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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經濟監督崗有哪些職責

發布時間:2022-08-19 09:55:54

『壹』 崇明區長興鎮政府經管站的職能

負責指導農村經濟組織、集體企業的財會業務。
指導村級財務管理。接受合作經濟組織委託記賬。負責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審計。監督管理村集體資金。監督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崗位名稱是農村經濟管理。主管部門是崇明縣長興鎮人民政府。專業要求會計學,財務管理。同時具有會計或審計等從業資格證。

『貳』 鄉農業經濟管理站是干什麼的

立足於農業經濟,管理農村省、市(區)、縣、鄉鎮(街道)在農業與農村工作的一個職能部門。它的工作內容涉及農村經濟、政策、計劃、土地、統計、審計、生產體制、農業承包、發展、扶貧、分配、產業化、銷售、農產品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二輪土地承包、土地糾紛合同仲裁、農民負擔、農業保險等諸多方面。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和宣傳國家農村各項法規、政策、方針、路線,普及職能部門《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法》和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

2、負責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調查、統計、分析,掌握全省農村經濟發展現狀,為各級各部門制定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計劃提供依據。

3、負責做好農產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農村基點調查。

4、強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指導農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轉農村土地,合理開發利用荒山、荒坡、荒灘、荒丘等資源;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調查、調處、仲裁,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5、強化農村集體資產及財務管理。清理核實村組歷年形成的債權債務,摸清農村集體家底,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和增加新的債務。同時,尋求化解村組債務的有效途徑,幫助村組逐年化解債務。

6、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開展農民負擔監督,做好良種補貼、種糧農戶補貼等各項補貼資金的預算、兌現。嚴禁收費單位或部門抬高收費標准和亂收費,加重農民負擔。

7、承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村容村貌整治、新農村示範村等項目的規劃、申報和組織實施。

8、培訓一批善管理、會經營的農村財務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體資金,確保集體資產保質增值。

9、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做好登記注冊、項目申報、制定章程制度,並監督實施。

10、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實行「三資」委託代理制,嚴格管理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資金合理使用及審批。

11、協助金融機構及農業保險部門,農民以土地抵押貸款及土地投保畝數申報與災後理賠工作。

12、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叄』 如何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工作

