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被執行人沒有其他財產,只有養老金,養老金可以強制執行嗎可以的話金額是多少
欠債人的養老金,同樣是欠債人的收入和財產,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強制凍結和扣劃,但必須給欠債人留一部分生活費。《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一、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三、《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36條也規定:「被執行人在有關單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向該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其協助扣留或提取」。依照前述規定,社會保障機構作為養老金發放機構,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
四、在執行被執行人的養老金時,應當注意向社會保障機構做好解釋工作,講清法律規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絕協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Ⅱ 民事經濟糾紛,多少錢才可以立案
民事經濟糾紛的訴訟標的額沒有限制,也就是說理論上不論多少錢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法律的規定,訴訟請求不能超越一定期限,即在訴訟時間之內。同時還應符合起訴的條件,繳納訴訟費。(按照訴訟費用交納標准來說,訴訟標的額不超過一萬元的,每件需要交納50元的訴訟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Ⅲ 經濟糾紛多少錢以上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立案,在訴訟標的上並沒有限制。哪怕是一元錢的經濟糾紛,只要是你覺得想要去法院起訴,都是可以去法院起訴的,只要符合立案的條件,那麼法院就會給予立案。一般向法院起訴需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需要我們注意的是,如果訴訟標的額不大的案件,需要考慮訴訟成本是否劃算,畢竟訴訟是一件耗費時間和精力的事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Ⅳ 經濟糾紛金額超過多少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立案的金額沒有明確規定,不管多少金額,法院都會立案,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專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Ⅳ 經濟糾紛法院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經法院判決後,應當履行法院判決的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向人民法法院申請後,人民法院就可以對其名下的財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Ⅵ 經濟案涉及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立案,在訴訟標的上並沒有限制。哪怕是一元錢的經濟糾紛,只要是你覺得想要去法院起訴,都是可以去法院起訴的,只要符合立案的條件,那麼法院就會給予立案.一般向法院起訴需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Ⅶ 經濟糾紛最低多少錢可以起訴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的訴訟標的額沒有限制。但按照訴訟費用交納標准來說,訴訟標的額不超過一萬元的,每件需要交納50元的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Ⅷ 民間經濟糾紛,幾百元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會的,根據新的民訴法,你這算小額速裁范圍,一審終審,對方不支付就直接找判決的法院要求執行。
Ⅸ 經濟糾紛多少錢才可以起訴
無法生產類
法律分析:我國沒有明確經濟糾紛的具體額度,一般只要有經濟糾紛的,個人想起訴的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只對訴訟費用作出了規定,不滿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訴訟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Ⅹ 個人經濟糾紛多少錢可以起訴
經濟糾紛的訴訟標的額沒有限制。但按照訴訟費用交納標准來說,訴訟標的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需要交納50元的訴訟費用。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