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災害風險評估模式的研究
由於災害風險涉及面太廣,現尚未見有比較系統比較成熟的評估模式的報道。下面僅介紹一些由災害損失評估模式引申出來的風險評估方法的研究趨勢。
災害損失評估是對既成損失事實的評估,是對已確定的災害強度的條件下所造成的災害損失。可以類比不同災害強度的損失評估進行災害風險評估。也就是說,可以依據災害損失的評估准則和綜合指標系統,風險評估的不同層次目標,通過建立數學模型,對災害風險進行評估。把一般評估方法系統化和規范化,使一般評估方法得到修正和補充。
災害風險評估模式是對可能災害損失的定量分析,但必須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研究,即必須用定性觀點來指導定量分析,又用定量分析的結果來進一步說明定性的觀點。
1.經濟計量模式
對災害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從下面5個方面進行分析:
1)災害對生產系統的直接破壞,會使工農業生產的產品、產量減少;
2)災害對生產系統的直接破壞,使災區工農業生產停滯,導致非災區工農業生產的投入要素變化如原材料缺乏、資金不足等,給社會生產的進行造成障礙,從而造成經濟損失;
3)災害造成生產技術系統破壞或改變,導致生產產量或生產投入要素的改變,造成社會經濟損失;
4)災害影響生產布局和生產結構,其改變從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經濟損失;
5)救災與災後重建必然會增加全社會的經濟支出,從而影響社會生產生活正常建設的投入。
在進一步分析的基礎上,可以通過下列方法評估災害風險:
1)建立Dobb-Giass生產函數來估計災害可能造成生產產量下降的幅度;
2)根據影子價格估算出災害的經濟損失;
3)根據生產結構模型或產業結構模型來評價因災可能導致結果變化而造成的損失;
4)根據生產函數和投入-產出模式來分析因生產要素投入的改變造成產出的改變而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5)通過投入-產出分析來評估因可能的人員傷亡造成的經濟損失;
6)通過技術進步模式,反算因災對生產技術系統的破壞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2.規劃模式
可以利用規劃模式來評估災害風險是因為:
1)災害風險即可能經濟損失具有最大值(財產總值)和最小值(零);
2)災害風險的可加性,可能經濟損失可以統一摺合成人民幣現值,便於建立單位一致的目標函數和約束方程;
3)災害風險的可分性指資源、財產和生命線工程等方面的可能損失從統計原則上講是可細分的,即災害強度是經濟損失量的函數;
4)可能經濟損失具非負性,期望損失具單一性(即在規劃模型中,所有的系數都是確定不變的),這些系數表現為統計形式,可以通過調查統計獲得。
5)主要模型有:線性規劃模型、非線性規劃模型、動態規劃模型等。在建立模型過程中應首先對可能損失作定性分析,根據調查統計結果和採用「專家對話」等辦法確定變數和系數,估計變數的約束條件,保證評估結果的可靠性。
思考題
1.為什麼要開展自然災害風險評估?
2.自然災害評估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貳』 自然災害經濟學的概述
災害保險與金融工具的選擇
Shogren 和Crocker(1991年)對自我保護下了一個定義,它是一種既能減少潛在損失可能性,又能影響損失嚴重性的投資行為。各然保護措施包括進行必要的保護手段,如在地震多發區,人們對房屋建築材料會有特別的要求。典型的個人保護措施的經濟手段有災害保險和不同種類的金融工具,如災害債券。關於災害保險的研究都集中在為什麼保險人和再保險人不對巨災提供保險,以及用以補充傳統保險手段的金融工具如何賠付災害損失等。Cummins,Doherty和A Lo(2002年)指出盡管看起來保險業有足夠的能力為大型災害提供賠付,但以保險行業目前的格局來看,這會引起大量的破產。對保險人而言,獲得更大償付能力的一個辦法就是購買再保險。Kenneth Froot(2001年)提出再保險人面臨融資的不完美性,擁有強大的市場能力,這能使他們向災難保險索取超過精算基礎價值的高額保險費。鑒於此,在貧窮落後的經濟中,個人的災害保險更加難以形成,政府必須發揮重要的作用,建立一個可持續的社會保險體系。這一保險體系不僅包括了災害來臨時的飢荒救濟,還應包括應急的公共就業以及失業保險、收入補貼等社會福利計劃。資本市場通過災難債券、遠期和期權,對災害風險提供保護的作用。Jerry Skees(2000年)認為:發展中國家在遭遇旱災是面臨食物不足的挑戰時,應設計一種降水合同,合同規定如果缺乏降水,就對當地的農民給予償付,償付的數額應該是缺少的降水量的函數,而這可以由可靠的降水指數測定。然而國內關於自然災害金融工具的研究和實踐尚處於萌芽階段,學術界的探討也主要集中於保險和國家財政補貼上,關於金融工具的引入問題較少有人提及。Paul Freeman(2001年)把金融工具應用於發展中國家國有資產、政府在轉移風險中期重要作用以及政府作為窮人的保護人這些情況下,並檢驗其應用效果。Freeman總結出風險套期保值工具在前兩種情況下很有效,而對於第三種情況則不容樂觀,這主要是由於逆向選擇問題和道德風險問題。 自然災害經濟學的發展方興未艾,學術的研究沒有止境。前述的研究成果是自然災害經濟學縱深發展的基礎,近年來部分經濟學家開始探討發展中國家的災害經濟問題。發展中國家本身經濟政治文化等發展存在許多問題,其經濟活動的致災性和社會經濟系統的易損性,使其面臨巨大自然災害時表現出天然的脆弱性。一個國家的災難往往對周邊國家甚至對全球經濟造成影響,而國際間的合作機制將有助於受災國迅速從災難中恢復。因此,發展中國家自身的災害防治問題,以及如何實施對發展中國家災害的外部援助,將是災害經濟學未來的重要研究方向。
『叄』 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研究
高興和1高世樂2
(1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2大連理工大學,大連,116024)
摘要本文著眼於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生產的產品、產品的特殊性以及產品生產活動過程的特殊性,從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原理及其推論出發,分析了地質災害防治資源配置的經濟效益本質,提出了適合於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在內的經濟活動的經濟效益定義,為建立地質災害防治的經濟效益評價模型奠下了理論基礎。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
經濟效益被定義為產出與投入之比,或以絕對數形式表示為產出與投入之差。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投入是投資者的投資,減災投入的產出是什麼呢?
