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購買經濟適用房有發票嗎,找誰開
有的,開發商應該提供發票,可要求開發商提供經適房的發票票據。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勞務或接受勞務、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所提供給對方的收付款的書面證明,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發票是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原始證明。由於發票上載明的經濟事項較為完整,既有填制單位印章,又有經辦人簽章,還有監制機關、字軌號碼、發票代碼等,具有法律證明效力。它為工商部門檢查經濟合同,處理合同糾紛,法院裁定民事訴訟,消費者向銷貨方要求調換、退貨、修理商品,公安機關核發車船牌照,保險公司理賠等,提供了重要依據。所以消費者個人養成主動索取發票的習慣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障。
⑵ 烏魯木齊市經濟適用房申請標准
申請烏魯木齊經濟適用房需要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戶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購房者必須提供的資料:
1、購房合同(買賣過程中必須簽訂);
2、購房發票(收房時,房屋測繪部門測出實際測量面積之後,開發商必須出具);
3、買受人身份證明;
4、完稅憑證(已交契稅憑證)(辦理房產證時交納);
5、物業維修基金繳交憑證(辦理入住手續時交納);
6、其他所需證件。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其實我們向政府申請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其產權是有限的,為部分產權。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在進行權屬登記的時候,房產證上註明的是「經濟適用房」字樣。
一般經濟適用房的部分產權表現為:
1、經濟適用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藉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
2、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不可以上市交易。
拓展資料:經濟適用房有房產證嗎?
經濟適用房是有產權證的,但是一般在五年以後才能獲得經濟適用房的產權證。通常經濟適用房的產權性質會寫上經濟適用房。通常經濟適用房在五年之後才能進行上市交易,因為經濟適用房屬於有限產權。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⑶ 經濟適用房有沒有房產證
經濟適用房是有房產證的,但是不能轉化為商品房房產證,經濟適用房滿五年以後可以交易,但是需要繳納額外的費用。經濟適用房上市銷售後,辦理房產證程序與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條件是:開發商必須提供的資料:1、項目五證齊全(正式發售之前必須具備);2、竣工之後順利通過測繪部門的審查(工程竣工之後);3、未抵押證明(辦理房產證時必須出具);4、未司法限制證明(辦理房產證時必須出具)。購房者必須提供的資料:1、購房合同(買賣過程中必須簽訂);2、購房發票(收房時,房屋測繪部門測出實際測量面積之後,開發商必須出具);3、買受人身份證明;4、完稅憑證(已交契稅憑證)(辦理房產證時交納);5、物業維修基金繳交憑證(辦理入住手續時交納);6、其他所需證件。經濟適用房如名字所言,經濟適用的,要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才拿得到,有房產證和土地證(性質是:劃撥,商品房的土地性質為:轉讓)。土地性質決定了經適房與商品房的享受權利不一樣。以後拆遷只會得到適當的補償。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⑷ 經濟適用房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辦房產證需要材料: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4.完稅憑證。5.購房人已婚: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婚姻證明原件、復印件;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購房人單身: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復印件;單身聲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⑸ 購買經濟適用房有發票嗎,找誰開
摘要 房地產管理局有規定,經濟適用房沒有購房發票,只有房產證,住戶如果需要票據,可以開購房收據。
⑹ 貸款買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出示全額發票是什麼
貸款買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出示全額發票是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6)經濟適用房都有哪些購房發票擴展閱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提取類型
1、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2、部分提取
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為賬戶總金額減10元。
3、銷戶提取
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⑺ 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辦理又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辦理需要准備的材料有以下: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⑴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⑵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⑻ 經濟適用房房產證
經濟適用房房產證辦理流程:
第一步: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需要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後,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付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
第二步:發展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貸款銀行:信貸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
第四步: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並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第五步: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第六步:通知發展商領回借款合同並由發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行。
第七步: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保險單。
第八步:貸款行信貸員將貸款檔案歸檔。
以上流程僅供參考,具體您也可以咨詢您所要購買的項目。
目前各家銀行實行的利率不盡相同,建議您咨詢一下辦理房貸業務的銀行方面。
房產證辦理,可以由開發商統一辦理,也可以由業主個人辦理,主要是看您與開發商對於相關事宜是否有合同約定,如果有即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需要與開發商協議。
經濟適用房上市銷售後,辦理房產證程序與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條件是:開發商必須提供的資料:
1、項目五證齊全(正式發售之前必須具備)
2、竣工之後順利通過測繪部門的審查(工程竣工之後)
3、未抵押證明(辦理房產證時必須出具)
4、未司法限制證明(辦理房產證時必須出具)。
購房者必須提供的資料:
1、購房合同(買賣過程中必須簽訂)
2、購房發票(收房時,房屋測繪部門測出實際測量面積之後,開發商必須出具)
3、買受人身份證明
4、完稅憑證(已交契稅憑證)(辦理房產證時交納)。
5、物業維修基金繳交憑證(辦理入住手續時交納)。
6、其他所需證件。以上條件缺一無不辦理房產證。您要確定項目是否證件齊全,以及符合上述的這些條件。
如果是由業主自己辦理房產證,也需得到開發商的配合,其房產證辦理程序如下:
1、企業持應提交的證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領房產證的申請。
2、初審:辦證員對申請和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馬上受理並開具收件回執,約定現場查丈時間。
3、查丈:辦證員在預定的時間內到現場實地查丈,確定房屋的位置、結構、面積,繪制平面簡圖並註明尺寸和四鄰牆界。
4、審批:依據申請資料和查丈結果,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給予審批,確定房屋產權。
5、交費:申領房產證的產權人按規定交納辦證費。
6、發證:房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房屋產權人到房管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⑼ 南京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必須有二套房
南京有朋友想將自己名下的經適房出售,但過戶前需有二套房,這是真的嗎?
南京經濟適用房上市最基本條件:
1、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是以購房發票(雨花和棲霞個別小區以購房收據)滿5年時間為准;
2、經濟適用房產權人和家庭共同申請人必須有第二套家庭人均滿17平方產權住房;
3、經濟適用房產權人和共同申請人必須到場簽字確認(離婚的一方也需到場)上市交易的費用。
看樣子是真的了,那麼,如果這些條件都滿足了,經適房上市交易還有哪些費用和材料呢?
經濟適用房買賣需要交納的費用
第一部分:在交易過程中:
1、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減半即按2%收取;
2、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買賣交易的手續費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5%;
4、公共維修基金:房價款的2%。
第二部分:在申辦產權過程中:
1、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3、印花稅:每件5元 如買方通過銀行貸款付款的,需支付的費用除利用公積金貸款不須支付評估費用外,其它與上述商品房所交費用一致。 物業管理費按《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試行)》(京價房字〔2000〕第163號)由物業管理公司統一收取。
第三部分:政府差價收益金
國有土地拆遷補償取得的經濟適用房和低收入申購來的經濟適用房都需要繳納政府差價收益金。
差價收益金的計算公式為:[本次轉讓核定的契稅計稅額-(原購房繳納契稅計稅金額+原契稅實繳額)]×50%。
一般情況下,是否需要繳納政府差價收益金會在南京市經濟適用房上市確認書上註明。如需要繳納政府差價收益金,收益金部分必須在過戶當日需房產局資金託管。
經濟適用房買賣需要交納的材料
經適房上市交易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產權人及隱形共有人帶上房產證、土地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購房發票、契稅完稅單、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拆遷協議、二套房產權證(二居證明可以是產權人或者是配偶、子女的產權房、公房租賃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契約正本、購房發票完稅發票、二居證明上的人均面積必須要達到家庭人口滿17平方以上),買方身份證原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6-0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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