說到農村「三資」,這個概念提出應該是在2009年農業部的4號文件上,以前咱們經常談論的是要如何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概念的提出是形勢發展的必然,因為多年來咱們有大多數地方村級核算只注重資金,而忽略了或者放鬆了對資產、資源的監管,導致家底不清、賬實不符,導致了關於農村財務問題上訪不斷,導致了農村經濟秩序的不穩定。農業部【2009】4號文件原文是這樣的寫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屬於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有利於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有利於盤活農村集體存量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有利於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增強集體組織為農戶服務的功能;有利於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重要意義,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所以第一步要讓大家知道農村集體「三資」都包含哪些東西,也就是農村集體「三資」基本概念
(一)農村集體資金是指村組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具體包括:村(組)集體原有積累、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租賃、資產性處置等收入,投資、入股分紅收入,「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土地徵用補償,上級撥入專項資金,扶貧救災款,各單位幫扶、社會捐贈等各項貨幣性資金的收支管理。
(二)農村集體資產在這里特指除去貨幣資金外的資產。資產的概念是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或者控制的,能給村集體經濟組織帶來經濟效益的資源。這里所指的資產是指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材料物資、各種長短期投資、無形資產等其它資產。
(三)農村集體資源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地、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具體分為三類:一類是 農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其它;
二類是建設用地,包括:居民宅基地、村辦公用地、公益單位用地、鄉村交通用地、其它 ;
三類是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坡 、荒地 、荒灘、其它。
二、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監督工作的重要意義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農民群眾十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也是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多發領域,抓住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就抓住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對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維護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現在大家回過頭來看,咱們先了解了農村「三資」概念的由來,農村「三資」包括的具體內容,又明白了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重要意義,那麼如何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中提出了明確要求: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形成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監督到位的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壯大,促進農民收入增加,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接下來我們要做的工作就是咱們今天這節課的重點內容,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建設。關於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一共有十六項制度,下面我就詳略不同的給大家講解。
農村財務會計委託代理制。
一、 總體要求
圍繞實現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的目標,按照:「全面推進,規范運行,強化監督」的思路,建立「村級組織聯簽公開、鄉級中心審核服務、縣級部門指導監督」緊密結合、規范配套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並實現農村會計電算化。
二、全面推行農村會計委託代理制度,村級財務要全部納入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管理范疇,實行「雙代管」。即代管賬務,代管資金。條件允許的村民小組的賬務和資金要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代管。
三、委託代理工作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政策法規的范疇內運行。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處置權「五權」不變的原則。
四、堅持村(組)集體基本核算單位不變的原則。實行「雙代管」後,仍按原村(組)設賬,繼續保持原核算單位獨立性。各村的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受益權、決策權不變,資金支配權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各村與會計服務中心的委託與代理關系不變,村級收支自主決定。
五、每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且只能在當地農村信用社設置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並堅持銀行支票和預留印章不相容的管理原則,實行農村會計代理中心和村級組織的雙印鑒監控機制。各村的財務專用章由代理中心保管,各村法人章由各村保管,支票由代理中心出納保管,起到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目的。
六、代理內容全面
總體來說,凡被代理村(組)所發生的各項財務事項和會計業務,都要統一代理。具體來說,概括為四個方面:
(1)上面撥的。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扶貧救災款、「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上級部門的專項撥款等;
