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申請勞動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請勞動仲裁期限是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❷ 仲裁的審理時限怎麼規定
國內各種仲裁法律法規中沒有規定仲裁的審理時限,只對作出裁決書的期限作了規定。涉及各領域的仲裁法中沒有規定作出裁決書期限的,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或各地在制定仲裁規則中給予明確。列下分別是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勞動糾紛仲裁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的結案期限: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四十八條規定作出裁決的期限為仲裁庭在組庭後6個月內作出裁決書。經仲裁庭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院院長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長該期限。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長的,經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長,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2)經濟仲裁期限是多久擴展閱讀:
【仲裁審理】仲裁開庭審理程序
1、開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宣布開庭。隨後,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組成人員和記錄人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仲裁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順序進行開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
(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3)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4)宣讀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5)宣讀鑒定結論。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❸ 經濟仲裁確認勞動關系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仲裁確定勞動關系,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❹ 勞動仲裁期限多長時間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等。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之後開庭審理,勞動仲裁是60天內結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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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勞動局的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限是1年。但是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內提起勞動仲裁的,不受1年時效限制。並且,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適用時效中斷、中止的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❻ 勞動仲裁期限是多久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