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主要有哪些
經濟責任審計以促進領導幹部推動本地區、本部門(系統)、本單位科學發展為目標,以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為重點,以領導幹部任職期間本地區、本部門(系統)、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為基礎,嚴格依法界定審計內容。 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本地區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政府債務的舉借、管理和使用情況; (四)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重要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 (五)對直接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情況。 黨政工作部門、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本部門(系統)、本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二)重要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 (三)重要經濟事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四)對下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情況。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 本企業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二) 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三) 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經濟管理和監督職責情況。 此外,在審計以上主要內容時,還應當關注領導幹部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情況;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與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遵守有關廉潔從政(從業)規定情況等。
2. 什麼是社會審計組織
社會審計組織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或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注冊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事務所。
社會審計組織的工作內容,取決於社會需求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包括法定審計業務和會計咨詢、會計服務兩大部分。
一、法定審計業務
法定審計業務,是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託,對委託人包括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編制的會計報表或特定的事項進行審計鑒證,並發表審計意見。社會審計的法定審計業務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二、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
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是社會審計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隨著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企業投資主體日趨多元化,各種所有制通過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租賃、拍賣等形式,相互交融滲透;融資渠道多樣化,新的金融工具廣泛應用,既增強了企業融資的靈活性,又增大了金融風險;企業組織形式集團化、國際化,要求企業不斷更新經營觀念,採用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這些變化和發展促使企業利用社會中介組織全方位的服務,為其在激烈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出謀劃策。這無疑為社會審計拓展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提供了客觀基礎。事務所可以憑借人才、信息優勢,利用新的專業技術和服務手段,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需求。
一般來說,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包括以下內容:資產評估,納稅計劃和代理申報,工程預(決)算編制和審核,代理記帳,會計制度設計,會計電算化系統開發,常年會計、審計、稅務和管理咨詢顧問,協助擬定合同、章程、協議等,經濟案件會計鑒定,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和評價,以及人力資源開發等。
3. 請問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包括的內容:
一、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同外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實施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僅限於對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各部門、各單位財政
財務收支進行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審計。由於各部門、各單位的資金來源狀況及資產、負債管理情況不盡相同,內部審計的重點也各不相同。對有國家財政資金介入的部門、單位,不僅要審查其自身財務狀況,還須重點檢查財政資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向。�
1.行政單位的內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是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黨
派、社會團體及其在境外的派出機構的行政經費、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
2.事業單位的內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是各項事業經費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包括用於科學、
教育、文化、衛生、廣播影視、地震、體育、民政、外交及農業、工業、交通、郵電通訊、商業貿易、工商行政、商品檢驗等各項事業發展的經費。這里,既包括財政預算撥款的審查,也包括財政預算外安排的各項資金、事業周轉金和事業性收費的審查。�
3.企業單位(包括金融企業)的內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重點是其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
審查的主要內容:企業制定的各項制度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企業一定時期內擁有的資產、承擔的債務、經營成果及其分配情況的真實、合法性;企業佔有的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況。�
二、經濟效益審計�
