的路子不寬,又無資金的「空殼村」,這樣不但會影響「三農」問題的有效解決,而且將會影響干群關系的改善,農村幹部隊伍的穩定,基層政權的鞏固。 一、當前一些村在發展村集體經濟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發展集體經濟觀念弱化,氛圍不濃。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基層幹部群眾發展集體經濟的意識逐漸淡薄,認為黨的政策是鼓勵發展個體經濟、民營經濟,發展集體經濟已經過時,認為搞市場經濟就是誰有本事誰致富,只要經濟發展了,農民富裕了,有無集體經濟無關緊要;也有人認為現在國有企業都改制了,各級都在放手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再提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是走回頭路,不合時宜,在思想素質方面,由於保守和小農意識根深蒂固,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創大業的開拓進取精神;在文化素質方面,農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由於農民科技知識低下,對新事物、新技術缺乏認識,從而阻礙了接受新事物、學習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對村的集體經濟建設漠不關心,積極性不高,存在嚴重的「等、要、靠」思想,這些錯誤認識嚴重製約了村集體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 2、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活力。一是盡管有些村的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制度上作了一些改進和完善,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制並未得到根本性的觸動,這種模糊的制度不僅制約了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同時也導致村民對村集體資產的好壞不關心;二是管理難度加大,不同程度出現集體資產流失現象,使部分幹部群眾對發展集體經濟喪失了信心。由於集體經濟在體制上存在先天不足,導致集體資產流失比較嚴重,同時村幹部領導水平低下,思想作風不正,素質不高,管理不善等原因挫傷了幹部群眾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積極性;三是財務管理制度形同虛設,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不高,而且往往只負責核算,不履行監督職能,村幹部的行為失去了監督。 3、村幹部思路不活躍,認識不足。有的村幹部只會怪沒有資源、沒有資金、沒有好政策,怨天尤人,只抱怨工作難做,幹部難當,他們對如何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思路未激活,「老辦法不能用,新辦法不會用」,在發展村集體經濟的激勵機制方面沒有形成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對發展集體經濟束手無策,領導無方,感到前途渺茫、日子難混。殊不知,任何一個地方都有優勢可找、都有潛力可挖。 二、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的對策與思考 1、理清思路,努力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一是大力開發集體資源。田地資源較豐富的村,須大力發展種、養殖業,引導農業規模經營,推動農業向規模化產業化方向發展,形成區域特色,提高農業效益;二是做好「以地生財,築巢引鳳」工作。通過招商引資,建工業園區,大力招商引資辦廠,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推進農村工業化;三是開展物業租賃等增加集體經濟收入。按照科學利用的原則,發展物業管理等有償服務業?熏對那些集體閑置的土地、漁塘、房產等實行租賃經營,積極實施項目開發,興辦各類集體經營項目,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搪下村樓宇經濟方面已經取得較好的經驗,他們充分發揮本村交通便捷,地理條件優越等優勢,積極探索集體經濟發展的新路子。集體經濟原來比較薄弱的村,駐村幹部和村兩委幹部一定要千方百計想辦法,切實把壯大村集體經濟,盡快脫貧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利用閑置的房屋、地皮,以集體所有的土地.房屋通過租賃、改造等形式,實行業主經營,集體一次性或分年度收取土地租金,盤活資產,提高利用率,增加集體收入. 2、大膽創新管理機制,形成良好發展局面。切實加強村級事務監督管理,把工作的側重點放在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上?熏嚴格村級各項管理制度,促進村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對一些發展項目、承包工程等重大事項,須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成立村民議事會,全體村民參加,使民主決策、民主管理真正落到實處,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制度,嚴防挪用集體資金,建立議事機制,提出並公開討論村事務,提交村黨支部研究決定,同時,監督村集體資產運營情況。大力宣傳新形勢下帶頭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先進典型,形成良好創業氛圍,共同營造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寬松環境,以項目促發展,培育、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3、選准村級領導班子和幹部,強化培訓提高。一是注重德才兼備和群眾公認的原則,真正選把有能力、有本事,會幹事,肯幹事,能幹成事的村幹部,二是注重優化班子結構,注重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努力形成合理的年齡、知識、優化村領導班子的群體結構,實現村領導班子的最優搭配,達到知識互補、性格相容,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水平和駕馭全局的能力。三是開展系統性培訓,培訓對象要覆蓋村幹部、村黨員和全體村民,並根據不同對象量身定製培訓內容,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培訓內容要涵蓋思想政治、政策法律、手藝技能等,並根據不同對象的需求確定內容,增強培訓的有效性。培訓主體可邀請黨政領導、農業部門的技術人員作培訓,地點可在村委會、田間地頭等,增強培訓的吸引力。 總之,村集體要「有錢辦事、有人管事、有章理事」,這是一個有機整體。只有解決了「有錢辦事」問題,才能調動幹部積極性,達到「有人管事」的要求;「有章理事」是制度保證,確保村集體經濟及各項工作健康發展,三者互為一體,缺一不可。其中,「有錢辦事」是實現「三個有」目標的前提和基礎。我們要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增強農村發展後勁,推動「三農」工作健康發展置於農村工作的首位,統一思想認識,增強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緊迫感和自覺性。
㈤ 個體工商戶,增值稅稅率3%,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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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增值個體經濟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1號),總結並加以解釋如下: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6%。
註:本條是對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規定。
①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②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和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屬於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適用稅率為增值稅基本稅率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9%。
註:本條是對交通運輸業服務的適用增值稅稅率的規定。
對遠洋運輸企業從事程租、期租業務,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從事濕租業務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運輸業服務征稅,適用稅率為10%。
㈥ 如何發展農村經濟