(2)自己收的。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發包、租賃、資產處置等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投資、入股分紅收益,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及「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等;
(3)資產、資源的。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使用與核算;
(4)往來結算的。集體內部往來、應收應付款和各項債權債務等。
七、村級原有的和今後發生的各項收入、支出統一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代管。各村要在規定期限內把各項資金交到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統一為各村設立的監管賬戶。各村支出統一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審核報賬,不得坐收、坐支、自收自支,否則,按違紀處理。
八、全縣各村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製的年度收據,收款(不論是上級撥款還是村集體各項收入)由各村報賬會計到鄉(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領取加蓋各村財務專用章的收款收據(各村財務專用章統一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保管),否則村民有權拒交。
九、 各村集體的一切開支,必須取得合法原始憑證,憑證上應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簽章,由經辦人簽字,按月及時結清手續,交村集體辦公會審核,無正當理由的過月未審單據,原則上不再審核。
十、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工作流程:取得原始單據後經辦人簽字→民主理財組審核蓋章→村委主任(或書記)簽字審批→報賬會計交服務中心主任審核蓋章→服務中心總會計審核後編制記賬憑證、開付款憑證→服務中心出納付款並序時記賬。
十一、農村財務實行「雙代管」,要做到「六統一」:統一資金管理、統一印鑒管理、統一賬戶管理、統一收據票據管理、統一財務公開、統一實行電算化。
十二、堅持每月向群眾公開一次本村財務收支情況,鄉(鎮)會計服務中心及時檢查公布情況,收集群眾意見,並予以及時解決。
十三、機構人員設置
1、代理機構:依託鄉(鎮)農經機構成立農村會計代理中心,配備工作人員,保障工作經費,配齊辦公設施,加強人員管理。
2、鄉(鎮)中心人員:會計代理中心主任一般由鄉(鎮)農經中心主任(或農經站長)兼任,設置總會計、總出納和審核三個崗位,審核崗位應由中心主任或總會計擔任。會計、出納必須分開設置。
3、村級人員:各村只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報賬會計。實行聘任制,由村組織推薦,鄉(鎮)農經機構考核,縣級農經部門考試,合格後村級聘任上崗。
十四、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崗位責任制度
1、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受村委託承擔農村集體「三資」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同時承擔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實行電算化管理。
2、中心設主任、副主任、總會計、資金會計、資產資源管理人員等崗位。
3、中心主任崗位職責(1)負責中心全面工作;(2)遵守和執行各項財經制度和法律法規;(3)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4)負責監督和指導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承包、出租、租賃以及招投標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服務中心的管理,保證政策運轉和高效工作;(6)組織人員定期審計和檢查各村財務狀況,保證集體資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負責對服務中心人員及村級報帳員的考查、管理、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
4、副主任崗位職責(1)協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負責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組織業務學習和培訓;(3)協助主任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4)協助主任負責監督和指導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承包、出租、租賃以及招投標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辦的工作任務。
5、總會計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堅持按財務制度做好財務核算,如實反映村集體資金收支情況;(2)負責對村報賬員報送的票據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票據加蓋審核同意章予以報賬,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票據不予蓋章並拒付;(3)按規定設置各類賬薄,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審核各類票據,編制會計憑證,及時進行電腦記賬,按時完成會計月報、年報及其他會計報表,真實、准確、完整地反映村集體資金的運行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4)負責監督資金會計資金領、核、銷工作;(5)對村各類經濟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及時與資金會計核對賬目,定期檢查和分析財務指標執行情況,及時反饋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予以糾正和解決;(6)建立財務檔案,妥善保管各種財務資料;(7)加強對電算化微機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財務數據的安全。
6、資金會計職責(1)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准確地辦理各種現金收付業務;(2)負責銀行存、取款和結算業務;(3)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並定期與總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款相符;(4)增強安全意識,採取防範措施,保證資金安全;(5)按規定做好收據的領、核、銷工作;(6)及時提供財務公開的會計資料。
7、資產資源管理人員崗位職責(1)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2)負責建立各村資產、資源台賬並實行動態管理;(3)指導各村按照民主程序處置各類資產和資源,負責各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方案的審核與監督。
