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異後帶著孩子沒有房子怎樣申請經濟適用房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
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
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第二十九條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
(1)沒有出租房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已經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於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第七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應納入當地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確保優先供應。
第八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
第九條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准予購房的核准通知。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十條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供應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後,以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變相進行商品房開發。
B. 如何申請經濟適用房
法律分析:(一)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三)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審核時統計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數據確定)。
法律依據:《拱墅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工作實施意見》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三)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審核時統計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數據確定)。
C. 個人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
1、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2、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4、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家庭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並校驗原件身份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材料;婚姻狀況證明材料;住房情況證明材料。
(3)沒有出租房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D. 無房戶該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7-15
E. 怎麼申請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的條件有:
1、申請城區正式戶口;
2、家庭年收入在規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線(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的;
3、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購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廣廈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等)。
經濟適用房存在的問題有:
1、需求家庭無法滿足經濟適用房並不是能滿足所有的收入中低的家庭,但是房源不夠的情況下,還有部分高收入者也步入了購房者行列;
2、房屋面積失控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但是現在的自經濟適用房開發140平方米的戶型很普遍,有的甚至達到了260平方米;
3、房屋質量偏低經濟適用房的房源一般分為新建或者是積壓商品房轉化的,新建經濟適用房政府_給予房地產開發商一定的財政補貼,但是補貼是隱性的,部分房地產開發商的積極性並不高,這就影響了經濟適用房建設的質量,有大部分的工程存在質量低下的問題。
經濟適用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時應滿足下列條件:(1)具有當地城鎮戶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F. 經濟適用房怎麼申請,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戶籍條件: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
2、年齡條件:申請人須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3、財產狀況條件: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城八區的上述標准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准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可以看出,對於財產狀況的限制要視不同時間、不同地區的經濟狀況而定。
4、家庭關系條件: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5、優先配售條件:符合規定條件的老人、嚴重殘疾人員(以下簡稱重殘人員)、患有大病人員、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外遷家庭、優撫對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難的家庭,可優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年滿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
重殘人員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經殘聯鑒定為重度殘疾的人員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政策體系的組成部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要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及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因地制宜,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組織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工作負總責,對所轄市、縣人民政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