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是內部審計的基礎,經濟效益審計則是內部審計發展到現階段的特殊內容。而且,隨著
市場經濟競爭的加劇,質量和效益已成為每個企業發展的直接決定力;通過內部審計找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以提高經濟效益,也成為企業管理者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主要目的。內部審計人員在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進行效益審計,有許多方便之處:一是熟悉本單位情況,可以有針對性地做深入細致的調查工作;二是有足夠的時間深入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及時取得有關資料和信息;三是內部審計的相對獨立地位,有利於提供客觀、真實、可靠的信息,更好地為改善本部門或本單位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1.行政單位內部審計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是結合行政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查,通過
對行政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和分析,促使行政單位節約開支,提高行政經費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同時也促進行政單位的廉政建設。�
2.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是結合事業經費籌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財政財務收支活
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查,通過對事業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和分析,促進有關事業單位加強事業經費的管理,提高事業經費的使用效益。�
3.企業單位(包括金融企業)內部審計所進行的經濟效益審計,主要從改進生產經營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兩
個方面入手。一方面,內部審計通過對企業供、產、銷各環節,人、財、物各要素的檢查、分析,提出建設性意見,可以幫助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人制定改進生產經營的措施,提高經濟效益;另一方面,內部審計通過評價本部門、本單位的內部控制,發現管理缺陷,提出管理建議等手段,可以幫助本部門、本單位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
三、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人員依法對經濟責任人所承擔的經濟責任的執行情況進行的審查。內部審計人員進
行的經濟責任審計,是結合日常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及經濟效益審計進行的,一般側重於經營責任目標的審計;並通過審計資料和信息的積累,為離任責任審計服務。內部審計人員在執行經營責任目標審計時,首先通過分析企業盈虧指標、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業務經營指標和企業職工收入分配指標及各項指標的影響因素,確定審查的重點;然後再抓住幾個關鍵的指標,進行局部審查以便及時找出錯誤所在,糾正偏差,改進提高,最終促進任期經營目標的實現。
4. 什麼是社會效益審計,主要內容是什麼
社會效益審計的主要內容
1.對社區、社會福利和公益事業的投入。這是指企業以其所在社區或者所在社區的居民為相對方所應履行的責任。包括為社區規劃、經濟發展、公共交通、醫療保健服務、市政建設以及游樂設施等方面提供人財物的支持與幫助;對科學研究、文化、教育、體育、衛生以及慈善事業的捐贈;考慮弱勢群體的利益、關注犯罪或公共安全等。從社會效益的量化考核上來看可以通過企業捐贈次數、捐贈總額、捐贈總額占利潤比、企業形象綜合指數、聲譽評分、居民滿意度、環境擾民投訴次數等方面來衡量。
2.對外部利益相關者的責任。這是指企業應尊重銀行及其它債權人、消費者、供應商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利;應與利益相關者積極合作,共同推動公司持續、健康地發展;應為維護利益相關者的權益提供必要的條件,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利益相關者應有機會和途徑獲得賠償。在評價上可以採用調查問卷的方法,獲取相關資料,在匯總分析的基礎上作出客觀評價。
3.對政府的責任。企業經營目標的確定以及生產經營活動的開展,不僅有著微觀與宏觀協調發展的統一,而且在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建設與發展中,有著與國家和社會整體利益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系。企業對政府的責任包含對國家宏觀政策方針、法律政策的遵守,繳納各項稅款及附加等社會義務的承擔,企業經營與宏觀管理的關系等。除此,在考核企業社會效益時,還應站在全局的角度,考慮企業的運作對增強國家和地區實力,提高國家和地區威望的影響等。定量化的指標可以採用產品配套國內采購總額、技術研發投入總額、社會貢獻率、企業違法違規的罰款額、企業接受國家審計的違紀額等。定性方面應對企業的經營活動與國家宏觀方針政策的符合與否作出認定。
4.對消費者的責任。企業應提供令顧客滿意的產品或服務,這涉及到企業和顧客之間的關系,即產品或服務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這方面的責任主要包括企業有責任誠實、完整地通知消費者有關產品和服務的構成、目的和使用方法,也就是提供產品和服務真實信息;有責任不歪曲或隱瞞有關產品或服務的可能妨礙消費者自由選擇的信息;有責任不採用恐嚇或壓迫或其他限制理性選擇的方式來強迫消費者購買和選擇產品,或是在消費者購買和選擇產品時獲取不正當的優勢,保障消費者自主選擇權;保障消費者求償權的責任。在評價上可以採用顧客滿意度、顧客忠誠度、保修期、貨物或服務交付時間、退貨或調換率、客戶投訴率、客戶投訴處理時間等指標。
5.廣告宣傳責任。廣告是對消費者進行產品知識宣傳和教育。對於消費者,從法律和倫理上講,廣告是否具有社會責任在於廣告宣傳是否具有欺騙性,是否對消費者造成了心理或生理層面上的傷害。也就是說有社會責任的廣告宣傳必須說實話,不能誤導消費者;廣告宣傳必須有證據支持,尤其是對有關健康、安全或功效方面的宣傳,上述證據類型還必須依據產品、宣傳內容和專家意見而定;銷售人員還應對他們所做的有關產品和服務的陳述負責;廣告還必須視道德、價值觀和社會標准而定。
6.產品安全責任。這是指企業有責任採取適當關注的理念,防止產品在其設計、生產或合理使用中對消費者造成任何可以預見的傷害或不幸。也就是指產品必須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安全性,主要體現在產品質量方面的問題,例如,產品的使用效能、產品的耐用年限、以及產品的安全性。
7.債務責任。這主要包括二方面的內容。其一企業應向銀行及其它債權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其對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作出判斷和進行決策。其二企業在任何情況下對任一債權人都應合法、善意、無過失地為交易行為切實履行依法簽訂的合同。
8.員工責任。員工是企業內部利益相關者,企業在人力資源方面的活動不僅可以帶來自身經濟效益的提高,而且還會由於人的素質和生活條件的改善而間接對企業和社會發展做出貢獻。企業對員工的責任主要體現在:就業。企業應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特別是對失業者、婦女、殘疾人等就業方面提供便利;員工工資、保險與福利。主要包括勞動報酬的獲得、休息休假權、職工福利改進、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金及工傷保險費等;員工溝通。員工與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人員溝通和交流的渠道和方式,員工對公司經營、財務狀況以及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決策的影響力;員工的健康和安全。主要包括衛生保障、勞動保護、企業環境美化等;員工的職業發展。主要包括職業技能培訓、職務輪換、組織和開發人才等。在對企業履行員工責任的評價中,可以考慮就業人數、全員勞動生產率、人力資源投資額、人力資源投資收益率、人均月工作時長、人均收入、員工收入增長與企業利潤增長比、參加社會保險員工比重、人均保險繳納額、年人均帶薪休假天數、員工接受在崗培訓時長等指標。