8、村報賬員的職責(1)積極配合鎮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2)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堅持原則,堅決制止和抵制一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在村兩委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並保證各種財務活動合規合法、真實有效、票據正規,杜絕虛報、冒領和坐支現金;(4)及時地將本村集體各項收入上交代理服務中心賬戶;(5)定期到鎮服務中心進行報帳;(6)定期向村兩委、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匯報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7)負責本村的財務公開工作。
1、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主要工作職責
(1)財會活動。村級組織是村級財務會計管理的主體,對本村(組)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編制預算。合理編制資金使用預算,統籌安排使用集體資金,努力增加集體收入,確保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
(3)「三資」管理。按資金預算合理使用集體資金,加強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
(4)嚴格審批。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嚴格審核審批各項開支。
(5)民主監督。堅持民主決策、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的原則。
(6)收支報賬。對各項收入和支出都要及時報賬,不得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嚴禁收入不報賬、不入賬,私設「小金庫」。
自收自支:自己收錢自己養活自己。比如城建局的城管隊,醫院和教育都有一批人員屬於自收自支人員。但具體到村級組織就不應存在。你不能說村裡沒錢花了,就向農戶攤派,比如收取「一事一議」資金也必須經過一系列程序,先是在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的前提後,村級提出申請,鄉鎮審核,縣級審批後才能收取,不能向農民亂收各種款項。
坐收坐支指的是沒有將取得的收入存入銀行,而是直接支付了費用,這種行為在帳上是反映的,是一種違規行為。
小金庫則沒有將收入在帳上反映,而是另立內帳,俗稱「帳外帳」,它是為了瞞報收入,少交稅金和支付不合理的支出而存在的,是一種違法行為。
2、鄉(鎮)農村會計代理中心的主要職責
(1)財務會計核算。建立健全賬簿登記,規范使用憑證票據,負責做好各項財務會計業務核算工作。
(2)加強審核監督。審核監督報賬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項收支和資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並加強「三資」管理的監督檢查。
(3)反映會計信息。為被代理村及時提供會計報表及有關收支明細情況,指導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並按要求及時上報有關報表和提供各類會計信息。
(4)統一建檔管理。做好會計資料、財務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做到一寸一櫃,專人負責。
(5)提供咨詢服務。為被代理村對外投資租賃、資產、資源發包處置、工程建設等經濟活動提供咨詢服務。
3、縣級農經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1)認真檢查指導。對委託代理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及時研究和解決問題,確保規范運行。
(2)抓好業務培訓。對鄉(鎮)代理中心人員、村報賬會計及村主要幹部進行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3)加強審計監督。定期組織全面審計,開展信訪問題的重點審計和各項專項審計,依法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現金管理制度
一、村組級所有的資金都必須納入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實行錢帳分開。現金管理堅持專人負責、賬款分管、復核查對的原則,做到領導批錢不管錢,會計管賬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
二、村級組織在現金管理過程中,不準非財務人員保管或經手現金;不準白條頂庫、不準公款私存、不準保留帳外公款;不準用本單位賬號替其它單位或個人存取現金;不準用財務專用章為其它單位或個人擔保貸款;不準將集體現金借給其它單位或個人,外出辦公事人員要及時清理借款手續,不準拖拉吊帳。
三、現金要實行限額管理,以五日之內的零星所需為限額;村不準超過1000元,組不準超過500元,其餘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代管。公款私存、盜取利息的,按貪污論處。
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主要包括: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集體統一經營收入、發包及村辦企業上繳收入、投資收益、上級轉移支付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開具全市統一監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據》或《村內「一事一議」籌資專用票據》,並對票據進行保管、領用、登記、核對等管理,嚴禁無據收款或白條收款。
4、村級資金實行「村有鄉管、計劃用款、收入上交、支出下拔」的管理辦法。村組集體所有收入,自開票之日起實行票款同步,3-5日內資金必須及時、足額上繳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統一為各村設立的村級賬戶入帳核算,嚴禁私設小金庫、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頂債務。
5、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與撥付的財政轉移支付村級補助資金、各項涉農專項資金、扶貧救災款、「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等實行一個漏斗向下,有條件的地方要逐步實現國庫直接支付,嚴禁層層截留,防止水過地皮濕現象發生。
6、村級「一事一議」、「以資代勞」,以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組辦公室審批的方案為收入依據,經濟承包合同以合同簽訂金額為依據結算,其他收入按收付實現制原則執行。
7、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中心要經常核查村級有關經濟往來帳目,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8、各鄉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按季度對村組集體收入進行考核分析,研究預算收入與實際收入變動原因。對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隱瞞收入、挪用、設立賬外賬、私設小金庫的行為,除全額追繳挪用、小金庫資金外,並處以違規金額10%-30%的罰款;對收入不按規定及時足額繳存、坐收坐支的違規行為,每發現一次,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開支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支出應做到集體理財、民主管理、公開透明。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主要包括:村(組)幹部報酬、辦公費用等管理費、五保戶供養、集體統一經營支出、公益事業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級不得開支招待費。
