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偵的全稱是什麼
經濟犯罪偵查(簡稱經偵)部門是各級公安機關中負責打擊、防範經濟犯罪的職能部門,實行隊建制,盛市、縣三級分別為總隊、支隊和大隊。經濟犯罪舉報中心的工作由各級經偵部門負責,主要受理對經偵部門所管轄的77種經濟犯罪案件的舉報。
Ⅱ 經偵查是屬於哪個部門職責是什麼
經偵全稱叫經濟案件偵查,在各區市縣都成立有經濟偵查大隊,他們的職責就是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行,專門打擊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經濟偵查大隊是公安機關內部的一個部門。
Ⅲ 經濟案件由哪個部門偵查
法律分析:經濟案件由公安經濟犯罪部門偵查。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同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准確有效地執行法律。單位涉嫌經濟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所在地公安機關管轄。所在地是指單位登記的住所地。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與登記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其所在地。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經濟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Ⅳ 經偵是什麼部門
不是一個部門,經偵大隊全稱是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是縣公安局直屬部門。
經偵大隊的主要任務是為獲得證明有無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重的有關證據以及捕獲犯罪嫌疑人所依法採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
經偵特情工作是增強經偵部門主動進攻能力,提高偵查工作效率的需要。經偵特情建設應緊密結合經偵業務特點,滿足偵控經濟犯罪的需要。有論者認為,經偵特情建設在物建對象、布控的領域、層次、對象具備的條件等方面應不同於其他偵查部門特情。
主要職責: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形勢及規律,制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協助上級公安機關偵查有影響和跨縣、市的重、特大的經濟案件。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為副科級機構。下設一、二、三中隊和秘書股。
經濟犯罪偵察警察的工作就是對金融犯罪、經濟詐騙等各類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偵查,為破獲經濟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據,從而保護國家和公民的財產安全。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經濟犯罪偵查警察
Ⅳ 公安局和經偵大隊是一個部門嗎
不是一個部門,經偵大隊全稱是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是縣公安局直屬部門。
主要職責: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形勢及規律,制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協助上級公安機關偵查有影響和跨縣、市的重、特大的經濟案件。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為副科級機構。下設一、二、三中隊和秘書股。
經濟犯罪偵察警察的工作就是對金融犯罪、經濟詐騙等各類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偵查,為破獲經濟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據,從而保護國家和公民的財產安全。
(5)經濟偵查以前是什麼部門擴展閱讀
在我國,經濟犯罪偵查部門所管轄的案件罪名有88種,例如;
走私假幣案券案、提供虛假財會報告案、妨害清算案、隱匿、銷毀會計資料案、公司、企業人員受賄案、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案、非法經營同類營業案、為親友非法牟利案、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案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案、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案;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案、偽造貨幣案、出售、購買、運輸假幣案、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案、持有、使用假幣案、變造貨幣案、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案、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案、高利轉貸案;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案、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案、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案等等。
Ⅵ 經濟警察屬於哪個單位
經濟案件偵查大隊(支隊),一般隸屬於刑偵大隊(支隊),屬刑警。當然是行政編了。
一、經警的職責
1.查處一些走私假幣、販賣、買賣、運輸假幣、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錢等經濟案件;
2.查處擅自設立金融機構、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隱匿、銷毀會計資料等金融犯罪;
3.查處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財務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等經濟詐騙案件;
4.查處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的違法犯罪行為;
5.查處偽造、變造金融票據、國家證券、股票、公司、公司債券,擅自發行股票、公司、公司債券等經濟犯罪;
6.調查其他經濟犯罪。
二、經警的職業要求:
1.教育和培訓:
經濟犯罪偵查等相關專業一般要求大專以上學歷,並要求有一定的經濟學、會計學背景。必須通過公安專業知識考試、身心素質測評和考核。通過就業管理局組織的公共科目考試。
2.工作經歷:
熟悉公安業務,掌握經濟犯罪的理論和方法,能夠從事經濟犯罪的預防和偵察工作。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包括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認真負責,工作努力,心理壓力承受能力強,自控能力和分析能力強。
「晶晶」是20世紀50年代中國人民警察的警種。1996年《人民警察法》頒布後,人民警察類別不包括『經濟警察』,隨後『經濟警察』的改制開始。有些地方把「經濟警察」改名為公安單位的「經濟警衛隊」。《人民警察法》的實施後,2002年11月國務院下文停止經濟警察隊伍的新建審批。
Ⅶ 經偵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經偵大隊全稱是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是縣公安局直屬部門。經偵大隊的主要任務是為獲得證明有無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重的有關證據以及捕獲犯罪嫌疑人所依法採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三百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傳喚、拘傳、拘留、逮捕,開展勘驗、檢查、搜查、查封、扣押、凍結、訊問等偵查活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辦案協作請求,並在當地公安機關協助下進行,或者委託當地公安機關代為執行。開展查詢、詢問、辨認等偵查活動或者送達法律文書的,也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辦案協作請求,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通報。
第三百四十七條 需要異地公安機關協助的,辦案地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辦案協作函件,連同有關法律文書和人民警察證復印件一並提供給協作地公安機關。必要時,可以將前述法律手續傳真或者通過公安機關有關信息系統傳輸至協作地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