9.環境責任。企業的環境責任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也是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做到人與自然和諧的必由之路。《審計署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指出國家審計要以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為目標,維護資源環境安全,發揮審計在促進節能減排措施落實以及在資源管理與環境保護中的積極作用。主要考慮的內容有:企業對土地、礦產、森林、海洋等重要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情況,是否存在企業追求經濟利益而破壞浪費資源,導致國有資源收益流失、危害資源安全等問題;企業減少稀有資源耗用方面的情況;企業環保資金投入、管理、使用情況和環保政策落實、環保目標實現情況;企業執行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及採取具體措施情況;企業對生態環境治理提供的服務和捐贈等。具體指標可以參考環保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企業的排污情況、環境污染治理投入額、環保產品率、污染物消減率、溫室氣體排放物消減率等。
10.能源責任。企業作為自然能源的主要消費者,其生產發展的無限性和自然資源的有限性構成了不可避免的矛盾。節約資源,已成為全球共同的目標,為了實現資源的有效節約,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企業不但要在生產經營中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節約能源,而且在向社會提供商品和勞務時,也要體現高效用能和節約用能,使企業承擔合理利用和保護自然能源的社會責任。定量上可以對企業綜合能耗、企業人均耗能量、生產過程資源利用率、清潔能源使用率等指標進行比較分析。
5. 什麼是社會審計
社會審計的定義:也稱注冊會計師審計或獨立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託、獨立執業、有償為社會提供專業服務的活動。社會審計的產生源於財產所有權和管理權的分離。社會審計制度的確立是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對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根據《公司法》的要求,目前中國上千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及中期財務報告都必須由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並公告。會計師事務所與注冊會計師成為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一支重要力量,社會審計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
社會審計的作用:
有利於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護社會公共利益
有利於促使政府轉變職能
有利於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完善
有利於吸引外資,促進對外經濟的發展
社會審計的法定業務:
會計報表審計,是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託,按照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目的是對被審計單位編制的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發表審計意見。
企業資本驗證,簡稱驗資,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託,按照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的實收資本及其相關的資產、負債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驗。
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企業合並、分立或清算時,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合並、分立、清算會計報表。
社會審計的基本准則:
獨立審計准則
職業道德基本准則
質量控制基本准則
職業後續教育基本准則
6.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和破產經濟責任審計,按照審計的內容,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分為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和破產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就是對經濟責任人完成其承擔的承包目標、租賃目標、任期目標等目標責任情況進行的審計。2.事前經濟責任審計、事中經濟責任審計和事後經濟責任審計,按照審計時間的不同,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分為事前經濟責任審計、事中經濟責任審計和事後經濟責任審計。3.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按照被審計單位性質的不同,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分為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一;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託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准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二;審計作為一種監督機制,其實踐活動歷史悠久,但人們對審計的定義卻眾說紛紜。公認具有代表性且被廣泛引用的是美國會計學會1972年在其頒布的《基本審計概念公告》中給出的審計定義,即"審計是指為了查明有關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與所制定標准之間的一致程度,而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並將結果傳遞給有利害關系的使用者的系統過程"。
三;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是審計的對象,也就是審計的內容。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代表著被審單位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及經濟現象(如會計資料)的真實公允性的一種看法。本書第四章將深入探討這一問題。
四;證據是審計人員用來確定被審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及經濟現象真實公允性的各種形式的憑據。收集充分、有力的審計證據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從一定意義上說,審計就是有目的、有計劃地收集、鑒定、綜合和利用審計證據的過程。
7. 什麼是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法依規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的行為。
8. 什麼是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