1.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
在人類的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勞動首先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包括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興工動料構築減災工程都是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
在地質災害的定義中,人類的生命和財產遭受了危害,生產和生活活動受到了阻滯,資源和環境受到了破壞,這時成災區范圍內人類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承災體。我們把按照人們對地質動力運動規律的已有認識,對於有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動力現象之勢,且在地質動力現象作用范圍內有人類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受威脅的地質體稱為勢地質災害體,可簡稱為勢災害體。在地質動力現象作用范圍內受威脅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勢承災體。勢災害體和勢承災體同時存在就稱為勢地質災害。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以提供勢承災體安全為產品的經濟活動。我們把通過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提供的勢承災體安全稱為安全品。
安全品的價值就是勢承災體在受到地質動力作用時最大可能損失的價值,稱之為勢損失。安全品的價值不是在市場競爭中通過價格得以實現,不論是轉移了勢承災體,還是通過防治工程,使勢災害體消失了危害之勢,只要勢承災體獲得了安全,安全品的價值就實現了。
2.安全品生產活動的特殊性
2.1產品用途的單一性
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勞動對象是客觀地質體。人們根據已有的認識,對客觀地質體進行勘查,當然首先是可能成災的區域,尤其是成災嚴重的區域。為了保證勢承災體的安全,經過論證,對於極易成災,且一旦成災則災度很高的點要興工動料建造防禦工程,改變地質體應力狀態。就過程而言,對客觀地質體的認識是勘查過程,這與地質勘察一樣。對於興建工程,地質體改變應力狀態這一階段又類似於建築業,興工動料,生產單件性產品。雖然少數減災工程除了具有減災功能外,還可以結合具體條件綜合開發其他產品,但我們的目的是防止地質災害發生,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分開討論。
2.2安全品是一種公共物品
勢承災體和承災體是寬泛的概念,我們不能排除防治區域內任何人及其所有物從地質災害防治中獲得安全,也不會因為區域內多有一個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脅。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安全品的公共性決定了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出資人必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出資的方式可以是財政撥款,也可以是政府出面,在一定區域內,按某種規則集資。
2.3安全品生產活動中資金運動的特殊性
工業的資金,從用貨幣在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開始,經過生產過程生產出產品,再用產品從市場交換回貨幣資金,這樣一個過程又一個過程循環運動。其中一個環節受阻,整個資金運動就會停止。事實上,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也要連續不斷地完成這四個環節,防治活動才能不斷地進行下去。我們來分析資金運動過程的特殊性。
2.3.1決定生產過程是否進行的是業主
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用貨幣資金從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獲得具有專業知識的勞動力和勞動手段,為勘查活動做准備,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沒有差別。完成生產准備之後,資金進入生產過程。勞動力與勞動資料結合作用於勞動對象,對客觀地質體可能發生地質動力現象的情況獲得認識。一般要作出三種選擇,一是成災可能性很小,成災災害損失很小,不必採取預防措施;二是成災可能性較大,災害損失也較大,但種種原因使得興建工程,改變客觀地質體的應力狀態並不經濟,這時可選擇轉移能夠轉移的勢承災體;三是必須興建防災工程。做出決定之前,需要進行方案比選的效益分析。做完選擇並實施後,生產過程就結束了,資金進入了產成品狀態,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也沒有差別。但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生產要素進入企業之後,與工業企業不同,勞動對象不像工業企業那樣,購進材料加工處理,購進什麼材料,從哪裡購都由企業自己決定。地質災害防治企業對自然地質動力現象進行勘查之前要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才能進行。這是資金運動過程中與工業企業的資金運動在空間位置確定上的差異,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的反映。
