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般事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多少錢以上呢出自哪條法規或標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❷ 生產事故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的范圍是多少
事故可分兩種:一種是傷亡事故,一種是經濟損失事故。
傷亡事故分:
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傷事故:指重傷無死亡的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作為重傷事故: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燒傷、燙傷、雖非要害部位,但燒傷、燙傷佔全身面積三分之一以上;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的骨折);嚴重腦震盪,有失明可能;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中任何一指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軋斷一節);局部肌腱受傷甚據,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殘廢可能;腳步傷害(腳趾軋斷三趾以上);內部傷害(內部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輕傷事故:指職工受傷後歇工滿一個工作日的事故。
經濟損失事故分:
特大經濟事故:經濟損失大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事故;
重大損失事故:經濟損失大於10萬元(含10萬元)但小於100萬元的事故;
較大損失事故:經濟損失大於1萬元(含1 萬元)但小於10萬元的事故;
一般損失事故:經濟損失小於1萬元的事故。
❸ 一般事故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❹ 生產事故一般事故b級,是指造成多少重傷,或者多少輕上,或者多少經濟損失的事故
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釋的通知》勞安字(1991)23號規定:
(一)輕傷事故:指職工負傷後休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二)重傷事故:經診斷成為殘廢或可能殘廢的事故(1960)56號;
(三)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四)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有關條文解釋的通知》勞安自(1990)9號規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一次死亡五十人以上,經濟損失一千萬以上。
❺ 一般事故下限是多少
這個「一般事故」是指事故等級的話,根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第三條規定:一般事故指死亡1至2人,重傷1至9人,直經損100萬至900萬,上報市級,縣級處理。
❻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幾人以下死亡或者幾人以下重傷,或者多少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一、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6)一般事故的經濟是多少擴展閱讀:
一般事故劃分標准:
1、一次重 傷 1 〜 2 人 (含 2 個);
2、一 次 輕 傷 1 ~10 人 ( 含 1 0 人 );
3、一次直接經濟損失3 0 萬元以下( 含 3 0 萬元);
4、一 次漏油0.2~10t(含 1 0 t)。⑤ 一 次 泄 漏 危 險 化 學 品 10 t 以 下 。
❼ 安全生產一般事故最低金額規定
答:1、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第四款規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沒有對下限的明確表述。
2、依照對事故報告的要求,該條例的第十條第三款規定:(三)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按這個規定,安全生產一般事故應上報地級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通常,地級市應有明確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報告規范的。
3、例如,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和《廣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規定》的通知(穗府辦【2013】5號)第二章第五條第三款就規定了: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即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應該被視為安全生產一般事故下限。換句話說,單項直接經濟損失低於100萬元的都不需要上報,不能作為安全生產一般事故這個等級。
4、國家的規定沒有直接給出下限標准,應該是各地經濟發展程度不一,此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規定。對於您提出的最低金額,您可查閱您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規范予以確認。
❽ 安全生產一般事故標準是什麼,如何認定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493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條例;環境污染事故、核設施事故、國防科研生產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❾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幾個等級
選擇C,4個等級,具體如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三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9)一般事故的經濟是多少擴展閱讀:
產生事故生產單位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