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狀態 > 經濟擔保有哪些形式

經濟擔保有哪些形式

發布時間:2022-09-03 10:05:36

㈠ 擔保方式主要有哪些

常見的債權擔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種:1、質押;2、抵押;3、保證;4、定金;5、留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動產質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權利質權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 【留置權的定義】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佔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㈡ 什麼是經濟合同的擔保,其擔保形式有哪些

第1.經濟合同的擔保是在訂立經濟合同時,依法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保證經濟合同切實履行的有法律約束力的措施和辦法.

第2.擔保的宗旨:在於促使當事人雙方嚴格遵守合同紀律,切實履行合同的義務.

第3.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按規定或約定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只要對方發生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事實,不論對方是否因此而受損失以及損失大小,違約者均應給付.規定違約金的目的,在於用經濟制裁的手段來督促合同雙方嚴格遵守合同條款,保證履行合同中各自承擔的義務.違約金和賠償金是不同的,賠償金是屬於補償性法律手段,而違約金是懲罰性法律手段,亦稱罰金.

第4.定金:定金是締約雙一方為了證明合同成立和保證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規定應付的款項內預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是合同成立的法律證據,簽訂合同時只要一方交訂金,合同即千成立,這是發生合同法律效力爭議時義認定合同是否成立的法律依據.<經濟合同法>第14條規定:」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訂金,接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在合同履行後應當收回或抵作價款,所以又有類似預付款性質,但又不是預付款,因預付款具有支援性質,但沒有履行擔保合同的作用,接受預付款一方履行合同時,只需要按原數歸還,不必加倍償.定金給付應在訂立經濟合同之時或之後,未履行合同之前.

第5:保證:指由經濟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證被保證當事人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經濟合同時,由保證人負責履行或邊帶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擔保形式.保證單位承擔賠償責後,有權向被保證人請求償還.

第6:抵押;是經濟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或第三人,用自已特定財產向對方當事人保證履行合同義務的一種擔保.提供財產的一方稱抵押人,接受財產抵押的一方稱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履行經濟合同時,抵押權人有權變賣抵押物,並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不足部份有權向抵押人請求繪付,有剩餘退還抵押人.

第7:留置:是指經濟合的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對已被自已合法佔有的對方財產採取的扣留處置的權利.主要是保管人,承運人和加工人等得不到保管費,運輸費,加工費而變賣其留置物,從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

第8:從上而可以看出:經濟合同擔保形式有5種:即:違約金,定金,保證,抵押,留置等.

經濟法中合同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大種類有三種,如下:
1.抵押。裡面有動產或者不動產抵押,最近新出了一個超級抵押權。
2.質押。只有動產質押。
3.留質。只有動產留置,這個屬於法定擔保物權。
有問題可以繼續問,沒有問題的話免費採納哦!

㈣ 擔保包括哪幾種形式

一、擔保包括哪幾種形式
1、擔保包括以下形式:
(1)保證。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3)質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
(4)留置.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定金。合同當事人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二、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有以下後果:
1、擔保人沒有償還能力來還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後,銀行會第一時間找借款人本人來還款,若是長期不還款,那麼銀行就會找到擔保人來催促借款人還款,其後還會讓擔保人來還款,擔保人沒有經濟能力償還貸款,這種情況是不會坐牢的。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和借款人一起盡量將所有貸款還清;
2、擔保人有能力還款,貸款逾期後,若是借款人有能力還款而不還款,銀行會起訴借款人,在讓擔保人還款時,若是擔保人有能力還款,那麼在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強制執行,將擔保人的房產、車產等低於市價來拍賣,因此,若是拒不履行,那麼是有坐牢可能的,另外也會產生罰款。

