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因工作得抑鬱症可以獲得賠償嗎
法律分析:因工作得抑鬱症可以獲得賠償。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❷ 最新勞動法解僱抑鬱症員工的補償規定
勞動法的解除合同,補償標準是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如果你在單位工作十年,就是補償十個月工資。而對解除合同原因,是沒有針對性規定的,是否有抑鬱症,與賠償標准沒有關系。
❸ 勞動法如何保護抑鬱症
法律分析:抑鬱症在醫療期內的不能解除,如果在醫療期內解除視為違法解除,需要等醫療期滿才能解除。如果醫療期滿了,員工不能繼續工作,可提前一個月通知或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再按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目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❹ 抑鬱症有證,國家給補助嗎
國家沒有抑鬱症補貼的相關政策,但有些地方政府有相關政策,比如河北省。
救助對象將在定點醫院接受住院治療,治療費用經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其餘個人自負部分由「心靈回歸基金」 一次性資助2000-5000 元的救助金。
活動由河北省紅十字會等單位聯合主辦,河北省精神衛生中心被確定為「心靈回歸基金」定點醫院。本次救助活動的對象為具有河北省戶籍、家庭貧困、參加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抑鬱症患者。救助對象為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參加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且須在定點醫院住院接受治療不少於一個療程。
(4)抑鬱症怎麼經濟補助擴展閱讀:
河北省救助活動的注意事項:
1、定點醫院將對貧困患者開放人道救助通道,分療程先行墊付確定資助額度內的治療費用,對特別困難的參照醫療惠民減免政策給予適當醫療費用減免。
2、未參加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患者原則上不予補助。
3、對於不在救助范圍之內的貧困抑鬱症患者,在患者提出申請後,可由定點醫院和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救助額度參照此標准。該救助活動原則上一年最多救助一次。
❺ 請問公司辭退抑鬱症員工應如何賠償
根據新勞動法,作為用人單位,試用期內員工經考核,留下書面證據或相片、錄相等一些有效的書證,單位履行通知送達義務才可以辭退員工,否則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合格者,用人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補償金或賠償金。作為勞動者,用人單位只要履行送達義務即可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法辭退員工怎樣賠償?公司辭退員工賠償標准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❻ 北京抑鬱症可以領補貼嗎
北京抑鬱症不可以領補貼,抑鬱症國家是沒有補助的,因為這個屬於個人的心理疾病。抑鬱又稱之為抑鬱情緒,是指人的不良情緒體驗或者是主觀感受。當人出現抑鬱情緒時,其情感基調是低沉的,灰暗的,抑鬱情緒往往還表現為其他的精神心理症狀,興趣減退,記憶力下降,注意力緩慢,精力減退等。
抑鬱症資料介紹
抑鬱症的病因並不非常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生物,心理與社會環境諸多方面因素參與了抑鬱症的發病過程。生物學因素主要涉及遺傳,神經生化,神經內分泌,神經再生等方面,與抑鬱症關系密切的心理學易患素質是病前性格特徵,如抑鬱氣質。
成年期遭遇應激性的生活事件,是導致出現具有臨床意義的抑鬱發作的重要觸發條件。然而,以上這些因素並不是單獨起作用的,強調遺傳與環境或應激因素之間的交互作用,以及這種交互作用的出現時點在抑鬱症發生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影響。
對疑為抑鬱症的患者,除進行全面的軀體檢查及神經系統檢查外,還要注意輔助檢查及實驗室檢查。迄今為止,尚無針對抑鬱障礙的特異性檢查項目,因此,目前的實驗室檢查主要是為了排除物質及軀體疾病所致的抑鬱症。
❼ 單位造成員工抑鬱症賠償
單位造成員工抑鬱症,一般不會賠償,因為抑鬱症不屬於職業病,也不屬於工傷,但是可以用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15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