2.3.2產成品沒有實物形態
工業企業的生產過程結束,產成品有時要在企業留滯一段時間。產成品一般是實物形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產出的安全品不會在企業留滯,沒有實物形態,具有信息產品的特徵。
2.3.3「驚險的一躍」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
工業企業的產成品要在市場出售換回貨幣資金。這一環節完成,資金就完成了一個循環,一個產品的物質生產過程也就完成。這一階段是價值實現階段,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馬克思說這是「驚險的一躍」。產品是否適應市場需要,產品的質量性能,產品個別勞動與社會平均勞動的差別,都要在這一環節上表現出來。如果產品不是社會所需要的產品,那麼就賣不出去,產成品就完不成「驚險的一躍」。如果產品的質量、性能不高,那麼買者就不願買,或低價賣或銷售不暢,完成「驚險的一躍」就很困難。產品的價格要以市場上的價格表現出來。售價與成本之差是產品生產者的利稅,如果售價高於成本,那麼產成品轉化為貨幣資金,也就大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否則轉化的貨幣資金或等於或小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企業就沒有利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的產成品是安全品,一經生產出來,立即就被勢承災體的所有者或佔有者、使用者直接享用,看不到直接的驚險一躍過程,沒有產成品直接轉化為貨幣資金的過程,即不是用產成品直接在市場上交換成貨幣。但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要繼續下一生產過程就必須獲得貨幣資金的補充,誰來補充,這一問題涉及到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自然地質災害應由政府再投入貨幣資金,人類直接誘發地質災害應由誘發者投入資金。盡管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成品沒有直接的「驚險的一躍」過程,但仍有產品質量和個別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別問題存在。顯然,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常與實際不符,則必失信於人,企業要在「驚險一躍」中摔傷。如果減災投入比承災體的損失還大,那麼減災企業的繼續存在就沒有意義,「驚險一躍」之後也就難以再獲得出資人的投資了。然而,對於出資人來說,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與實際相符的程度卻是投資產生效益的關鍵之一。因而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的「驚險一躍」不在產品生產出來之後,而在資金投入之前。信譽程度、企業等級是地質災害防治效益的分析指標。
2.3.4社會財富總量即時不增
在市場經濟中,一般經濟活動在「看不見的手」的指揮下,自覺不自覺地從自然界獲取物質和能量,增加社會財富。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動用已經獲得的社會物質財富防止更大量的已經形成的社會物質財富損失,其基本出發點和歸宿點是如何減少災害給社會經濟和資源帶來的破壞與損害。這個特性說明,除非結合其他以經營為目的的工程或間接影響,一般地,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沒有資金迴流,投入資金的成本都會被安全品的價值即時抵消。
3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中資源配置的優化和經濟效益再定義
3.1資源配置的優化
資源的有效配置是我們研究經濟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效率與個體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效率不同,對個體經濟行為主體來說,少消耗、多產出就可以說是高效率,這對於單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也一樣。可是整個社會的經濟系統,如果在特定時間和資源數量給定的條件下,要產生最大社會福利才有高經濟效率。
經濟學給出了實現帕累托效率的三個充要條件:一是交易的最優條件,對於消費品,每一個人對每一種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相等。二是生產條件,對有限的資源,每一生產者使用的各種資源的邊際技術替代率相等。三是產品替代的邊際條件,對每一種產品和對消費該產品的每一個人來說,產品生產的邊際轉換率等於消費品的邊際替代率。這三個條件也是市場的最優條件。
從這三個條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社會應該分配給地質災害防治的資源是多少。但是,我們前面提到安全品,尤其是對純自然因素可能導致的地質災害防治生產的安全品近乎純公共物品,而純公共物品使得市場失靈。因此,要能在宏觀上獲得最佳經濟效益,僅靠市場去調節,上述三個條件就實現不了。上述三個條件是嚴格准確的,理論上可以進行測算分析,找到資源投入的最佳量,但是操作起來相當困難。