㈤ 經濟合同法的擔保形式有哪些

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㈥ 分別舉例說明合同的五種擔保形式

擔保的有五種方式: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保證是債的擔保方式的一種,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由此可見,第一,保證是一種雙方的法律行為;第二,保證是擔保他人履行債務的行為;第三,保證是就主債務履行負保證責任的行為。另外,還應注意,保證擔保的保證與通常意義上所說的保證是有區別的,這是一種債權擔保制度,是具有法律意義的。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擔保需要訂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抵押權人是接受擔保的債權人,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抵押物是作為擔保債權履行而特定化了的財產。抵押擔保有以下特點: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債務人自己。這與保證不同,在保證擔保中,債務人自己不能作為擔保人。2.抵押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這與質押不同,質物只能是動產。3.抵押人不轉移抵押物的佔有,抵押人可以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這也與質押不同,質物必須轉移於質權人佔有。4.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擔保是以抵押物作為債權的擔保,抵押權人對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權利。所謂控制權,表現在抵押權設定後,抵押人在抵押期間不得隨意處分抵押物。所謂支配權,表現在抵押權人在實現抵押權時,對抵押物的價款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優先受償,是指當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其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時,有抵押權的債權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受償。質押擔保是貸款的一種擔保方式,即借款人可以用銀行存款單、債券等權利憑證作為質物交貸款銀行保管,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貸款銀行依法處分質物償還貸款本息、罰息及費用。目前對質物有較嚴格的要求,僅限於銀行存款單、國家債券、國有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及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且銀行存款單必須是此項貸款經辦銀行的存單,且銀行承諾免掛失;憑證式國債僅限於此項貸款經辦銀行代理發行並兌付的國債。定金是指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後或履行前,依照約定向對方支付的一筆金錢,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擔保應注意以下事項:1、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2、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即使當事人已簽訂了定金合同,如果未實際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也不能生效。3、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留置是指債權人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依法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留置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留置權是指債權人對已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在債權未能如期得到清償前,留置該動產作為擔保和實現債權的權利。留置是我國經濟生活中較普遍存在的一種合同擔保形式。其設定的目的,是督促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在債務人清償債務之前,債權人有佔有留置物的權利。當規定的留置期限屆滿後,債務人仍然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留置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得到清償。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了義務,債權人應當返還留置物,不得濫用留置權。歸納起來留置擔保具有以下特點:(1)留置擔保,依照法律規定直接產生留置權,不需要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為前提。(2)被留置的財產必須是動產。(3)留置的動產與主合同有牽連關系,即必須是因主合同合法佔有的動產。(4)留置權的實現,不得少於留置財產後兩個月的期限。(5)留置權人就留置物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參考資料: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㈦ 擔保的形式有哪些

擔保的形式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如果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自己有權處分的財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當債務人不能按時償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對抵押或者質押財產進行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㈧ 擔保形式有哪幾種

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法律分析
一、保證:保證是以第三人的信用做擔保的。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以自己的信用為債務人提供擔保。二、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某些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三、質押: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四、留置:留置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五、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閱讀全文

與經濟擔保有哪些形式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長春大學哪個美女多 瀏覽:144
大連人美女哪裡最多 瀏覽:761
廣西健康碼怎麼弄場所碼 瀏覽:820
為革命事業壯烈犧牲的人有哪些 瀏覽:432
如何引導企業更好的投資實體經濟 瀏覽:452
哪個地區的美女帥哥最多 瀏覽:899
和平區幸福里怎麼樣 瀏覽:474
愛情用古代字怎麼說 瀏覽:53
為什麼自學了婚姻還是經營不好 瀏覽:892
成都經濟環線大邑入口在哪裡 瀏覽:843
什麼電視劇好看愛情劇 瀏覽:989
什麼像美女的下面 瀏覽:797
一定會幸福的俄語怎麼說 瀏覽:438
生多少孩子比較幸福 瀏覽:526
太陽底下最光輝的事業是什麼 瀏覽:417
幸福指數論是什麼意思 瀏覽:267
健康碼lgG是什麼意思 瀏覽:106
事業編列印准考證在哪裡 瀏覽:929
對外經濟政策包括哪些 瀏覽:153
愛情這東西真的很奇妙是什麼歌 瀏覽: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