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案件法律追訴期多久
法律分析: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因經濟犯罪包括的罪名非常多,具體追訴期的問題,必須要針對具體的罪名和情節才能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 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B. 經濟糾紛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一般的經濟糾紛起訴時效是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包括平等主體之間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因行政管理所發生的涉及經濟內容的糾紛。
經濟糾紛有兩大類:
1、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
2、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產生經濟糾紛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結合中國經濟活動的情況,產生經濟糾紛主要有以下三種原因:
1、進行經濟活動的依據不規范。市場主體在進行經濟活動時,其依據不規范是引起經濟糾紛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隨處可見,導致經濟合同履行過程無章可循,從而產生糾紛;
2、在進行經濟活動中,不嚴守規則,有些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不嚴格依法辦事,根據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訂立假合同,因而產生糾紛;
3、有關部門的行政干預,而導致經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C. 經濟糾紛時效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1、經濟糾紛知道權利被侵犯2年內起訴,法院會在3-6個月開庭審理。一般經濟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合同履行期限或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起計算,如果某一權利過一訴訟時效,對方以過時效抗辯的,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關於經濟糾紛的訴訟時間,這個沒有什麼限制,即使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也應當受理。
2、經濟糾紛最長的訴訟期是一般是2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期間如果存在訴訟時效終止或者中斷情形的,依法確定訴訟時效的終止或者中斷。但無論什麼情況,超過20年的,不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四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第一百九十七條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
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
第一百九十八條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產生之日起計算,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存續期間屆滿,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消滅。
D. 經濟案件追訴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針對不同的經濟案件犯罪有不同的有效追訴期。如果犯罪者的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有效追訴期在5年內;為5年到10年有期徒刑的,有效追訴期在10年內;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15年內;為無期徒刑、死刑的,20年內。經濟犯罪根據犯罪金額和相應最高刑期,才能定追訴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E. 經濟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如果經濟糾紛類的案件的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是五年,犯罪經過五年不再追訴;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不再追訴;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不再追訴;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不再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F. 經濟犯罪追訴時效期限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法律分析】
經濟案件追訴期是根據刑事犯罪的最高判決情況來進行認定的,具體追訴情況還需要基於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認定。根據相關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兩種追訴時效延長的情況:(一)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1、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已經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這是此種追訴時效延長的前提條件。2、行為人實施了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行為。(二)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此種情況下,追訴時效的延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提出控告。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應當立案」是指根據刑法的規定和公認的刑法理論,被控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應當對其進行立案偵查或者受理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G. 經濟案追訴時效期限是多久
經濟案的追訴時效期限為:
1、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不再追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不再追訴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H. 經濟案件追訴期限是多久
經濟案件追訴期限是需要根據最高刑的年限來決定的,犯罪經過下列期限將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時間;(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時間;(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需要經過十五年的時間;(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時間二十年。
【法律分析】
計算刑事犯罪追訴時效的內容有以下幾點:1、一般犯罪的計算。一般犯罪指的是沒有連續與繼續狀態的犯罪。這種犯罪的追訴期限從犯罪當天起開始計算。犯罪之日應當是犯罪成立之日,也就是行為符合犯罪構成之日。由於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各種犯罪規定的構成要件是不同的,因而認定犯罪成立的標准也是不同的。對於不以危害結果為要件的犯罪而言,實施行為當天也就是犯罪之日;對於以危害結果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結果發生當天才是犯罪之日。2、連續犯罪的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的狀態,屬於連續犯;犯罪行為有繼續狀態的則屬於繼續犯或者持續犯。對於慣犯的追訴期限計算,沒有作出明文規定,但是從法律規定的精神及慣犯與連續犯的關繫上來看,慣犯的追訴期限也應當從最後一次犯罪當天起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I. 經濟犯罪的追訴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經濟犯罪追訴期最長是二十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刑事訴訟追訴時效是多長時間,要依據法定最高量刑而定,例如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