一、走區域經濟之路根據地域特點和需求,著力開發菜一產業或產品,努力形成「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區域經濟格局。二、走多種經營之路面向市場,立足優勢,大力發展豬、牛、羊、兔、雞、魚、果、葯、菜等多種經營骨幹品種,形成規模,提高產品商品率和市場佔有率。三、走高效農業之路加速農業科研成果轉化,推廣良種良法,促進農產品優質、高產、高效,提高農業生產經營效益。四、走庭院開發之路利用庭院,抓好小菜園、小果園、小魚池、小禽場、小作坊「五小」建設,大力發展庭院經濟。五、走加工增值之路圍繞農副產品資源、依託農村專業戶、私營企業和鄉鎮企業,搞好農副產品的系列開發和深加工、精加工、提高農產品效益。六、走產品運銷之路組建農民運銷隊伍,擴大糧食、畜禽、林果、葯材等大宗農產品的長途販運,促進產品銷售,提高經濟收入。七、走典型引導之路在農村大力扶持和培植各種致富典型,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引導農民走共同富裕道路。八、走發展交通之路通過改造主幹線路,新修經濟路,接通斷頭路,引導農民在路邊建房經商辦廠,從事二三產業,實現路通一段,致富一片。九、走勞務輸出之路組織農村富餘勞動力實行定量有序、批量轉移、增加農民收入。十、走股份合作之路把股份合作制引入鄉鎮企業和資源開發,促進資源、勞力、資金、技術的合理流動和配置,增加企業經營活力,提高經濟效益。]
㈦ 個體私營經濟的如何促進其發展
一、鼓勵私營企業做大、做強、做活。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許國有和外資企業進入的投資領域,一律對個體私營企業開放。按照「增加總量、擴大規模、鼓勵先進、淘汰落後」的要求,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競爭優勢的私營企業,通過兼並、重組等方式,組建跨行業、跨地區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支持服務業私營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要通過走訪、調研等多種方式,加強與個體私營企業的聯系,明確服務重點和方向。各地工商機關要充分發揮工商登記信息資源優勢,向社會發布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動態信息,對個體私營企業投資創業進行提示、預警,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確定有利的投資發展方向。
二、立足職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切實幫助個體私營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積極開展動產抵押、股權質押和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總結經驗,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利用抵押、質押擔保進行融資;允許股權出資,為個體私營企業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穩妥推動民間資本創辦小額貸款公司,為金融機構提供個體私營企業的工商注冊和抵押登記、出質登記信息查詢服務,支持建立面向個體私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
三、積極探索,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和進退自由的原則,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允許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配合有關部門,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資金互助、信用合作。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業開展經營和提供服務。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服務質量,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做好政策咨詢,嚴格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不收費的規定。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商標戰略,加強農副土特產品的商標注冊,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增強市場競爭力。實施合同幫農,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訂單農業」,減少農業生產風險。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多種形式技術合作促進產學研、農科教結合,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對農村經紀人開展經紀、合同、商標等業務培訓,指導農村經紀人提高經紀水平和服務技能,充分發揮其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農產品流通、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
四、發揮職能作用,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基礎上,大力推進全國各類市場主體工商登記管理信息動態資料庫建設。各地工商機關要積極開發面向社會公眾的信息查詢服務功能,努力推動與其他部門相關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互聯共享,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市場主體的基礎信息。要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鼓勵個體私營企業「守合同重信用」,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增強履行社會誠信責任的意識。
五、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對中小企業標准進行科學界定和細分。要結合修訂《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根據不同行業、不同規模個體私營企業的特點,研究制訂針對「微型企業」的扶持措施。鼓勵、引導經營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進一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要堅持「突出重點、區別對待、堵疏結合、分類規范」的方針,重在指導經營者合法開展經營活動。要充分發揮社區在安排臨時就業、規范攤販經營方面的積極作用。
六、多措並舉,大力推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要指導各級個私協會,積極組織各種形式的就業洽談會、招聘見面會,通過舉辦「自主創業我先行」全國高校大學畢業生創業系列報告會、召開創業帶就業動員會、舉辦座談會、街頭宣傳咨詢等形式現場解答疑問,通過先富帶後富、「一幫一」、「一帶一」等活動,積極幫助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要認真落實《「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引導優秀人才進入個體私營經濟領域發展。要認真貫徹促進就業優惠政策,鼓勵、引導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等自主創業,為其申請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提供免費的開業指導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咨詢服務。並嚴格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規定,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創業人員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七、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良好市場環境。加大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字型大小名稱、注冊商標和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維護個體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八、依法規范行政管理,提高監管執法水平,堅決制止「三亂」現象。加強行政指導,充分發揮行政執法「預防、警示、教育」的功能。對個體私營企業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當事人積極採取措施補救、沒有產生危害後果的,以教育整改為主,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對其經濟處罰。對於生產經營暫時出現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在年檢驗照等方面要予以支持。嚴禁利用年檢驗照進行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和搭車收費。
