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糾紛案件,走法院一般要等多久
三至六個月
2. 民事經濟糾紛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當經濟糾紛發生後,很多人沒有注意經濟糾紛追訴期的訴訟時效,往往錯過最佳時機。經濟糾紛追訴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呢?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
經濟糾紛追訴期的訴訟時效
1、經濟糾紛知道權利被侵犯2年內起訴,法院會在3-6個月開庭審理。一般經濟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合同履行期限或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起計算,如果某一權利過一訴訟時效,對方以過時效抗辯的,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關於經濟糾紛的訴訟時間,這個沒有什麼限制,即使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也應當受理。
2、經濟糾紛最長的訴訟期是一般是2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期間如果存在訴訟時效終止或者中斷情形的,依法確定訴訟時效的終止或者中斷。但無論什麼情況,超過20年的,不再受法律保護。
民法通則中關於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
第七章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一定要在經濟糾紛追訴期的訴訟時效內去解決。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請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3. 經濟糾紛強制執行期限是多久
借錢不還、貨款不付等等生活中人們遇到的經濟糾紛並不少,涉及到重大金錢的糾紛不及時處理可是很麻煩,就演算法院做出判決後對方仍然不按判決結果支付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那麼,經濟糾紛強制執行期限是多久?1、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2、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責令執行法院限期執行或者變更執行法院:1.債權人申請執行時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2.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自發現財產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內對該財產未執行完結的;3.對法律文書確定的行為義務的執行,執行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依法採取相應執行措施的;4.其他有條件執行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