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法典勞動法新規給單位或公司造成經濟損實的怎麼處理
民法典對勞動法沒有規定,勞動法是特殊法,民法典沒有對勞動方面作出具體規定,但民法典對勞務關系有相應規定。
如果勞務者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被提供勞務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提供勞務者應承擔侵權責任。
Ⅱ 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怎麼賠償
勞動者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需要分情況: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2、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賠償50%左右;3、勞動者一般過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無論大小,均不應讓勞動者承擔。Ⅲ 對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員工無意給公司造成損失,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不算犯法,不會追究法律責任,不過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承擔損失賠償的。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Ⅳ 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屬於什麼罪
法律分析:員工造成公司重大損失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是故意構成的,有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是過失造成的,一般不構成犯罪,但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Ⅳ 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處理規定
法律分析:凡個人未按各項管理程序和規章制度、工作失職、失誤等原天,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重大不良影響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單處或並處經濟賠償、調離崗位、免職、辭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條 對事故中既是責任者又是受害者的,公司除按有關規定承擔部分費用外,其他費用由個人承擔。
Ⅵ 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因勞動本身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當月職工工資的20%。扣除後剩餘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支付最低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Ⅶ 有關公職人員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問題的處理
有關公職人員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如果無法彌補、挽回損失的構成瀆職罪。瀆職罪主要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行為損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公民中的形象,導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的犯罪。
法律分析
根據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應該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三百九十八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第四百零二條 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六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Ⅷ 員工操作失誤造成損失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的規定,分期逐月扣發你20%的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且扣除後剩餘部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Ⅸ 員工因為工作失職造成財物損失怎麼處罰
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財物重大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有約定的,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