帕累托效率給出了邏輯嚴密的經濟效率定義,但現實中能夠實現帕累托效率的完美政策不多,大多數情況下,公共政策都會使一些人的處境變壞。為解決這一問題,產生了補償定理。如果不能實現一個人或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任何人的福利不減,事實上還可以有更優的決策。假如政策A實施時資源利用的狀態為原狀態,引入政策B並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如果政策B的實施,使社會凈收益大於實施政策A時的原有狀態所獲得的社會凈收益,就可以認為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受益者可以將其增加的福利轉移給福利損失者一部分用以補償其損失,如果在政策B的實施中沒有實現福利轉移稱為潛在的一次帕累托改進,如果福利轉移實現了就稱為一次實際的帕累托改進。不管是潛在的改進,還是實際的改進都使資源的配置進一步優化了,經濟效率提高了,這就是希克斯-卡爾多補償檢驗(Hicks-Kaldor Compensation Test)思想。這一思想給出的原則被稱為補償定理。
如果社會凈損失必須發生,那麼使社會凈損失可減少的一次政策改進,也應該是一次帕累托改進。假如政策A實施後的資源利用狀態為原狀態,此時,不管受損失個體成員各損失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1。當改變政策A而實施政策B後,資源利用狀態為新狀態,在新狀態下不管受損失的個體成員的損失如何變化,各是多少,社會凈損失總和為X2。如果X1-X2>0,那麼政策B就使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從政策A到政策B所受損失增加者的增加損失量可以得到補償。若這種補償在政策B實施後沒有發生,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是一次潛在的帕累托改進;若實際補償發生了,我們也稱之為從政策A到政策B的一次實際帕累托改進。以此為准則衡量政策的優劣,無疑是正確的。這個認識源於補償定理,我們姑且稱之為補償定理推論。
3.2經濟效益的再定義
通過上面的分析,按經濟效益的通常定義,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似乎可以理解為投資者投入資源,地質災害防治企業生產出安全品的勢損失與投資者投入的資金之比。但是,在通常的經濟效益定義中,投入是對生產產品的投入,產出是生產活動的直接結果,而在上面的理解中,投入沒有疑問,可是產出就有問題了。安全品的價值獨立於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過程之外,並且在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因此在理論上說不通,這種理解還存在偏差。
補償定理及其推論從整體著眼使得資源配置更優,已經不再局限於具體的生產過程,而是對比決策的社會凈收益,而且個體資源配置優劣必須以整體資源配置優劣為前提。所以,可以依據補償定理及其推論,把經濟效益定義的內涵和外延擴大。我們把不進行投入,也沒有產出的決策稱為不作為決策或零決策。至此,我們可以把經濟效益定義為:相對於零決策的決策產生的社會凈收益。為便於比較,經濟效益形式以資金利稅率的形式表達為宜。顯然,這樣的定義包含了通常的經濟效益定義。
這樣定義的經濟效益給出了經濟效益評價的方法。獲益者可以補償損失者,即使實際補償沒有發生。凈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與總費用之差最大,或總收益與總費用之比最大。由此可見,已有的經濟效益定義,用於地質災害防治,雖然理論上有偏差,但計算式仍然正確。用補償定理推論來表述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十分順暢。就單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來說,把投入資源看成一種損失,沒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勢損失X1,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X2,兩種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為X1-X2≥r(r是在評價區域內與等量資金可以獲得的平均利稅額),或(X1-X2)/X2≥nR(R是評價區域內的年平均資金利稅率,n是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設計壽命年限)。就地質災害防治的區域經濟效益而言,如果把勢損失按大小排隊,再把減災投入相應地列出來,那麼每一個項目都有一個經濟效益。現按經濟效益從大到小依次排隊,當經濟效益小到等於其他行業資源投入的平均的資金利稅率時,大於或等於這個經濟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項目所需資源投入之和,即為當期政府應投入的資源數量。政府投入這樣的資源量在宏觀上能夠接近實現帕累托效率。這就是說,向地質災害防治投入資源的邊際利稅和是遞減的,當邊際利稅和等於其它產業的平均邊際利稅和時,能夠接近於帕累托效率。如果政策B是從無限多個方案中比選出來的,那麼,就類似於用弦位法或牛頓法解方程,其解無限接近精確解一樣,其資源配置效果無限接近於帕累托效率。
『肆』 災難經濟學的研究進展
進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自然災害經濟學研究內容逐漸深入,關於災害對經濟 的 影響,不再僅僅停留在直接的經濟損失,而是涉及到災害風險損失通過互動式傳遞 而 產生的區域影響;關於防範風險的策略也逐步多樣化,除了傳統的購買災害保險的 個 人保護措施外,金融工具的創新發展為災害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研究方法的得到 了 前所未有的創新,許多學者開始將計量經濟學分析方法運用到自然災害經濟學中來。 Carol Taylor West 和 David Lenze(1994)證明了標準的經濟模型在處理災害問題時 必須加以修正,因此他們對災害損失 估算提供了一種計量經濟學方法。
