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貪污案從公訴到判刑需要多長時間賬款已退能減刑嗎
一、積極退賠贓款,這是酌定從輕情節,量刑時可以得到從輕處罰;
二、貪賄案件,一般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正常出結果大概是3個月;
1、〈刑事訴訟法〉第202條: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2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長3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延長的,報請最高法批准。
2、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3、在實踐中,這個時間很難說,如果證據上存在問題的,那出結果就很慢了,因為司法機關總會找到辦法延長時間,或借用時間的,比如法院本來不需要退回檢察機關的,因為時間不夠用,那就退回一次,此時,所有的時間都可以重新計算了。
B. 一般經濟案開庭後多久出判決
按民事訴訟的規定,從立案起,按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判決,按普通程序六個月判決。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一般不同法院案件數量不同,有些法院出具判決比較快,有些就慢一點。
如果您比較著急,您可以找法官助理或者法官多詢問一下,他們就可能會快一點。
C. 一般的經濟案從起訴到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的經濟案從起訴到開庭最快需要32天,慢則需要兩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
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該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3)經濟案公訴到判決一般多久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程序
由於民事訴訟程序在三大訴訟程序中居於基本地位,因而下文專論民事訴訟行為及其調整規律。
民事訴訟行為是人民法院和訴訟當事人在民事訴訟程序中實施的各種訴訟活動。從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整個民事訴訟過程都是由訴訟主體前後有序的訴訟行為完成的。可以說,民事訴訟行為構成了全部訴訟過程的單元。
離開了訴訟行為這一聯結的鏈條,民事訴訟程序就無法繼續進行。
同時,訴訟行為本身又是訴訟程序的動力源。這表現在:一方面,民事訴訟遵循不告不理原則,因而起訴行為是引發整個訴訟程序的根本動因;另一方面,前一項訴訟行為使後一項訴訟行為的發生成為必要和可能,而訴訟活動的最終指向是促成法院作出終局裁判。
在民事訴訟學說發展史上,德國學者曾一度把民事訴訟程序看作是一系列訴訟行為的總和,並且這種觀點在歷史上長期占據統治地位。
但隨著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的建立,「民事訴訟程序即訴訟行為總和」的觀點受到了批評和挑戰。尤其在前蘇聯,各種正統教科書都把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作為民事訴訟法學的邏輯出發點,而對於訴訟行為則鮮為學者問津。
誠然,將民事訴訟僅看作訴訟行為總和的觀點割斷了民事訴訟活動的整體聯系,而訴訟法律關系理論則首次把民事訴訟主體(其他訴訟參與人暫不考慮)、訴訟客體以及訴訟權利義務統一起來。
不過也應看到,無論是前蘇聯學者,還是中國的民事訴訟法學者,都沒有對訴訟權利義務給予足夠的重視。從學理上解決上述問題,無疑有助於我們進一步認識調整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規律。
從民事訴訟行為發生於訴訟程序過程中,因而為民事訴訟法所調整這一前提出發,我們可以將訴訟程序之外的實體權利義務關系的事實構成撇開不論,而直接將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納入我們研究的視野。
不少大陸法學者早已指出,全部民事訴訟行為可以分為兩部分:
其中一部分訴訟行為可以直接通過訴訟權利義務法定的方式規定,並直接根據法律規范所要求的法律事實轉變為主觀權利和義務,這部分民事訴訟行為在數量上占據了絕對優勢;
另一部分訴訟行為則不能通過訴訟權利義務法定的方式加以規定。這類訴訟行為非經當事人意思表示不能確定其主觀權利義務的內容。當然,這類訴訟行為在量上微乎其微,在中國民事訴訟法典中僅能找到合意管轄及訴訟上和解兩種。
將客觀的法律規范直接實現為訴訟權利即訴訟法律關系,這種法律調整方法在法理學上稱為法定主義調整方式。在民事訴訟中堅持法定主義調整方式是完全必要的。
D. 民事經濟案件一般從立案到開庭,再到判決執行要多久
普通程序的是六個月,
簡易程序
的是三個月,如果對方不上訴,那麼生效後就可以
申請執行
。如果對方上訴那再有六個月時間二審。一般都不會超過這個時間。
E. 經濟案件程序走到法院了離判決還需要多長時間
特殊情況【我沒出庭】
民訴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判決書拿到多久生效】
一般15天內生效。即上訴期滿。
民訴法第148條第2款規定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F. 經濟犯從批捕到判刑要多長時間
從逮捕到判刑的時間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那麼需要說明的是,批捕之後還需要經過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也就是說,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訴的情形,那麼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受理後至判決是有明確規定的。一般來說,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能夠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