九、充分發揮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作用,努力為個體私營企業排憂解難。要圍繞「服務會員」的宗旨,通過維權保障、宣傳教育、培訓學習、經貿交流、公益活動等多種舉措開展服務,積極搭建個體私營經濟與政府溝通、了解供求信息、經營管理培訓、人才引進的平台。引導個體私營企業「愛國敬業、誠實勞動、依法經營、樂於奉獻」。
㈧ 南京市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促進私營個體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健康發展,保障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私營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制的私營企業以及民營科技企業等其他組織形式的私營企業。第三條私營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富民強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力量。
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與其他市場主體享有同等的待遇,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遵守誠實守信的商業道德,守法經營,依法納稅,公平競爭,接受行政機關依法進行的監督管理。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強產業引導,創造平等的市場准入條件和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各級人民政府和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私營個體經濟的宣傳,創造有利於私營個體經濟發展的良好社會輿論環境。第五條市政府成立發展私營個體經濟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綜合協調本市私營個體經濟工作。
工商、稅務、科技、人事、勞動、經濟、建設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對私營個體經濟的發展進行指導、服務和監督。第六條對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七條市、區、縣工商業聯合會和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民營科技企業協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以及其他社會團體應當為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提供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第二章 支持與鼓勵第八條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可以自主選擇經營的行業和項目,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核准登記,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說明理由,書面通知申請人。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專項審批、資質證書或者許可證的,有關部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不予辦理的,應當說明理由,書面通知申請人。
有關部門向社會承諾辦理有關於續的期限短於15個工作日的,按照承諾的期限辦理。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之外設置針對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的前置審批事項。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辦事制度,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在法律咨詢、產業政策、投資方向、科技信息、社會保險、安全生產、質量認證、環境保護、勞動人事等方面為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便利服務。第十一條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可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符合產業導向和規定條件的私營工業企業,可申報和安排國家、省、市的重點技改項目、重點技術創新項目、重大裝備國產化創新研製項目、科技攻關項目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並與其他性質企業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二)私營企業投資符合規定條件的工業新辦項目,以及列入《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國內投資項目,按照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三)私營企業開發新產品,屬於國家、省級新產品的,自鑒定投產之日起,按照規定享受財政補貼政策;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博士後科研創新中心的,享受相應的財政資金支持;
(四)私營企業用於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費用,以及為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而購置的測試儀器和關鍵設備費用,在規定數額以內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以按照實際發生額計入成本在稅前扣除;
(五)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民營科技企業,其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增長達到規定比例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以按規定比例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的民營科技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分別享受相應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減免的有關政策;
(六)新辦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信息、技術服務業的私營企業,經稅務機關批准,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的有關政策;
(七)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停止徵收企業所得稅,技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八)安置城鎮待業、失業人員、下崗職工和殘疾人達到國家規定比例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九)其他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可以享受的優惠政策。
㈨ 個體工商戶增值稅怎麼申報
法律分析:第一步、遠程抄報稅
如果有稅控開票系統,對已開具的發票信息完成遠程抄報稅,否則跳過此步驟直接申報。
方法1: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網上完成「抄報稅」操作。推薦
方法2:攜帶稅控盤或金稅盤到所屬辦稅服務廳自助機辦理。
第二步、增值稅納稅申報
(1)安裝北京國稅辦稅軟體。
(2)使用免費「北京法人一證通證書」登錄系統。
也可以使用原北京國稅安全證書(未到期)和密碼方式登錄最新營改增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流程文章最新營改增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流程出自,轉載請保留此鏈接!。
(3)填報報表
在辦稅軟體的「業務」模塊進入[納稅申報],滑鼠點擊「增值稅申報」業務填報申報表。
按照「填寫順序」依次填寫申報表,填寫完成後「填寫要求」為必填的報表「填報狀態」為「填寫完畢」、選填報表(根據業務實際填寫)「填報狀態」為「未填寫」或「填寫完畢」時,滑鼠點「上傳報表」,申報表顯示「等待稅務機關受理」狀態。
約3分鍾後滑鼠點「受理結果」按鈕,查看稅務機關受理結果。
(4)繳納稅款
已簽署「稅庫銀聯網四方協議」的可以網上繳納稅款,否則到開戶銀行繳納稅款。