(一)災害對區域經濟的影響
災害具有區域組合規律,它不僅影響著區域經濟的發展,而且區域組合規律屬 於 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有機組成部分。在區域影響分析的文獻當中,大多是以投入產出模型為主。如:Rose,Benavides,Chang,Szczesniak 和 Lim(1997)說明了投入產出模型在綜合工程模擬與調查數據方面可以更好地反映災害條件方面的有效性,合 理的考慮個體行為與區域的彈性恢復能力能夠避免對經濟損失的過分估計,他們通 過 構建這個包含了空間特徵的線性規劃模型,解釋了如果稀缺效用資源在地震過後能 通 過市場或者行政手段來進行理性分配以達到效用最大化的話,區域損失就能夠極大 的 減少。 SungbinCho,PeterGordon,JamesMoore,Harry Richardson,Masanobu Shinozuka 和 Sthphanie Chang(2001)闡述了基礎設施狀況、交通網路與雙區域投 入-產出(I-O)模型相結合能夠更精確的測度災害影響,發現高速公路系統的大量 冗 余可能是加利福尼亞南部的地震過後彌補其經濟影響的因素之一。除此之外, Cole(1994)運用社會核算矩陣模型估計出災害對區域經濟的生產、家庭、政府、企業 等方面的綜合影響,實際上,社會核算矩陣模型是投入產出模型的發展。
(二)個人保護措施
災害保險與金融工具的選擇 Shogren 和 Crocker(1991)對自我保護下了一個定義,它是一種既能減少潛在 損失可能性,又能影響損失嚴重性的投資行為。各然保護措施包括進行必要的保護 手 段,如在地震多發區,人們對房屋建築材料會有特別的要求。典型的個人保護措施的 經濟手段有災害保險和不同種類的金融工具,如災害債券。關於災害保險的研究都 集 中在為什麼保險人和再保險人不對巨災提供保險,以及用以補充傳統保險手段的金 融 工具如何賠付災害損失等。Cummins,Doherty 和 A Lo(2002)指出盡管看起來保險業 有足夠的能力為大型災害提供賠付,但以保險行業目前的格局來看,這會引起大量 的 破產。對保險人而言,獲得更大償付能力的一個辦法就是購買再保險。Kenneth Froot (2001)提出再保險人面臨融資的不完美性,擁有強大的市場能力,這能使他們向災 難保險索取超過精算基礎價值的高額保險費。鑒於此,在貧窮落後的經濟中,個人的 災害保險更加難以形成, 政府 必須發揮重要的作用, 建立一個可持續的社會保險體系。 這一保險體系不僅包括了災害來臨時的飢荒救濟,還應包括應急的公共就業以及失 業 保險、收入補貼等社會福利計劃。資本市場通過災難債券、遠期和期權,對災害風 險 提供保護的作用。Jerry Skees(2000)認為:發展中國家在遭遇旱災是面臨食物不 足的挑戰時,應設計一種降水合同,合同規定如果缺乏降水,就對當地的農民給予償 付,償付的數額應該是缺少的降水量的函數,而這可以由可靠的降水指數測定。然而 國內關於自然災害金融工具的研究和實踐尚處於萌芽階段,學術界的探討也主要集 中 於保險和國家財政補貼上,關於金融工具的引入問題較少有人提及。Paul Freeman(2001)把金融工具應用於發展中國家國有資產、政府在轉移風險中期重要作 用以及政府作為窮人的保護人這些情況下,並檢驗其應用效果。 Freeman 總結出風險 套期保值工具在前兩種情況下很有效,而對於第三種情況則不容樂觀,這主要是由 於 逆向選擇問題和道德風險問題。
(三)建立對糧食的交換權利體系
1998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瑪蒂亞·森的權利的研究成果為災害經濟學提 供了新的研究視角,他提出交換權利一說。飢荒的發生與受災某些行業群體的交換 權 利喪失密切相關,飢荒的發生可以用人們的「權利失敗」來解釋。薩赫勒地區減災的 關 鍵問題是通過公共機構解決食物問題的脆弱性,確保每一個人的食物權利。這一權 利 不僅包括災難期間的食物分配,而且還包括通過社會保險和就業保障來實現的較長 遠 的權利安排。森特別強調了通過國家扶持來創造就業機會不僅可以增加人們的收入, 使就業者獲得了取得食品和勞動的機會,還可以鼓勵一國的貿易和商業過程。森進 一 步提出,一國合適的社會福利制度安排和社會政治制度的民主化發展程度,對減小 自 然災害的負面影響具有重要作用。通過制度變革,如稅收和補貼等激勵機制使易災 區 人們建立合作;如在防止牧民過度放牧而造成植被減少的問題上,政府適當的制度 變 革可以建立起每個人都會對自己牲畜所有權做出積極反應,而對他人的牲畜所有權 做 出消極反應的私人權利,以使每個牧民能夠直接控制自己的牲畜數量,降低災害發 生 的可能性。與森持有同樣觀點的 Barciay Jones 和 William Kandel(1992)回顧了大 規模城鎮化發展的歷程,以及相應的人口和資產的集中,進而從另一個角度揭示了脆 弱性。他們指出具有吸引力的經濟分布區的一些特徵就是自然災害相關聯的,在這 些 地區由於發展的壓力所導致的為了利益而犧牲抗災安全性的擔心,這將增加在發展 中 國家遭受自然災害的可能性。
『伍』 地質災害社會經濟易損性評價
(一)易損性評價的主要內容與基本方法
在災情評估中,把對受災體的分析稱為易損性評價。易損性評價的基本目標是獲取各方面易損性要素參數,為破壞損失評價提供基礎。根據易損性構成,易損性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劃分受災體類型;調查統計各類受災體數量及分布情況;核算受災體價值;分析各種受災體遭受不同種類、不同強度地質災害危害時的破壞程度及其價值損失率。
在點評估和范圍較小的面評估中,獲取這些要素的基本方法是專門性勘查,即通過全面調查,統計受災體數量,按照資產評估方法核算受災體價值,並根據受災體分布情況繪制受災體類型分布圖和受災體價值分布圖。根據歷史調查統計、實地觀測和模擬試驗等方法,確定受災體破壞程度,建立不同類型受災體與不同種類、不同強度地質災害的相關關系,確定受災體損失率。
在區域評估和范圍較大、社會經濟條件比較復雜的面評估中,無法對受災體進行全面調查。此時,應首先進行易損性區劃,在此基礎上,通過對不同等級易損區的典型抽樣調查,確定易損性的直接要素。
