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訂婚後男方悔婚,女方要退定金嗎
男方訂婚悔悔婚彩禮全退嗎?
一般是要求全退的。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當一方悔婚時,應返還彩禮,但不是全部返還,應返還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如果雙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個月以內的,應返還全部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生活在三個月以內的,應返還彩禮全部的百分之七十。如果雙方在同居期間男方導致女方懷孕或流產的,在上文的基礎上減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二、結婚彩禮返還的范圍
在結婚彩禮返還的糾紛案件中,往往會在法律規定上找依據,力求通過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是規定並不是活的,有時發生糾紛找不到法律根源。這就需要法官在審理的過程中通過敏銳的洞察力來給出一個公正合理的結果了。在結婚彩禮的返還條件上,法律有相關的規定。所以,結婚彩禮返還的范圍如下:
雖然根據規定,當符合條件時,已給付的彩禮應當予以返還,但在實際生活中,已給付的彩禮可能已用於購置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實上已經轉換為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已在男女雙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處理涉及彩禮返還的案件時,就應當返還的范圍而言,要根據已給付的彩禮的使用情況,是否在男女雙方共同生活中發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關系或同居關系存續期間的長短等具體事實,綜合把握。在處理方式上也應當靈活運用,特別是彩禮已轉換為夫妻共同生活的財產時,可將彩禮的返還與分割共同財產一並考慮,在分割中體現彩禮的返還。
❷ 訂婚買的四金,遭遇女方悔婚,買給她四金錢怎麼算
拿回來啊,訂婚用的,既然悔婚了就應該還回來啊,又沒有結婚不屬於共同財產
❸ 訂婚後男方悔婚,女方要求賠償,怎麼辦
男方如果悔婚,看女方有沒有給彩禮一類的,如果有是要退給女方的,訂婚期間產生了一些經濟方面的是要算清的,如果沒有的話就不需要賠償的!可以查詢相關法律,網上很容易查到的,或者找網上的律師咨詢一下都可以的!如果有經濟糾紛最好找相關人士幫忙解決,比如當地的警察,你們可以讓他們作證你們自行協商。如果沒有經濟糾紛就不用搭理了!有經濟糾紛不要私自解決,這樣會很麻煩的!
❹ 訂婚後女方悔婚,除了要求退還彩禮是否還能要求對方經濟賠償
對於這個問題,我國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關於彩禮,明確規定,如果男女雙方最終沒有結婚,給付彩禮的一方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但是至於你所說的經濟賠償,一般的情況下是不能被支持的。
因為要想要求一方給予經濟賠償,前提條件是一方必須受到了相關的經濟損失。而對於結婚的這個問題,我們國家倡導的是男女雙方結婚自由,任何一方都有選擇結婚或者不結婚的權利,誰也沒有規定男女雙方一談戀愛就必須得結婚,中途不能分手。
婚姻本就自由,女方悔婚總是有一部分的原因在於你,也足以說明對方並不那麼愛你,既然不愛,提前選擇結束,這何嘗不是對雙方的將來一輩子的幸福負責,兩個人畢竟相愛過,即使不成做夫妻,也不要互相傷害,做為男人懂得尊重,選擇包容,這才是真正的男人!
❺ 先訂婚了,給了訂婚錢,如果說以後不成的話這些錢是怎麼算還會退嗎
男方說不成錢就退不到,女方說不成會全數退的,訂婚的酒席會女方來多少會算多少
❻ 訂婚後女方悔婚需要承擔哪些費用
退還彩禮錢。
❼ 訂婚後又毀婚,我要賠男方的錢嗎
按照規矩,訂婚後,如果男方悔婚,女方是不退還一切費用的。當然如果女方悔婚,就要退還紅包,辦席費用等一切開銷。
❽ 訂婚後女方悔婚要賠償哪些
法律分析:1、女方訂婚退婚不賠錢。關於退婚一說,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業術語。沒有取得結婚證的雙方若是要解除訂婚的話,要退還彩禮錢,這是有法律依據的,解除關系,之前給付彩禮一方可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女方主張退除婚約的,女方應返還彩禮。
2、至於領取結婚證之後,是否可以退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至於其他關於退除婚約後,反悔一方自願給付另一方多少賠償的問題,法律無明確規定,屬於當事人自願給付的問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❾ 關於訂婚後悔婚的問題
方案5:女方退訂婚禮金5000元(現金),禮品金額女方回贈1900元(現金,其實這個不給也可以,畢竟這是男方送的,自己送的東西再要回來不太好,女方回贈應該比較合適).戒指直接賣掉(現金給男方,或者戒子退給男方,留個戒指做紀念不利於下一場戀愛哈).
禮品留給女方作紀念。
結果:5000+戒指一枚 或者 6900+戒指一枚
算這么詳細,估計將來朋友都沒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