申報成功且簽訂四方協議的,網上扣款只允許操作一次請確保協議銀行帳戶余額充足,點「扣款」按鈕進行網上扣款。
申報成功但未簽訂四方協議的,點「扣款」按鈕列印「銀行端繳款憑證」到開戶行繳納稅款。
申報失敗的,根據提示的失敗原因修改申報數據,再次「提交申報」。
第三步、其他稅費申報
填報辦稅軟體中分配的其他應申報稅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㈩ 個體工商戶怎麼做財務分析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1997]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通知略)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個體工商戶的稅收管理,促進個體工商戶加強經濟核算,使個體經濟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務院關於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強化查賬徵收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並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建立、使用、保管賬簿和憑證,但依法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准可以不設置賬簿或者暫緩建賬的個體工商戶除外。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設置復式賬:
(一)2人(含2人)以上合夥經營且注冊資金達到10萬元以上的;
(二)請幫工5人(含5人)以上的;
(三)從事應稅勞務月營業額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銷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
(四)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建立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等,進行財務會計核算,如實記載財務收支情況;成本、費用列支及其他財務核算規定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執行。
第四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設置簡易賬:
(一)請幫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
(二)從事應稅勞務月營業額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銷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
(三)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建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建立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應建立經營收入賬、經營費用賬、商品(材料)購進賬、庫存商品(材料)盤點表、利潤表,以收支方式記錄、反映生產經營情況並進行簡易會計核算。
第五條 依法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准可以不設置賬簿或暫不建賬的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商品進銷存登記簿等。
第六條 復式賬簿中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總分類賬必須使用訂本式,其他賬簿可根據業務的實際發生情況選用活頁賬簿。簡易賬簿均應採用訂本式。
第七條 建立復式賬和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應向主管稅務機關購領統一格式的賬簿、憑證;設立賬戶、啟用賬簿時應事先送主管稅務機關審驗蓋章。
第八條 建賬戶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規定辦理賬務,不得塗改、撕毀、挖補。
第九條 賬簿和憑證(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要按發生的時間先後順序填寫、裝訂或粘貼。
第十條 建賬戶對各種賬簿、憑證、表格必須保存10年以上,銷毀時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驗,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准。
第十一條 建立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按規定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月度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6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報出。
第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可委託經稅務機關認可的稅務代理等社會中介機構及其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代辦有關建賬事宜。聘請財會人員建賬應填報《個體工商戶聘請財會人員代為建賬申請審批表》,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實施。
稅務機關應加強對代理建賬人員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培訓考試,合格者准予代理建賬記賬;對在代理建賬記賬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或者考試不合格的,取消其代理建賬記賬資格,不準代辦賬務。
第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經稅務機關批准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使用稅控收款機的,其機內賬可視為經營收入賬。
第十四條 稅務機關對建賬戶實行查賬徵收方式徵收稅款。建賬初期,也可實行查賬徵收與定期定額徵收相結合的徵收方式徵收稅款。
第十五條 個體工商戶依照本辦法應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或者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成本、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徵收的,稅務機關有權根據當地同行業同等規模其他納稅人的納稅水平按月從高核定其應納稅額,並可依照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
第十六條 以建賬戶流轉稅徵收權的歸屬劃分建賬管轄權,即:以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為主的業戶,由國家稅務局負責督促建賬和管理;以繳納營業稅為主的業戶,由地方稅務局負責督促建賬和管理。
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未按本辦法建賬或者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按建賬管轄權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依照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八條 個體工商戶建賬工作中所涉及的有關賬簿、憑證、表格,有統一規定的,按統一規定辦理;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統一設計、印製和管理。
第十九條 現行稅收征管中按定期定額徵收稅款的私營企業、各類名為國有或集體實為個體或私營的企業、個人承包或租賃的企業,應按《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其他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設置賬簿,建立復式賬,進行財務會計核算。稅務機關對其不得再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徵收稅款。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解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第十六條 以建賬戶流轉稅徵收權的歸屬劃分建賬管轄權,即:以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為主的業戶,由國家稅務局負責督促建賬和管理;以繳納營業稅為主的業戶,由地方稅務局負責督促建賬和管理。還要繳個人所得稅,在地稅局繳納。
和工業企業不同,企業要交企業所得稅,而個體工商戶不交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