(二)地質災害破壞效應及受災體類型劃分
分析地質災害破壞效應是界定受災體范圍、劃分受災體類型、分析受災體易損性的基礎。不同地質災害的破壞效應不盡相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威脅人類生命健康,造成人員傷亡;破壞城鎮、企業及房屋等工程設施;破壞鐵路、公路、航道、橋梁、涵洞、隧道、碼頭等交通設施,威脅交通安全;破壞生命線工程;破壞水利工程;破壞農作物以及森林;破壞土地資源;破壞水資源;破壞機械、設備和各種室內財產。
地質災害受災體類型劃分:由於地質災害受災體特別繁雜,所以在災情評估中,不可能逐一核算它們的價值損失,只能將受災體劃分為若干類型,然後分類進行統計分析,才能獲得災情評估所需要的易損性參數。劃分地質災害受災體類型的依據和原則主要是符合地質災害特點,根據地質災害破壞效應,界定受災體范圍;充分考慮不同受災體的共性和個性特徵,同類型受災體的性能、功能、破壞方式,以及價值屬性和核算方法基本相同或相似。將地質災害受災體大致劃分為14類:人、房屋建築、公路、鐵路、航道、橋梁、生命線工程、水利工程、生活與生產構築物、室內設備及物品、農作物、林木、土地資源和地下水資源。
(三)地質災害受災體價值分析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核心目標是定量化評價地質災害的破壞損失程度。要實現這個目標,不僅要反映各種受災體遭受破壞的數量和程度,更重要的是要將各種受災體的破壞效應轉化成貨幣形式的經濟損失。要完成這項工作,除了調查分析評價區受災體類型和分布情況外,還必須在此基礎上統計分析受災體的價值及其分布情況,根據它們遭受災害損失的機會核算價值損失。因此,地質災害受災體價值分析是研究社會經濟易損性的重要內容。
地質災害受災體價值分析的中心工作就是調查統計受災體的分布情況,核算受災體的價值,並以單元價值額或價值密度等為指標,反映評價區受災體價值分布。
1.地質災害受災體價值核算方法
以上劃分的14類地質災害受災體,雖然它們的功能各異,但除了人的生命健康、風險觀念難以用貨幣價值衡量外,其他類受災體都可以用貨幣形式反映它們的價值。房屋、鐵路、公路、橋梁、設備、室內財產等,是人類勞動創造的有形財富,屬於資產價值;土地、地下水等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屬於資源價值。
(1)資產價值核算
資產價值可採用資產評估方法進行核算。核算的基本途徑有兩種: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財會管理的部門和單位,可根據賬面反映的固定資產凈值確定固定資產價值;對於沒有會計核算的固定資產,可根據資產項目的實際性狀評估價值,或者根據資產項目原值、使用年限及相應折舊率核算資產凈值。
(2)資源價值核算
地質災害對自然資源具有多方面破壞作用,但最主要的是破壞土地資源和地下水資源。因此,在災情評估的易損性評價中,主要對這兩種資源價值進行核算。
1)土地資源價值核算。無論是點評估、面評估還是區域評估,土地類型不同,土地資源價值不一。因此,首先要根據評價區實際情況,劃分土地類型,或者將評價區先分成若干評價單元,並使每個單元內的土地類型和價值相對一致,在此基礎上進行評估。
2)地下水資源價值核算。地下水資源價值核算是評估海水入侵災情的重要內容。水是人類須臾不可缺少的重要資源。不同地區水資源的豐歉程度和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條件有很大不同,所以地下水資源價值相差懸殊。需要根據定價和全成本定價進行評估核算。評價區水資源市場價去掉供水成本及正常市場利潤,即為水資源價值。
2.受災體密度與價值分布分析
受災體數量密度與價值密度是指單位面積(每平方千米或等面積的一個評價單元)受災體數量或受災體價值。它們是標示受災體密集程度的基本指標。
在一般情況下,災害危害范圍內受災體越多,價值越高,災害的破壞損失越嚴重。因此,在災情評估中,不僅要統計受災體的數量和價值,而且要分析它們的分布情況。
(四)受災體損毀等級劃分及價值缺失率確定
1.受災體損毀等級劃分
(1)受災體損毀等級劃分的目的和原則
受災體遭受災害危害後所出現的破壞表現千差萬別。在災情評估中,為了規范和統計受災體破壞程度,根據不同受災體的典型破壞表現,以等級的方式標志受災體的損毀程度。
在災情評估中,受災體損毀等級是對各類受災體破壞程度的歸類分析量化,藉此可進一步確定受災體價值損失率和災害經濟損失。
基於上述目的,劃分受災體損毀等級的基本原則:符合地質災害破壞特點;符合多數受災體特點,便於不同受災體之間的對比;等級多少適宜,級差合理,便於操作;不同等級與相應價值損失率具有比較普遍合理的對應關系。
(2)受災體損毀等級劃分標志
根據上述原則,將上節所列的14類受災體的損毀程度均劃為3級。其中,按人的生命健康分為輕傷、重傷、死亡;按其他受災體分為輕微損壞、中等損壞、嚴重損壞。為了論述方便將這3級損壞分別稱為Ⅰ級、Ⅱ級、Ⅲ級損壞。
各種受災體不同損毀等級的基本標志如下。
1)人口傷亡:Ⅰ級(輕傷),因災受傷,但經專門治療後基本痊癒並恢復生產能力的人;Ⅱ級(重傷),因災受傷或致殘,永久失去生產能力的人;Ⅲ級(死亡),因災害直接造成死亡的人。各級受災人口中,既包括常住人口,也包括流動人口。
2)房屋損毀:Ⅰ級(輕微損壞),個別承重構件損壞,部分非承重構件和附屬構件發生不同程度的破壞或房屋堆積少量崩滑流碎屑物,經一般性整修仍可正常使用。Ⅱ級(中等損壞),局部基礎或部分承重構件損壞,大量非承重構件和附屬構件破壞,堆積大量崩滑流碎屑物,但仍保持整體外形,需專門大修或部分翻修後才能繼續使用。Ⅲ級(嚴重損壞),基礎或50%以上的承重構件以及大量非承重構件嚴重破壞或嚴重傾斜;部分倒塌或全部倒塌;被大量崩滑流碎屑物掩埋;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已達重建費用。
