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經濟普查的頻率是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經濟普查是指為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資料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所進行的全面性調查。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經濟普查的對象:
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等。
⑵ 經濟普查幾年一次下次該哪年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下次該2023年。

1.第四次經濟普查:第四次經濟普查的標准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也就是說,調查的是2018年12月31日的數據情況。
2.經濟普查的時間要求: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綜上,下一次經濟普查,即全國第五次經濟普查的標准時間點應該為2023年12月31日。
經濟普查的相關知識
1.經濟普查的目的: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資料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
2.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3.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統計局-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⑶ 中國的經濟普查每逢幾年進行一次
每五年進行一次,分別在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具體規定如下: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第七條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為依法開展普查,2004年國務院公布實施了《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此後,經濟普查每五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普查年份的年度資料。

(3)中國經濟普查什麼時候開展擴展閱讀:
經濟普查對象: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第八條經濟普查對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經濟普查范圍: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第十條經濟普查的行業范圍為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所涵蓋的行業,具體行業分類依照以國家標准形式公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
經濟普查方法: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第十一條經濟普查採用全面調查的方法,但對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情況等可以採用抽樣調查的方法。
經濟普查應當充分利用行政記錄等資料。
⑷ 經濟普查每隔幾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是什麼時間
每隔5年普查一次(即除2004年條例發布第一次經濟普查為2004年外,以後逢3和逢8年份均為經濟普查年),標准時點是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2018年7月4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決定》,於2018年08月23日開始執行新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該條例第七條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4)中國經濟普查什麼時候開展擴展閱讀
截止到2019年2月21日,我國已順利完成3次全國經濟普查,現在正在進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十條規定, 經濟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
(1)采礦業;
(2)製造業;
(3)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4)建築業;
(5)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6)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7)批發和零售業;
(8)住宿和餐飲業;
(9)金融業;
(10)房地產業;
(11)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12)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13)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14)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15)教育;
(16)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17)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18)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
⑸ 第四次經濟普查是哪年
第四次經濟普查是2017年-2020年。
2017年是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籌備階段,2018年是普查的准備階段,2019年,是普查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布階段,2020年,為普查資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結果開展課題研究階段。
2018年9月12日,國家統計局在其官網公布了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宣傳片。2019年1月1日零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現場登記工作正式啟動。6月15日,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事後質量抽查工作在全國31個省(區、市)正式拉開序幕。11月27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報告。
⑹ 請問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開始時間具體是什麼時候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時間:
2012年,籌備階段,研究全國經濟普查的總體方案和開展專項試點。
2013年,准備階段,組建各級普查機構,開展宣傳動員,進行普查綜合試點,部署並落實普查方案,選調普查人員並進行培訓,做好登記前的各項准備工作。
2014年,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布階段。
2015年,資料出版、利用普查結果開展課題研究階段。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根據《 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來開展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調查了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
進一步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摸清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全面更新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資料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

(6)中國經濟普查什麼時候開展擴展閱讀:
普查內容:
聯網直報單位:單位基本屬性、組織結構情況、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能源和水消費情況、科技情況和信息化情況等,分設7種普查表。
一、非聯網直報單位:
1、法人單位: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實收資本、資產總計、企業營業收入或非企業支出(費用)、稅金、煤炭消費量(限工業法人單位)等,設1張普查表。
2、產業活動單位: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經營性收入或非經營性支出(費用)等,設1張普查表。
二、個體經營戶:基本屬性和從業人員,設2張普查表。包括營業收入、營業支出、付給雇員的報酬、繳納的稅費等,設1張抽樣調查表,設置若干普查綜合表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
⑺ 全國第一次經濟普查是什麼時間
首次全國經濟普查於2004年進行,標准時點2004年12月31日。
⑻ 國家統計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籌備工作全面啟動
2月25日,國家統計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籌備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籌備辦」)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全面啟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以下簡稱「五經普」)籌備工作。籌備辦主任、國家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藺濤出席會議並講話,籌備辦常務副主任、國家統計局總統計師曾玉平主持會議並部署2022年主要工作。

藺濤在講話中指出,五經普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之際開展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後首次開展的一項大型普查。對於摸清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時期經濟運行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新特徵,深化統計現代化改革,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藺濤強調,五經普籌備啟動時間雖較歷次經普有所提前,但整合投入產出調查沒有先例可循,普查范圍拓寬、普查內容增多、技術要求提高、工作難度加大,對方案設計、組織實施和數據處理等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工作中將面臨比以往普查更多的困難、更大的壓力。
藺濤要求,籌備辦成立後,各工作組、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作為、善於作為,要精心籌劃、通力協作,確保五經普籌備工作圓滿完成,扎實推進五經普開好局、起好步。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二是全力支持配合,落實集中辦公;三是加強調研溝通,吸收各方意見;四是落實工作機制,監測工作進度。
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統計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籌備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國家統計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籌備領導小組辦公室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以及《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計劃表(2022-2026年)》。
國家統計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籌備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人員、各成員單位處級聯絡員參加會議。
⑼ 中國的普查方式有哪些時間是什麼時候
普查的方式一般有兩種:
1、建立專門的普查機構,配備大量的普查人員,對調查單位進行直接的登記,如人口普查等。
2、利用調查單位的原始記錄和核算資料,頒發調查表,由登記單位填報,如物資庫存普查等。
這種方式比第一種簡便,適用於內容比較單一、涉及范圍較小的情況,特別是為了滿足某種緊迫需要而進行的「快速普查」,就可以採用這種方式,它由登記單位將填報的表格越過中間一些環節直接報送到最高一級機構集中匯總。
例如:我國採取第一種方式普查的有:1953年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1995年私營商業及飲食業普查,1964年第二次全國科技售貨員普查,1977年全民所有制單位實際用工人數普查,1978年全國科技人員普查,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等,採取上述第二種方式普查的有:1954年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和木材庫存普查,1954年以後所進行的多次物資庫存普查,1985年第二次全國工業普查等。
⑽ 經濟普查幾年一次2020下次該哪年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下次該2023年。
國務院發布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准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條例發布第一次經濟普查為2004年外,以後逢3和逢8年份為經濟普查年。

普查內容
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普查表分為以下三類:
1、普查通用表,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普查表、企業普查表、非企業單位普查表。
2、專業普查表,包括規模以上工業、資質內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開發業企業的普查表。
3、部門普查表,包括鐵路運輸業普查表、銀行業及相關金融業(不包括典當業)、證券業、保險業財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