3、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實行備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報賬員到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領取一定數量的備付金用於日常開支,發生超出備付金限額的支出事項時,村應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請,經中心主任審批後預支。
4、集體財務支出審批程序
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並在原始憑證背面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由村報賬員將原始憑證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審核同意後,村務監督委員會在審核過的原始憑證上加蓋「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專章」,然後由村報賬員填制「財務支出審批單」,並依次提交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村民委員會負責人、村黨組織負責人在「財務支出審批單」指定位置簽署意見並簽字(蓋章),不在原始憑證上簽字。村報賬員應定期將「財務支出審批單」上報鄉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經中心負責人審核同意並在「財務支出審批單」指定位置簽字(蓋章)後,由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審核記賬,同時在原始憑證上加蓋「已報銷」專章。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村民委員會負責人、村黨支部負責人審批確定為不合理或不同意開支的財務事項,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對村集體重大開支,鄉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負責人應向鄉鎮主要負責人匯報。經鄉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有關人員審核確定為不合理開支或非正規票據的事項,不得入賬處理。財務流程完成後,要按照財務公開程序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鄉級人民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要對村級財務活動加強指導和監督,但不得干預其正常合理支出,更不能侵佔村級資金。
5、填制「財務支出審批單」
村報賬員應根據所要報銷的原始憑證內容按科目分類,認真填寫審批單的「開支內容及金額」和「原始單據張數」,並在「財務支出審批單」欄目內簽名。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審核、村委負責人和村黨組織負責人審批、鄉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負責人審核批准支出事項時,應在「財務支出審批單」指定位置分別簽「名字、准支、同意、屬實」字樣,「財務支出審批單」其他內容由鄉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有關人員填寫。在裝訂原始憑證時,將「財務支出審批單」附在原始憑證上面。
6、 村集體開支審批程序:
500元以下開支,由經辦人簽字、民主理財組審核簽章、村主任簽字審批;500—3000元須「兩委」聯席會議討論通過,並附參會人員簽名蓋章的會議記錄;3000元以上須經「兩委」會議提出、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附參會人員簽名的會議記錄;數額較大的關繫到全體村民利益的,應召開村民代表大會。
民主理財制度
一、村組財務收支除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監督外,應堅持民主理財原則。
二、村組必須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參與財務管理和開支審批。村務監督委員會,由3--5人組成,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從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中推選產生。村幹部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三、財務收支要根據上級政策要求和本村情況,年初編造預算,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查通過後方可執行。
四、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本村集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有權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當事人對否決有異議的,可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後決定。
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財務事項發生前,一些重大的開支事項要通過會議或其它形式與村務監督委員會進行溝通。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交村務監督委員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後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蓋章,報經村委會主任審批同意並簽字(蓋章),最後由報賬會計到會計服務中心報賬。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確定為不合理財務開支的事項,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
六、村務監督委員會在審查開支情況中,發現有貪污挪用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有權報告黨支部、村委會和上級政府。鄉(鎮)、村應組織力量進行查處,並將結果通報村務監督委員和村民代表會議。
七、村務監督委員印章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或成員專人妥善保管,不得由村幹部或財務人員代為保管。村務監督委員印章應予每次開展理財業務時集中使用,屆時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全體成員,共同對符合要求的原始票據、報表等會計資料蓋章確認,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蓋章確認。村務監督委員會印章只能應用於民主理財,不得私用,不得外借,不得代蓋。保管人必須堅持原則,不得違規使用。

