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無固定期限合同買斷怎麼算補償
如在合同期內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一定賠償金,補償金是本企業工齡一年一個月,不滿一年超過半年的按一個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等於不能解除,只要用人單位對員工制定符合違紀或違法辭退(解除)規定,並經過一定的程序徵求工會意見、公布等,同樣也是可以辭退的勞動合同法中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情形有12種。
法律分析
小於半年的按半個月,賠償金是補償金的兩倍。如果是員工嚴重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達到有關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即使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進行開除,並且沒有補償金或賠償金。一般會按照工作的年限計算,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之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所謂的買斷是很久前的說法,按現在的說法是: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單位單方面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支付補償金。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如果是因勞動者的過錯解除,那麼賠償、補償都沒有。如果是單位違法解除,或單位自身有違法用工行為,就要按上述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支付賠償金,逾期不支付的,勞動仲裁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❷ 買斷工齡補償金怎麼算
一般是將勞動者的月工資乘以工作年限來計算買斷工齡的補償金,另外還要加上一定數額的賠償金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買斷工齡這一方式本身就是違法的,不要去採用這種方式。
一般來說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資支付,即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資。勞動者在該公司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准。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公司要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常規情況: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不包括福利性質的津貼、補貼。
特殊情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區的市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計算經濟補償金年限最高不超12年。月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法律依據】:《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16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72條)。如果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業,也能依法享受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員工離開單位就沒人管的問題,因此也就無須買斷工齡。
❸ 買斷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買斷工齡月平均工資,指的是稅後實際拿到手的工資。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
❹ 買斷工齡怎麼計算
工齡買斷補償金是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買斷工齡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買斷工齡之前,如果你在原工作單位正常的參保了自己的社保,並且有著相應的一個繳費年限,那麼這種情況下都可以認定你的累計繳費年限。和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後,那麼你的社保關系就可以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
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可以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參保,那麼你的工齡都會正常的累計計算,如果沒有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可以暫時的轉移成為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繼續參保,那麼這種靈活就業的形式來參保,自己的職工養老保險和企業在職職工是完全一致的,自己的工齡都是可以累積計算的。
❺ 企業買斷工齡職工補償金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買斷工齡, 並不是勞動法上的一個概念,它是近年來各地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新做法,國家法律從來就沒有承過,因此也沒有相應的規范可言。
買斷工齡,不過是高額經濟補償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各地的做法各不一樣。
勞動法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其中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與所謂的買斷工齡情況類似。
第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
❻ 企業買斷工齡如何補償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所謂買斷工齡說法現在已經為國家政策禁止,買斷工齡的法律實質應該視為企業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後企業支付給員工的經濟補償金。買斷工齡應當視為協商解除勞動關系,應當適用如下規定確定賠償標准,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買斷工齡合法嗎
買斷工齡是國家政策法規明令禁止的,所以買斷工齡是違法的行為,如果用人單位買斷勞動者的工齡,勞動者可以依法向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向勞動保障主管部門進行投訴。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並且任何單位不得以買斷工齡等形式終止職工的社會保險關系,所以給補償買斷工齡是不合法的。
❼ 買斷補償平均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買斷工齡月平均工資,指的是稅後實際拿到手的工資。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