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經濟特區的問題
中國經濟特區是指國家設立的特定的經濟區域,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管理體制,建設上以吸收利用外資為主,經濟所有制實行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導的多元化結構;經濟活動在國家宏觀經濟指導調控下,以市場調節為主;對外商投資予以優惠和方便;特區擁有較大的經濟管理許可權。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
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議,批准海南島為海南經濟特區。
沿海經濟開放區
從1985年,中國決定在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門、漳州、泉州三角洲地區開辟沿海經濟開放區以來,到目前,沿海開放地區已經包含40個省轄市、215個縣。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一樣,是中國發展對外經濟貿易的橋梁和"窗口",出口創匯的基地。開放區的目的是吸收國外資金和技術,借鑒吸收國外現代化的經營管理經驗,推動地區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
我國對外開放新格局形成的過程,可以分為四個步驟。
第一步是創辦經濟特區。1979年7月,黨中央、國務院根據廣東、福建兩省靠近港澳,僑胞眾多,資源豐富,便於吸引外資等有利條件,決定對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給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權,使之發揮優越條件,抓緊當時有利的國際形勢,先走一步,把經濟盡快搞上去。1980年5月,中央確定在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廈門市各劃出一定范圍的區域,試辦經濟特區。1983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加快海南島開發建設問題討論紀要》,決定對海南島也實行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1988年4月的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正式通過了建立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兩項決定,海南島成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創辦經濟特區邁出了我國對外開放的第一步。鄧小平評價經濟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第51—52頁。)
第二步是開放沿海港口城市。1984年5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決定全部開放中國沿海港口城市,從北到南包括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和北海共14個大中港口城市。1990年4月,在鄧小平倡議下,黨中央、國務院正式公布了開發開放浦東的重大決策,要把浦東建設成為「21世紀現代化上海的象徵」,把上海建設成為國際金融、貿易、經濟中心。沿海開放城市是國內經濟與世界經濟的結合部,是對外開展經濟貿易活動和對內進行經濟協作兩個輻射扇面的交點,它直接影響全國改革開放形勢的發展。
第三步是建立沿海經濟開放區。1985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了《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座談會紀要》,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區劃為沿海經濟開發區,並指出這是我國實施對內搞活經濟、對外實行開放的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布局。1988年初,中央又決定將遼東半島和山東半島全部對外開放,同已經開放的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等連成一片,形成環渤海開放區。中央還提出在這些經濟開放區形成貿——工——農一體化的生產結構。
第四步是開放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我國對外開放的步伐逐步由沿海向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延伸。1992年6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開放長江沿岸的蕪湖、九江、岳陽、武漢和重慶5個城市。沿江開放對於帶動整個長江流域地區經濟的迅速發展,對於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的形成起了巨大推動作用。不久。黨中央、國務院又批准了合肥、南昌、長沙、成都、鄭州、太原、西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貴陽、昆明、南寧、哈爾濱、長春、呼和浩特共17個省會為內陸開放城市。同時,我國還逐步開放內陸邊境的沿邊城市,從東北、西北到西南地區,有黑河、綏份河、琿春、滿洲里、二連浩特、伊寧、博樂、塔城、普蘭、樟木、瑞麗、畹町、河口、憑祥、東興等。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的開放,是我國的對外開放邁出的第四步。
到1993年,經過10多年的對外開放的實踐,不斷總結經驗和完善政策,我國的對外開放由南到北、由東到西層層推進,基本上形成了「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這樣一個寬領域、多層次、有重點、點線面結合的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至此,我國的對外開放城市已遍布全國所有省區,我國真正進入了改革開放新時代。
㈡ 經濟特區具有什麼優勢
中國經濟特區是指國家設立的特定的經濟區域,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管理體制,建設上以吸收利用外資為主,經濟所有制實行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導的多元化結構;經濟活動在國家宏觀經濟指導調控下,以市場調節為主;對外商投資予以優惠和方便;特區擁有較大的經濟管理許可權。
㈢ 經濟特區的特指什麼
指它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靈活的經濟措施和特殊的經濟管理體制。如減免關稅等經濟上的優惠待遇,提供理想的投資環境和組織完善的領導管理體制,以及增加外資投入和外匯收益,藉此促進該國家的經濟發展。
經濟特區(英語:Special Economic Zone,簡稱SEZ),是指一種地理學概念,主要由國家政府為了吸引外資或國際跨國企業入駐而設立法律比本國更為寬松或具有優惠條件經濟發展的區域,除有省級經濟決策權外,還可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採取更為開放的政策。
(3)經濟特區以吸收和利用什麼為主擴展閱讀:
國家的經濟特區有: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實際上現在各個省、各個市都還有自己的開發區之類的實行特殊經濟政策的區域,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經濟特區,只不過沒有正式的國家級名義而已。
我國經濟特區的主要特點
1、特區經濟發展的資金以利用外資為主;
2、特區經濟活動以市場調節為主;
3、對前來投資的客商給予特殊優惠和便利;
4、國家給特區較多經濟自主權。
㈣ 特區經濟主要實行什麼條件
經濟特區是在國內劃定一定范圍,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採取較國內其它地區更加開放和靈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區。在我國,是中國政府允許外國企業或個人以及華僑、港澳同胞進行投資活動並實行特殊政策的地區。在經濟特區內,對國外投資者在企業設備、原材料、元器件的進口和產品出口,公司所得稅稅率和減免,外匯結算和利潤的匯出,土地使用,外商及其家屬隨員的居留和出入境手續等方面提供優惠條件。
從特徵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吸引外部資金、特別是外國資金進行開發建設的特殊經濟區域;從功能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窗口、排頭兵和試驗場。這既是對經濟特區特殊政策、特殊體制、特殊發展道路的概括和總結,也是對經濟特區承擔的歷史使命和實際作用的概括和總結。
主要特點
1.特區經濟發展的資金以利用外資為主;
2.特區經濟活動以市場調節為主;
3.對前來投資的客商給予特殊優惠和便利;
4.國家給特區較多經濟自主權。
提出
「經濟特區」一詞,1979年由中國首先提出,並在深圳加以實施。按其實質,經濟特區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主要形式之一。以減免關稅等優惠措施為手段,通過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鼓勵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以達促進特區所在國經濟技術發展的目的。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靈活的經濟措施和特殊的經濟管理體制,並堅持以外向型經濟為發展目標。
特區的經濟基本特徵
建設資金以外資為主。
經濟結構以「三資」(外資、僑資、港澳資)企業為主。
產品以外銷為主。
其經濟運行機制是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的市場調節為主。
特區經濟以發展工業為主、實行工貿結合,並相應發展旅遊、房地產、金融、飲食服務等第三產業。
中國經濟特區的主要經濟成分
社會主義國營經濟
社會主義集體經濟
外商獨資經濟
中外合資與合作經濟
個體經濟
此外,還有「三來一補」(即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企業。其中「三資」企業和「三來一補」是中國特區利用外資的主要方式。
㈤ 為什麼興建經濟特區是我國對外開放正確的重大決策
1980年設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1988年設立海南經濟特區。國際給予特區較大的經濟管理許可權;特區建設以吸收和利用外資為主,實行以社會注意公有制經濟為主導的多元化經濟所有制形式,經濟活動以市場調節為主,對外商投資給予優惠和方便。特區是發展外向型經濟的排頭兵和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試驗田。特區外向型經濟的建立與發展,對沿海地區實行外向型經濟戰略具有探索和示範的作用。特區的改革,為全國提供了寶貴經驗。
㈥ 經濟特區有什麼優勢
1、特區企業減稅。特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和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濟的外國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特區銀行減免稅。特區內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金融機構,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經營期10年以上,減按15%徵收所得稅;並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稅,第二年和第三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3、老市區特定企業減稅。在特區內的老市區,設立從事技術、知識密集項目;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回收期長的項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設項目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徵收所得稅。
拓展資料:
從特徵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吸引外部資金、特別是外國資金進行開發建設的特殊經濟區域;從功能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窗口、排頭兵和試驗場。這既是對經濟特區特殊政策、特殊體制、特殊發展道路的概括和總結,也是對經濟特區承擔的歷史使命和實際作用的概括和總結。 經濟特區的目的和作用可以概括為:(1)擴大本國的對外貿易;(2)引進更多的國外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3)增加就業機會,擴大社會就業;(4)加快特定地區經濟發展與經濟開發的速度,形成新的產業結構和社會經濟結構,對全國(地區)經濟發展形成吸納和輻射作用(5)獲得更多的土地出售、出讓和出租收益。
中外經濟特區都具有下列特點: 經濟特區 ①在國內劃出一定地區,一般選擇在港口附近、交通方便的地方,以經濟特區
有利於貨物流轉,節省費用,降低成本; ②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推行開放政策,並採用減免關稅辦法,吸引外資; ③為外商創造方便安全的投資環境(見國際投資法),訂立優惠條例和保障制度; ④產品以外銷為主; ⑤集中管理,特區行政管理機構有權制定因地因時制宜的特區管理條例; ⑥區內企業享有相當的自主權。我找的別人的
特區發展:
制度兼容、演進與經濟績效
正式制度的目標取向與組織中個人的利益偏好是否一致決定了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兼容,兩者的兼容與否決定了組織和經濟運行的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大小最終決定了經濟績效的影響,主要通過激勵。
中國經濟特區是指國家設立的特定的經濟區域,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管理體制,建設上以吸收利用外資為主,經濟所有制實行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導的多元化結構;經濟活動在國家宏觀經濟指導調控下,以市場調節為主;對外商投資予以優惠和方便;特區擁有較大的經濟管理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