3)公路損毀:Ⅰ級(輕微損壞),路基出現小規模沖溝或發生局部下沉;路面出現少量裂縫或局部被薄層崩滑流碎屑物覆蓋;涵洞、防護工程及沿路設施局部損壞。但一般車輛仍能行駛,經小規模整修可恢復正常使用。Ⅱ級(中等損壞),路基出現大量沖溝或發生嚴重下沉;路面出現大量裂縫、沉陷或1/3以上寬度的路面被崩滑流碎屑物掩埋;涵洞、防護工程、沿路設施大量損壞,一般車輛無法正常通行,經專門修復後才能恢復使用。Ⅲ級(嚴重損壞),路基發生嚴重坍塌;路面嚴重開裂、陷落或1/3以上寬度路面被大量崩滑流碎屑物掩埋;涵洞、防護工程、沿路設施嚴重損壞,各種車輛無法通行,交通完全中斷,需要進行大規模的專門修復才能恢復使用。
4)鐵路損毀:Ⅰ級(輕微損壞),鐵路局部路基微量下沉,路堤邊坡局部溜坍,軌道輕微變形,排水溝局部堵塞;電力設備、通信設備部分輕微損壞;涵洞及防護設施局部開裂、變形,但都未超出技術規范允許范圍。機車仍能行駛,但需減速或減載,經一定規模維修後可完全恢復正常使用。Ⅱ級(中等損壞),鐵路路基下沉陷落,路堤、路塹有滑坡,軌道變形,局部鋼軌懸空或被大量崩滑流碎屑物掩埋;涵洞變形、開裂;電力設備、通信設備等嚴重損壞。機車不能行駛,鐵路運輸中斷,但在48小時內能搶修可恢復使用。Ⅲ級(嚴重損壞),鐵路路基、路堤、路塹垮塌,軌道嚴重變形或懸空,或被大量崩滑流碎屑物掩埋;涵洞、電力設備、通信設備等嚴重損壞。機車不能行駛,鐵路運輸中斷,在48小時以內無法修復恢復通車。
5)航道受阻:Ⅰ級(輕微損壞),局部航道被崩滑流碎屑物淤塞;航道人工設施部分遭受破壞。正常航行受到影響,但未造成斷航,經小規模清理修復即可達到正常功能,恢復正常通航。Ⅱ級(中等損壞),航道被崩滑流碎屑物堵塞,形成險灘;人工航道設施大量破壞。一般船隻不能通行,需經小規模清理修復才能恢復正常通航。Ⅲ級(嚴重損壞),航道被大量崩滑流碎屑物嚴重堵塞,形成大規模險灘;大量航道設施嚴重破壞。所有船隻不能通行,需經特大規模清理修復才能恢復正常通航。
6)橋梁損毀:Ⅰ級(輕微損壞),橋面、梁體、墩台發生輕微下沉、開裂、變形或被少量崩滑流碎屑物覆蓋。一般車輛減速或減載後仍能通行,經小規模修復後可恢復正常使用。Ⅱ級(中等損壞),橋面、梁體、墩台發生下沉、開裂、變形,或被大量崩滑流碎屑物覆蓋,或橋梁強度、穩定性降低到規范允許值以下。需經過大規模專門修復整治才能達到正常使用要求。Ⅲ級(嚴重損壞),橋面、梁體、墩台等嚴重開裂、沉陷、變形;橋體垮塌或部分垮塌。難以修復或修復費用達到重建費用。
7)生命線工程損毀:Ⅰ級(輕微損壞),線桿、塔架等傾斜或管線位移,功能稍有下降或局部受阻,經小規模檢查修理可恢復正常使用。Ⅱ級(中等損壞),線桿、塔架等傾斜或倒伏,輸電線局部拉斷,地下管線明顯位移、變形、開裂或局部錯斷;其功能受損,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受阻或中斷。經專門檢查修理後才能正常使用。Ⅲ級(嚴重損壞),線桿、塔架等大量傾倒,輸電線嚴重拉斷,地下管線嚴重位移、變形、開裂、錯斷,其功能嚴重受損或完全喪失,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中斷,需經大規模的專門檢查修復或重建後才能恢復。
8)水利工程損毀:Ⅰ級(輕微損壞),堤壩出現少量小規模裂縫,總體上無明顯沉降,功能基本正常;渠道、機井稍有變形或淤塞。經小規模修復可完全恢復功能。Ⅱ級(中等損壞),堤壩出現大量裂縫,局部發生沉降、陷落、凸起,發生小規模滲漏、散浸,但沒發生垮落、潰決;渠道、水井發生變形、淤塞。需進行較大規模的專門修復才能恢復使用。Ⅲ級(嚴重損壞),堤壩基礎失穩,主體出現大量裂縫或嚴重變形,整體發生沉降、陷落、凸起,出現嚴重滲漏、鼓水或發生垮落、潰決;渠道、水井嚴重變形或嚴重淤埋,功能嚴重受損或基本喪失。難以修復或修復費用達到重建費用。
9)生活與生產構築物損毀:Ⅰ級(輕微損壞),基礎基本完好,個別構件或部件發生破壞,整體功能或性能基本完好。經一般維修仍可繼續正常使用。Ⅱ級(中等損壞),基礎發生輕微變形,部分構件或部件發生變形、開裂等破壞,構築物整體基本完整,功能或性能受到明顯損害,需要進行較大規模的專門維修或部分翻修、重建、更換後才能恢復使用。Ⅲ級(嚴重損壞),基礎發生嚴重變形、沉陷,大部分構築物或部件破壞或發生嚴重傾斜、折斷以至倒塌。無法修復或者修復費用達到重建費用。
10)室內設備及物品損毀:Ⅰ級(輕微損壞),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具、物品的外觀和性能局部受損,但整體外觀和性能基本完好,經小規模維修後仍可正常使用。Ⅱ級(中等損壞),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具、物品外觀嚴重損壞,部分重要構件(零件)破壞,功能或性能明顯受損,需經過專門性維修才能恢復使用。Ⅲ級(嚴重損壞),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具、物品外觀和大部分構件(零件)嚴重破壞,功能或性能嚴重受損或基本喪失,難以修復或修復費用達到重置費用。
(2)受災體價值損失率確定
受災體價值損失率是指受災體遭受災害破壞損失的價值與受災前受災體價值的比率。受災體價值損失是由於受災體構件(零件)、性能(功能)發生破壞而產生的。在災害發生以後的災情評估中,可以通過對受災體的調查,根據其實際損毀程度,評估核算受災體的價值損失額和價值損失率。但在以期望損失為基本目標的災情評估中,只能根據受災體遭受某種強度的地質災害危害時可能發生的破壞程度,分析預測受災體的價值損失額和價值損失率。
『陸』 尊重科學研究科學救災減害———訪中國災害學專家陳蔭祥教授
褚智源
災害是人類生存面臨的最嚴重的問題之一。全世界每年的災害損失高達5000億美元,相當於每年的世界軍費開支。我國的年災害損失亦高達500億元人民幣。所以,研究和預防災害,已成為人類最迫切的課題之一。
今年是「國際減災年」,筆者采訪了我國的災害學專家陳蔭祥教授,請他談談這方面的情況。
陳蔭祥教授是國家地礦部地質遙感中心的總工程師,他還擔任中國地理學會環境遙感分會副理事長、中國遙感地質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和中國地質大學兼職教授等職。1953年,他畢業於北京地質學院地質礦產系,後留學蘇聯。1957年回國後,潛心於地質遙感方面的研究,在遙感信息的地質開發及擴大應用等領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在國內外學術界享有一定聲譽。1985年起,他開始致力於災害問題的研究,成為我國災害學創始人之一。
