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仲裁的申請方式
法律分析:申請方式一般分為口頭申請和書面申請。建議採用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具體信息;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貳』 申請經濟仲裁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1、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2、約定的仲裁事項沒有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3、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四條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有仲裁協議;(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叄』 申請經濟仲裁應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經濟仲裁的法定條件:
1、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
2、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3、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經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當事人。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第二十四條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經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肆』 經濟仲裁的申請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請方式一般分為口頭申請和書面申請。建議採用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其中,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2)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伍』 申請經濟仲裁的方式有哪些
經濟仲裁的申請方式有: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第二十三條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陸』 申請經濟仲裁要滿足哪些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經濟仲裁的條件有:
1、有仲裁協議。
2、仲裁事項屬於受訴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3、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柒』 經濟仲裁可以適用哪些領域
1、涉外經濟仲裁,主要處理國際貿易中帶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爭議。
2、國內經濟仲裁。專門解決業主與僱傭者,承包人與發包人、專職開業醫生與病人之間有勞資關系,權利、利益等的爭議。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捌』 申請經濟仲裁的步驟怎麼走
法律分析:申請經濟仲裁的步驟: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第二十四條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 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並將仲裁申請書副本和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第三十九條 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
『玖』 申請經濟仲裁需要經過什麼步驟
法律分析:申請經濟仲裁的步驟: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條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拾』 經濟合同仲裁需要什麼材料
經濟仲裁需要的手續及材料有:1、仲裁申請書(標的金額50萬以下提交三份,標的金額50萬以上提交五份)。2、仲裁協議(提交一份)。3、當事人身份證明(提交一份)。4、代理人授權委託書(提交一份)。5、證據材料及證據清單(標的金額50萬以下提交三份,標的金額50萬以上提交五份)。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