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看到的一點不通俗!能講明白點嗎
1、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
2、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勢在必行。
3、2014年10月28日,由農業部在其官方網站刊登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專訪文章而推行。
4、中央審議通過了有關農民股份合作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標志著中國布局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試點工作即將全面展開。
5、試點的目標在於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
6、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這是農村改革一項重要頂層設計,是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重大制度創新。
(1)集體經濟產權改革是什麼擴展閱讀: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改革內容
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
這是改革試點的重要基礎。重點是探索界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具體辦法;
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備案機制;
依法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落實好農民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
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
這是改革試點的重要目的。要按照「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從實際出發,進行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
2. 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1、就經營性資產而言,通過股份或份額的形式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權到戶,並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明確集體經濟組織的市場地位,加強集體資產運行管理監督,落實集體收益分配機制。
2、就非經營性資產而言,在清產核資基礎上,建立健全台賬管理制度,探索實行集體統一運行的管護機制,確保其更好地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提供公益性服務。
3、就資源性資產而言,落實法律法規政策,健全完善登記制度,鞏固已有確權成果。對於未承包到戶的集體資源性資產,要摸清底數,明確權屬,按照已有部署繼續開展相關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為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保護農民集體資產權益,調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現就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3. 什麼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1、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
2、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勢在必行。
3、2014年10月28日,由農業部在其官方網站刊登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專訪文章而推行。
4、中央審議通過了有關農民股份合作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標志著中國布局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試點工作即將全面展開。
5、試點的目標在於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
6、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這是農村改革一項重要頂層設計,是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重大制度創新。
(3)集體經濟產權改革是什麼擴展閱讀: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改革內容
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
這是改革試點的重要基礎。重點是探索界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具體辦法;
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登記備案機制;
依法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落實好農民對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
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
這是改革試點的重要目的。要按照「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從實際出發,進行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
4.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最早什麼時候
您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勢在必行。2014年10月28日,由農業部在其官方網站刊登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專訪文章而推行。
中央審議通過了有關農民股份合作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標志著中國布局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試點工作即將全面展開。試點的目標在於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這是農村改革一項重要頂層設計,是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重大制度創新。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5. 農村集體產權是指什麼
農村集體經濟產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資產的佔有、支配和收益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指堅持農民集體所有的前提,在明晰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的基礎上,按照股份合作的原則,將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資產折股量化到人,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等權能,實現農民按份享受集體資產收益的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對農村集體利益的再分割,落實的是農民集體收益分配權。
6. 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什麼意思
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大舉措。試點的目標在於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這是農村改革一項重要頂層設計,是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重大制度創新。
法律依據:
《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必然要求。農村集體經濟是集體成員利用集體所有的資源要素,通過合作與聯合實現共同發展的一種經濟形態,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形式。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極大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社會生產力。適應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新要求,不斷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盤活農村集體資產,構建集體經濟治理體系,形成既體現集體優越性又調動個人積極性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對於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增強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引領農民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具有深遠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