關於經濟責任審計的概念,既可以從廣義上理解,也可以從狹義上界定。審計產生的客觀條件之一就是財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分離,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和可靠,明確財產經營管理者的經營管理責任。因此,從根本上看,任何一種審計都是經濟責任審計,也就是說,廣義的經濟責任審計包括一切審計。狹義的經濟責任審計,則是特指我國在近些年來出現的旨在明確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領導人經營管理責任而進行的一種審計活動,這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或者離任審計。下面主要是從狹義的角度對經濟責任審計加以介紹。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依據
經濟責任審計的依據是《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以及國家幹部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不同於常規審計。常規審計的主要目的是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其出發點是被審計單位和國家的經濟秩序。而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則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幹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依據。
三、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經濟責任審計一經產生就顯示了其他審計無法替代的作用,無論是在保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還是在健全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1.有利於加強幹部監督管理,正確評價和使用幹部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為領導幹部施展才幹提供了廣闊的舞台,但同時也向我們的幹部考察工作提出了挑戰。實施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倡導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聯系領導幹部任期目標,通過對相關的經濟指標等情況進行分析考核,對其任期工作業績作出評價,能夠達到客觀、公正地確認其經濟業績,全面評價考核領導幹部任期業績的目的,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幹部提供了依據,同時有利於幹部更好地履行職責,防止短期行為。
2.揭露和懲治腐敗分子,規范幹部行為,促進廉政建設
經濟責任審計立足於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落腳點在於查明個人經濟責任,既對事又對人,而且審計涉及領導幹部任職期間一般較長,往往能夠發現年度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不易發現的問題,有利於揭露和懲治腐敗分子。另外,經濟責任審計著眼於防範,健全了監督制約機制,有利於發現財務管理漏洞,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促使領導幹部自我約束、自我完善,增強了紀律觀念,促進了廉政建設。
3.核實了家底,客觀公正地鑒定了前後任的經營業績和經濟責任
經濟責任審計立足領導幹部所在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一方面能夠摸清家底,有利於繼任者了解接任單位的真實情況,明確工作思路,縮短適應期,盡快進入角色;另一方面由於明確了離任者的經濟責任,事實上也就劃清了前後任的責任,改變了"新官不理舊賬,舊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狀況,有利於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四、經濟責任審計的種類
對經濟責任審計進行適當的分類,有助於從各種經濟責任審計的不同特點出發,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針對性,以便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客觀公正地作出審計評價,分清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
按照審計的內容、審計的時間、被審計單位的性質,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分成如下幾類:
1.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和破產經濟責任審計
按照審計的內容,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分為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和破產經濟責任審計。
目標經濟責任審計,就是對經濟責任人完成其承擔的承包目標、租賃目標、任期目標等目標責任情況進行的審計。這類審計主要是根據經濟責任人與上級主管部門、發包(或出租)單位或者本級政府部門所簽訂的承包、租賃合同或目標責任進行審計。審計內容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審計目標、范圍明確,重點突出。
破產經濟責任審計是根據《企業破產法(試行)》的規定,主要審查和確認企業破產的原因;確定對企業破產應當承擔責任的主要責任人;監督破產企業的財產物資,包括破產清算時資產、負債項目的確認,資產價值的評估,破產資財的變賣和分配等。這種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全面地對企業整個破產過程進行審計,確認責任人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保證破產清算的順利進行。
2.事前經濟責任審計、事中經濟責任審計和事後經濟責任審計
按照審計時間的不同,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分為事前經濟責任審計、事中經濟責任審計和事後經濟責任審計。
事前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在經濟責任關系確立之前,對經濟責任關系主體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以保證經濟責任關系各方合法、合理、正確地確定有關方案和合同,以保證經濟責任的合理性、有效性,維護有關經濟責任關系各方的合法權益。
事中經濟責任審計,一般指在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對其進行的審計。在經濟責任的履行過程中,審計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對領導幹部或經濟責任人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以檢查機關的財務收支、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存在差錯或舞弊行為,督促責任人正確履行經濟責任,以便及時發現問題,防患於未然,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事中經濟責任審計包括例行的年度審計和不定期的臨時性審計。
事後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在終止經濟責任關系或者領導幹部調離所在部門、單位後,對其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的審計。如承包、租賃經營合同期滿時,對經濟責任關系主體的經濟活動和經營成果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確認經濟責任履行情況,以解脫責任人所負的經濟責任。