『肆』 農經辦到底是一個什麼東西啊

農經辦為一級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是國家的事業單位,農經辦承擔著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職能。

農經辦作為農村經濟的監督管理職能部門,對於農村組織的集體資金,集體資產,集體資源,集體財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需要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等。

(4)農村經濟監督崗有哪些職責擴展閱讀:

農經辦的主要職責:

1、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2、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與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4、負責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5、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指導、扶持和服務及指導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6、負責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情況統計工作。

『伍』 村務監督主任在村內主要是從事哪些工作

監督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保證黨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監委會主任職責 。

『陸』 農經局屬於什麼單位,具體職能是什麼

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以海寧市農經局為例,海寧市農業經濟局 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研究、制訂和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相應政策、建議和措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 負責全局行政事務、文秘、檔案、保密、信息、安保、綜治、創衛、安全生產、後勤等工作以及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宣人事科

工作職責: 協助局黨委開展全局政治思想工作,承擔組織、宣傳、幹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設、信訪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導工、青、婦等群團工作。協助局行政做好人事、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劃財務科

工作職責: 負責全局預算單位預算資金的管理工作,監督預算單位預算資金的使用,開展內部審計和財務收支檢查;協調農業項目的申報、驗收,檢查農業項目資金的使用,負責農業項目的績效考評;負責系統內財會人員的管理、清帳理財、票據管理、財務統計等工作;負責局級基本建設的核算。

經濟發展科

工作職責: 承擔市村級集體經濟扶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村指導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等日常工作;研究並提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的幫扶意見和建議等工作;協調全市農村經濟發展和扶貧開發等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建設科

工作職責:負責協調和實施以"美麗鄉村建設和村莊整治擴面提升工程為龍頭的現代新農村建設;組織開展"中心村培育"(城鄉一體新社區創建)和"萬名農民素質培訓工程"等日常工作;協調新農村建設中開展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承擔市建設現代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村莊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萬名農民素質培訓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日常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

工作職責:制訂農業科技、教育和標准化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負責農業科技推廣項目的論證和實施督查;組織制訂農業地方標准,負責農產品質量監督和認證管理工作。

制訂農業科技人員及農民職業技術教育、實用技術培訓計劃;負責全市農業系列、農業經濟系統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推薦評聘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承辦農業科技建設項目的立項報批和成果管理;組織實施農業科普宣傳及科技下鄉活動等工作。

法規科

工作職責:負責農業依法行政、行政審批、法制監督、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起草有關農業行政執法的規范性文件。

審核農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為;負責農業行政復議、聽證、應訴、理賠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受理違反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負責局屬執法機構的管理、協調;組織執法人員法制培訓等工作。

產業科

工作職責: 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業中介服務組織,負責農業龍頭企業審核認定;負責農業外經、外資、外貿和外事工作。

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和政策、農村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指導全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開展農業招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負責承辦農業產業項目建設;負責全市農業高新技術及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等工作。

開發科

工作職責: 制定農業資源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承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農業區劃工作,貫徹落實農業自然資源管理條例;負責農業高新技術園區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的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工作;負責農產品基地和產業帶建設等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規劃;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制定全市農產品生產源頭監督檢測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農產品包裝、標識和轉基因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和標准化基地建設工作。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監測工作;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和培訓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

工作職責:依法查處發生在轄區內的各類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治安案件和授權的林業行政案件;組織協調森林消防工作,承擔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林木採伐和林權管理工作;負責林地徵用、佔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協調濕地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森林公安隊伍管理和隊伍建設;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6)農村經濟監督崗有哪些職責擴展閱讀:

海寧市農業經濟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嘉興市有關農業、林業、農村能源、農業機械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研究、制訂和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相應政策、建議和措施。

2、制訂農業、林業、農村能源、農業機械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林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提出有關農林等產品及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3、參與研究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制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有關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系;指導、監督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和農村集體土地(含水面)承包管理,土地(含養殖水面)經營權流轉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

指導和管理農村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管理、監督農民負擔工作。

4、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建議;制定全市"菜籃子工程"基地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市區"菜籃子工程"年度建設項目和資金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蔬菜等副食品基地的開發建設與管理。

指導農副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負責農副產品產、供、銷的有關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

5、負責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工作和農業信息網路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供求等經濟信息;研究制定農業投入的有關政策、措施,完善農業投入積累制度。

6、協助市財政局制訂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計劃;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市農業示範園區建設。

組織、協調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劃工作;參與小型農田基本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治工作;負責中低產田和池塘改造,農村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和花卉行業的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制訂農業教育、科技進步和推廣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技成果推廣、農業科技項目的論證和推薦並指導實施;負責農技推廣體系建設。

負責農業技術教育、培訓工作,協助職改部門搞好農業系列及其它相關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的推薦、評聘和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審、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農牧業產品和種子、種苗、農葯、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檢疫、種畜禽監督管理。負責水域漁業監察、漁政漁港管理、漁船檢驗。負責漁業水域環境監測和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

