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的條件有哪些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有:申請家庭成員在戶主戶籍地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滿3年;申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申請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5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財產低於最低限額。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⑵ 洛陽市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標準是什麼
保障對象是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均住房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符合條件的家庭可持身份證、戶口簿、居住地社區或者單位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如有烈屬、殘疾證明的應當同時提交),向戶口所在地區級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審批結果張榜公布無異議後予以登記。經認定後,廉租戶每月將得到住房租賃補貼,租住直管公房者租金可核減50%,殘疾、孤寡等特殊家庭將逐步得到住房安置。
⑶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一、申請經濟適用房要滿足什麼條件
由於經濟適用房是基於完善社會保障的需求而建造的,因此在購買經濟適用房時,也不同於一般商品房。一般來講,只要購房者有足夠的資金,便可購買商品房(限制購房地區除外)。但要想購買經濟適用房,則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
1、戶籍條件: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承租的住房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
二、什麼是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由政府列入建設計劃,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不含別墅、高級公寓、外銷住宅)建設的普通住宅。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從而有別於一般的商品房。
經濟適用房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徵。所謂經濟性特徵是指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它的價格要普遍低於商品房的市場價格,更容易被中低收入家庭所接受。適用性特徵是指在經濟適用房的設計和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不因價格的降低而減損質量。
⑷ 經濟適用房申請的條件
只有符合以下的3個條件,那麼申請人才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1、申請人必須要具有當地的城鎮戶口;2、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必須要符合市或者縣人民政府規定劃線的低收入家庭標准;3、申請人的家庭不可以擁有住房,或者現在所居住的房子面積必須要低於市或者縣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適應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⑸ 洛陽經濟適用房怎麼可以申請到
凡在洛陽城市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含符合洛陽市安置條的部隊人員);
(二)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人均現住房建築面積小於18平方米);
(三)低收入家庭(指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線以下庭);
(四)年滿26周歲以上的未婚大齡青年;
(五)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購房對象。
符合以上條件的話,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澗西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辦」初審登記。
上洛陽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查一下,很詳細的介紹。http://www.lyzfgjj.com/
⑹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經濟適用房申請的條件,首先是你的月收入在兩千塊錢以下,你你單身或者是單身自己帶著孩子或者是家庭,沒有其他的收入。你還是一個低保戶。
⑺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你好,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⑻ 經濟適用房申請有哪些條件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
1、家庭人均年收入十分低;
2、戶籍的一般要求是當地的城鎮戶口;
3、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積是在市縣規定標准以下的。
4、申請人是已婚的,單身的話必須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歲以上。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⑼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三)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四)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2. 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3. 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4. 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5. 其他購房優惠政策。(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或出售過房產。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條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
第十四條 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第十五條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二)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療;
(四)辦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第五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完善相關監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