一見面,陳教授便開門見山切入了正題。「從某種意義上講,數千年的人類文明史,也就是一部與各種災害作斗爭的歷史。」他說,歷代農民戰爭爆發大多有自然災害的背景,就這一點,可以說明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的沖擊及對時代興衰有重要控製作用。
談到災害的種類和危害性時,陳教授告訴筆者,災害可分為自然災害和社會災害兩大類。自然災害包括天文災害(隕擊、小行星碰撞、強粒子流、引力變化、電磁異爆、臭氧層破壞等)、地質災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火山爆發、地面塌陷、土地沙漠化等)、氣象水文災害(超低溫、特高溫、乾旱、洪澇、風災等)和生物災害(生態突變、蝗災、病疫等)。社會災害包括工業災害(如工廠事故、大氣污染等)、交通事故、戰爭及犯罪等。災害是地球生態圈各種物質運動的伴生現象,在地質運動中,生物界發生過多次全球性、區域性和局部性的災難與絕滅。自從地球上有了人類以後,這些災難幾乎是伴隨著人類歷史的發展而不斷發生的,世界各個地區和國家浩繁的歷史文獻中,留下了無數慘痛的受災記錄:中世紀火山噴發毀滅了義大利龐培城;1908年6月30日,蘇聯西伯利亞中部地區因自然原因引起的「通古斯大爆炸」,使歐洲幾年天氣不正常;美國每年的火災、海岸災害、滑坡、地震、火山災害的損失總值達35億~40億美元;亞洲-太平洋地區近800年來28次大地震中一共死亡264.55萬人,經濟損失達1325億美元。在我國歷史上,也是災劫頻繁。如1556年陝西華縣大地震死傷83萬餘人;1920年寧夏大地震死18萬人;1976年唐山大地震死傷數十萬人;1985年青海南部大雪災,使數十萬頭牲畜遭殃,等等。大大小小的各種災害數不勝數。另外,我國每年從陸地流入海里的泥沙達50億t,其中流失的氮磷鉀總量等於我國每年生產的化肥總產量。陳教授還說,我國目前至少有30億~40億只老鼠,且繁殖能力極強,每年被它們吃掉的糧食相當於全國10億人一個月的口糧。
「既然災害種類那麼多,危害又那麼大,人類該怎樣對付它們呢?」
陳教授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最重要的,是要重視科學,研究科學。」「縱觀古今災害,盡管類型繁多,但並非孤立的、無規律的偶發事件,而是有著強大的地球熱動力背景、空間上的群發性和時序上的系列性。歷史上的災害事件往往是系列性進發,天大旱、地大震、火山噴發、雨暴淫、人大疫、戰亂遷徙,形成一個災害鏈。其總根源在於天文運動影響下的地球垂直熱動力強災變鏈活動。所以,必須研究天文學、地理學、地質學、熱動力學、氣象學、水文學等各門科學。」
陳教授對筆者說,我國對災害問題的提出和研究,均走在世界的前列,國家有關部門對這個問題非常重視。1986年9月,召開了第一次「災害經濟學學術討論會」,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研究災害問題。1986年11月,國家科協組織了地質、地震、天文、氣象、空間、岩石礦物地球化學、古生物、地球物理、海洋、水利和地理等11個學會,在北京聯合召開了「天文、地質和生物」會議,討論人和生物圈、岩石圈、水圈的關系,錢學森、何澤惠等著名科學家參加了會議。1989年聯合國「國際減輕自然災害10年計劃」發表後,我國成立了中國國際減輕自然災害10年委員會,由國務院副總理田紀雲任委員會主任,民政部部長崔乃夫為副主任,統一組織協調我國的減災工作和對外事務。
陳蔭祥教授在災害研究方面傾注了大量的心血,先後倡導研究災害學理論,建立災害的預報系統、預警系統和防衛系統。他認為,要研究災害學,必須建立災害資料庫,這是基礎,如果連必要的數據都沒有,研究根本無從談起;災害可以預防,但難度很大,所以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監測系統,加強國內國際間的學術交流,逐步建立災害監測預報網路;必須加強災害學的綜合理論研究,緊密結合當前的災害防救及經驗總結,聚集我國科研、信息、人才優勢,發展前沿科學,探索災變規律;應該在高等院校設置專門課程,培養一批專門研究災害學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必須研究救災策略,把救災的損失壓縮到最低限度。陳教授說,解放後我國治理的災害不少,但救災付出的代價太大。
陳教授還特別提到,長期以來,世界科學研究力量主要是用於戰爭,今後應轉到研究災害上來,共同來對付這一人類的大敵。
陳教授強調:「災害關繫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災害造成的損失往往難以彌補,研究災害學應當成為造福人類的最新浪潮。在這方面,新聞界應該帶一個好頭。建議成立一個『災害新聞學會』,利用輿論工具進行廣泛宣傳,動員全社會都來為抗災減害作貢獻。」
———錄自:北京科技報,1990-0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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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自然災害對經濟的影響大嗎
1.自然災害主要是對農業的影響,造成以糧食為主的農產品減產。而糧食等農產品是工業很多產品的原材料,糧食等農產品減產會贊成工業原材料短缺、漲價,自然對經濟產生影響。
2.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可能直接震垮工廠、沖跨工廠,會對經濟造成更直接的影響。這個影響的程度,有時可以催毀一個地方的工業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