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機監理。負責林政管理、森林資源管理、森林防火、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植物檢疫、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等工作;負責基本農田保護。

9、主管全市農牧漁業工作。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捕撈業和水產養殖業)的宏觀管理;研究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負責農牧漁產品、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

10、主管全市林業工作。負責制定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義務植樹、平原綠化造林和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指導國有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11、主管全市農村能源工作。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和可持續發展農業工作。

12、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工作。負責農機科技開發、推廣、培訓工作;負責農機管理和服務工作。

13、參與全市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外貿工作,加強國際間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極組織農業出口創匯。

14、負責全市國有農場的指導管理;對歸口的企事業單位實行宏觀指導。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柒』 村監督委員會主任的職責是什麼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職責是:對村務、財務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關意見建議。
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有以下權利:
(1)知情權。列席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兩委」聯席會議等,了解掌握情況。
(2)質詢權。對村民反映強烈的村務、財務問題進行質詢,並請有關方面向村民作出說明。

(3)審核權。對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審核。
(4)建議權。向村「兩委」提出村務管理建議,必要時可向鄉鎮黨委和政府提出建議。村務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要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進行監督,不直接參與具體村務決策和管理,不幹預村「兩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評議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村民委員會成員以及由村民或村集體承擔誤工補貼的聘用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民主評議,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持。

『捌』 村監委主任職責

1、監督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監督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形成的決議執行情況。

2、監督落實「四議兩公開」和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全程監督「四議兩公開」決策實施過程,如發現村兩委未嚴格遵守「四議兩公開」,應督促其重新召開黨員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3、監督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情況。認真審查公開的內容、時間和程序,如公開情況不能滿足村民要求,應督促村兩委重新公布,村兩委應在一周內予以答復。

4、監督村級財務管理情況。村級財務事項發生時,必須取得有效的憑證,註明用途,由經手人簽字,交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審查簽署意見並蓋章,再由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聯簽後,審核入賬。

5、監督村集體經濟合同和項目招投標情況。參與制定本村集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村級集體投資項目和資產、資源處置的公開競價、招投標活動。

6、監督村幹部履職情況。加強對村幹部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並及時向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報告監督情況。

7、監督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8)農村經濟監督崗有哪些職責擴展閱讀

村務監督委員會運行規則:

(1)監委會組織召開的村民代表會議,由監委會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到會的,可委託副主任主持。

(2)監委會主任應列席村委會會議或村兩委會議。

(3)監委會下設各組按村民代表會議議定的職責分工對村民委員會的相應工作進行監督。

(4)監委會應每季度聽取下設各組工作匯報;每半年組織村民代表會議聽取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匯報,評議村民委員會工作,並進行半年度滿意率測評。

(5)監委會應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依法組織全體村民代表,每年對村民委員會進行年終述職測評,並進行信任度表決。表決採取無記名投票形式。

村民委員會成員的不信任票數超過應到會村民代表人數30%的,由村黨組織和監委會對其進行談話和告誡;不信任票數超過50%的,由村黨組織找其談話,按照村幹部承諾辭職制度的有關規定,視情勸其辭去現任職務,對拒絕辭職的,應按照有關法律啟動罷免程序。

『玖』 鄉鎮經管站是如何工作

經管站的全稱是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是鎮(街道)增收工作的工作機構。

經管站的職責是:

1、做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切實做到村(組)財務鎮級代理,加強財務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財務管理。

2、開展村級財務審計,確保村組集體資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3、抓好村務、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

4、抓好全鎮村組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5、農林項目工作。

6、研究指導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指導農業產業化。

(9)農村經濟監督崗有哪些職責擴展閱讀

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

(一)提出深化農村經營體制機制改革的政策建議並指導實施。

(二)起草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指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開展相關服務和監督。

(三)組織開展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情況的監測、統計和調查;擬定農經統計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開展相關服務。

(五)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有關農村社會事務工作。

(六)承辦農業部及有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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