3.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按照被審計單位性質的不同,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分為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對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的黨政正職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股份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總經理)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將經濟責任審計分為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從政企分開的改革思路出發,充分考慮到黨政機關與國有企業在工作性質、工作內容、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等方面的不同特點,以便審計機關能夠分層次、有重點地對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實施審計。
五、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
審計的范圍是審計客體的外延,就是被審計單位。經濟責任審計不同於一般的審計監督活動,它是通過審計被審計單位,在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作出評價的同時,對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經濟責任作出評價。因此,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是被審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從目前我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情況來看,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如下:
1.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
從目前正式開展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一些地方的情況看,接受經濟責任審計的黨政領導幹部主要有:省、地級市、縣三級直屬的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的黨政正職領導幹部,以及鄉、鎮黨委、政府正職領導幹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國務院部門,接受審計的領導幹部一般為部、委直屬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按照《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的規定,接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黨政領導幹部包括: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直屬的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的黨政正職領導幹部,鄉、民族鄉、鎮的黨委、人民政府正職領導幹部。
2.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
按照《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有國有資產的其他企業進行審計監督,則必須是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據此,目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主要是國有獨資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股份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總經理)。
9. 經濟責任審計是審什麼都的
經濟責任審計:指企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承包人在任期內或承包期內應負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幹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依據。
審計的范圍是審計客體的外延,就是被審計單位。經濟責任審計不同於一般的審計監督活動,它是通過審計被審計單位,在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作出評價的同時,對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經濟責任作出評價。因此,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是被審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從目前我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情況來看,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如下:
1.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
從目前正式開展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一些地方的情況看,接受經濟責任審計的黨政領導幹部主要有:省、地級市、縣三級直屬的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的黨政正職領導幹部,以及鄉、鎮黨委、政府正職領導幹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國務院部門,接受審計的領導幹部一般為部、委直屬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按照《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的規定,接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黨政領導幹部包括: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直屬的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的黨政正職領導幹部,鄉、民族鄉、鎮的黨委、人民政府正職領導幹部。
2.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
按照《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有國有資產的其他企業進行審計監督,則必須是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據此,目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主要是國有獨資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股份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總經理)。離任審計是審計人員對受託管理資財的運用及其效果所負責任進行的監督、評價活動。其理論根據為:審計是因兩權分離後受託經濟責任的產生而產生的,歸根到底審計就是審查資財管理者對資財所有者應履行的經濟責任。現代審計中的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是離任審計的兩種表現形式。前者審查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後者審查資金運動的效果和效率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